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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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虚词有很多,最常见的有十八个:。最为人所熟识的是之、乎、者、也。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字中的某些并非只能做虚词使用,有时也可以做实词,下面仅列出做虚词时的常见解释。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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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作連詞,相當於「又」、「而且」、「卻」、「如果」、「接著」或可能不譯出
    • 美而艷(《左傳•桓公元年》)
      
    • 入而徐趨,至而致謝。(《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
      
    • 不戰而屈人之兵。(《孫子•謀攻》)
      
  • 用作代詞,相當於「你的」
  • 訓為「能」
    • 學而時習之(《論語•述而》)【準確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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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疑問代詞,後面常有語氣助詞「哉」、「也」,可譯作「為什麼」、「哪裡」、「什麼」

- 用作副詞,用在句首或動詞前,表示反問,可譯作「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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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词

①表疑问,吗,呢

 儿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前赤壁赋》)

②表反问,吗,呢

 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师说》)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涉世家》)

③表测度或商量语气,吧

 览物之情,得无异乎?(《岳阳楼记》)

④表感叹,啊,呀

 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阿房宫赋》)
 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

⑤用在句中,表停顿

 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
 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前赤壁赋》)

2.介词

①表对象,对,对于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②表地点,时间等范围,在,在……时候

 生乎吾前(《师说》)

③表比较,比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师说》)

3.作词尾,……的样子,……地

 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前赤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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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代詞

a) 表示第三人稱,可譯作「他」、「他的」、「他們」、「他們的」

b) 代替事物,可譯作「它」、「它的」、「它們」、「它們的」、「其中」

c) 指示代詞,指代事物。可譯作「這」、「這個」、「這些」、「那」、「那個」、「那些」

d) 用作語氣詞,表示估計、推測的,可譯作「大概」、「也許」、「恐怕」、「還能」、「怎麼」、「難道」

e) 表示第一人稱,可譯作「己」。如「先脩其身」,其身者,己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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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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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词

①表对象,向,对

 沛公大惊曰:“为之奈何?”(《鸿门宴》)
 其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②表替代,给,替

 会其怒,不敢献,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③表时间,当,在,等到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取行。

④表目的,为了,因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鱼我所欲也》)

⑤表被动,有事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被

 遂为滑胥报充里正役。(《促织》)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重为乡党所笑。(《报任安书》)

2.助词

①句末语气词,表疑问或反诘,呢

 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鸿门宴》)
 是社稷之臣,何以伐为?(《季氏将伐颛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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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語氣詞,用於句末,相當於「啊」、「呢」

- 用作語氣詞,用於句中表示停頓,可不譯

- 用作代詞,相當於「他」、「他們」、「它」、「在這裡」、「在那裡」

- 用作疑問代詞,相當於「豈」、「如何」

- =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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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常用於句末,表示各種語氣

a) 表示肯定語氣

b) 表示疑問語氣

c) 表示感嘆語氣

用在句中,表示停頓,以舒緩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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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作介詞,表示原因,相當於「因為」、「由於」
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史記•陳涉世家》)
  • 用作介詞,表示工具、憑借,相當於「用」、「將」、「拿」(本意)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韓非子•五蠹》)
  • 用作介詞,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相當於「在」、「從」
韓說(“悅”音)以太初元年為遊擊將軍。(《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 用作連詞

a) 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相當於「而」、「又」、「並且」或不譯

b) 表示承接關係,相當於「而」或不譯

c) 表示目的關係,相當於「來」、「以致」

d) 表示因果關係,相當於「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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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詞

①因为,由于

 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谏太宗十思疏》)

②凭借,依靠

 高祖因之以成帝业。
 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山河。(《过秦论》)

③趁着,趁此

 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鸿门宴》)
 坐须臾,沛公起如厕,因招樊哙出。(《鸿门宴》)

④通过,经由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副词

①于是,就

 项王即日因留沛公与饮。(《鸿门宴》)

②仍然

 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段太尉逸事状》)

③连词,连接分句,用于因果关系复句前一分句,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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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介詞,表示地點,相當於「在」、「從」、「到」

- 用作介詞,表示原因,相當於「由於」

- 用作介詞,相當於「對」、「對於」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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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連詞

a) 可譯作「就」、「卻」、「然而」、「可是」、「倒是」、「那麼」

b) 常和「非」、「不」呼應使用,可譯作「就是」、「不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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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作助詞

a) 指人、物、事、時間、地點等,相當於「的」、「的人」、「的東西」、「的事情」、「的地方」

b) 放在主語之後,表示稍微停頓或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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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字的用法, 主要有以下四大種:

  1. 人稱代詞
    • 作第三人稱代詞,通常用作賓語,稱代人,物,事,可譯作“他,她,他們,她們,它”等。 例: 桓侯故使人問之
    • 可活用於稱代自身或對方。例: 君將哀而生之乎?
    • 用作雙賓語中的近賓語。例: 公語之故, 且告之悔
    • 用作兼語,既是前面動詞的賓語,又是後面謂語的主語。 例: 吏護之還鄉
    • 當主謂詞組擔任賓語時, 可用作主謂詞組的主語。 例:聞之死,欲住
  2. 指示代詞
    • 相當於“此, 這”。例:均之二策, 寧許以負秦曲
  3. 語氣助詞
    • 用在句末,在動詞,形容詞或時間詞後面,湊個音節, 無實義, 不必譯出。例: 公將鼓(動詞)之。例: 頃(一會兒, 時間詞)之, 煙焰張天,人馬燒溺死者甚眾
  4. 結構助詞
    • 用在定語與中心詞中間, 相當於現代漢語的“的”字。 例:魏莊子之歌鍾也
      •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莊子•養生主》)
        
    • 用在主語與謂語中間,使其失去獨立性而變成主謂結構,做句子的主語,謂語,賓語,以及狀語,定語等。
      • 天之棄商久矣。(《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 大道之行也, 天下為公.(《禮記•禮運》)
        
    • 用在前置的賓語和動詞之間, 不必譯出。
      •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诗经》【更详细来源?】)
        
    • 用在主語與介詞結構之間,以強調介詞結構,不必譯出。
      • 至之市,而忘操之【来源?】
        

[编辑] 文言虛詞專著

  • 《經傳釋詞》
  • 《虛字說》
  • 《助字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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