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八條之一 殘障者停車位標誌「指49」,用以指示殘障者專用停車位之位置,設於殘障者專用停車位之適當處所。 指49 本標誌爲藍底白色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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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八條之一 身心障礙者停車位標誌「指49」,用以指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位置,設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適當處所。 指49 本標誌為藍底白色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