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命令注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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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15日修正发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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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第一百八十三条 路面边线,用以指示快车道外侧边缘之位置,划分快车道与慢车道或指示路肩界线。其线型为白实线,线宽为一〇公分,整段设置。但交岔路口得免设之。
道路设有快慢车道分隔岛者,得划设本标线于分隔岛之两侧,与分隔岛间隔至少一〇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1994年4月9日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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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第一百八十三条 路面边线,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侧边缘之界线。其线型为白实线,线宽为十至十五公分,整段设置。但交岔路口及划线设有禁止停车线或禁止临时停车线处得免设之。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2000年7月13日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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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2003年9月24日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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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2007年9月17日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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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2007年1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