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命令註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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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15日修正發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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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库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第 一百三十 條 迴轉道標誌「指59」,用以指示迴轉道之位置,設於迴轉道入口處附近,面向行車方向。
指59
(單位:公分)
本標誌爲綠底白字白色箭頭及白色邊線。其箭頭方向得視實際路況調整之。
1994年4月9日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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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库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第一百三十條 迴轉道標誌「指66」,用以指示迴轉道之位置,設於迴轉道入口處附近,面向行車方向。
指66
(單位:公分)
本標誌爲綠底白字白色箭頭及白色邊線。其箭頭方向得視實際路況調整之。
維基教科書註解
[编辑]- ↑ 只遞改標誌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