中華民國政治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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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分為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

目录

[编辑] 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體制於第四次修憲(1997.07.21)後,被多數說見解認為較傾向雙首長制。國家以總統為領袖,中央政府體制採中華民國國父孫文獨創之五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

[编辑] 總統

自第四次修憲後正副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在此之前是由國民大會代表間接選舉。除作為國家元首象徵性之職務外,其職權主要包括行政院長任免權、人事提名權、緊急命令權、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定權、覆議核可權、統帥權、公佈法令權、外交權、戒嚴權等,其中任免行政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因而實務上總統可間接地操控行政權。

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府網站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http://www.president.gov.tw/

[编辑] 行政院 The Executive Yuan

行政院類似美國憲政體制的總統職位,行政院負責執行法律以及行政命令。

行政院 http://www.ey.gov.tw/

[编辑] 立法院 The Legislative Yuan

立法院相當於美國憲政體制的國會,立法院負責審議法案以及預算。立法委員(相當於國會議員)由人民直選產生,目前在「單一選區兩票制」尚未實行以前,不分區立委由政黨比例推派,而分區立委則由人民直選產生。

立法院 http://www.ly.gov.tw/

[编辑] 司法院 The Judicial Yuan

司法院相當於美國憲政體制的最高法院,下轄高等法院以及地方法院。司法院的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疑義。

[编辑] 考試院 The Examination Yuan

考試院負責公務人員的退休撫卹、考試任用等相關事務。

考試院 http://www.exam.gov.tw/

[编辑] 監察院

監察院有權利彈劾公務人員,負責監督查核政府的運作。

監察院 http://www.cy.gov.tw/

[编辑] 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下轄直轄市(亦稱院轄市,院代表行政院),省下轄省轄市,與直轄市下轄的行政區為同等級單位。

[编辑] 直轄市 (municipalities)

中華民國目前共有三個直轄市:台北市、台北縣以及高雄市。

[编辑] 台北市 Taipei City

中華民國的首都,位居台灣本島北部台北盆地內,由台灣省台北縣環繞。台北市是各級中央政府機關的所在地,也是商業、經濟、文化、休閒、教育的中心。 台北市分為以下數個行政區:

  • 中正區
  • 中山區
  • 大同區
  • 萬華區
  • 文山區
  • 北投區
  • 內湖區
  • 信義區
  • 南港區
  • 松山區
  • 大安區
  • 士林區

(清單可能不完全)

[编辑] 高雄市 Kaohsiung City

中華民國第二個直轄市,位居台灣本島南部靠海,由台灣省高雄縣環繞,是一個工業高度發達的港口都市。高雄市分為以下數個行政區:

  • 楠梓區
  • 左營區
  • 三民區
  • 鼓山區
  • 鹽埕區
  • 前金區
  • 新興區
  • 苓雅區
  • 前鎮區
  • 小港區
  • 旗津區

(清單可能不完全)

[编辑] 省 (provinces)

中華民國在1949年中央政府遷台以後實質上僅控制台澎金馬(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共分為以下兩省:

  • 台灣省(台灣本島、澎湖)
  • 福建省(金門、馬祖地區)

在「精省」(凍省)後省政府已經名存實亡,但政府架構依然存在。台灣省共分為十六個縣以及五個省轄市

[编辑] 省轄市 (provincial cities)

  • 基隆市 (有「雨都」之稱呼)
  • 新竹市
  • 台中市 (台灣第三大都市)
  • 嘉義市
  • 台南市 (台灣「古都」,俗稱「府城」)

[编辑] 縣 (counties)

  • 台北縣 (人口最多的縣份)
  • 桃園縣
  • 新竹縣
  • 苗栗縣
  • 彰化縣
  • 台中縣
  • 雲林縣
  • 嘉義縣
  • 南投縣 (唯一不靠海的縣份)
  • 台南縣
  • 高雄縣
  • 屏東縣 (緯度最南的縣份)
  • 宜蘭縣
  • 花蓮縣
  • 台東縣
  • 澎湖縣
  • 連江縣--馬祖地區
  • 金門縣

縣內包含縣轄市(譬如台北縣新莊市)、鄉(台中縣霧峰鄉)或鎮(屏東縣東港鎮)。

[编辑] 網站

[编辑] 總統府及相關的網站

[编辑] 五院的網站

[编辑] 直轄市的網站

[编辑] 縣政府的網站

[编辑] 市政府的網站

[编辑] (外島)縣政府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