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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數學(香港課程)/基礎運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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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數指只有1和本身為因數的數,否則稱之為合成數

把一個數表示為質數的積(即質數乘出的算式),這個過程稱作質因數分解(英文:prime factorisation)

重複以下步驟

  1. 嘗試一個數,用長除或整除性測試,不能整除試其它數
  2. 如果能整除,把原本的數寫成除數和商的積

質因數分解後,我們會以乘方表示同一個質數的自乘


示範例子1

質因數分解

  1. 14
  2. 30
  3. 495

  1. 14=2⋅7
  2. 30=6⋅5=2⋅3⋅5
  3. 495=99⋅5=9⋅11⋅5=32⋅5⋅11
同類習題1

質因數分解

  1. 33
  2. 42
  3. 24

最小公倍數和最大公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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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兩個數的最小公倍數只是消去共同的因子。如果用乘方表示,較大的指數即自乘多幾次,所以步驟如下

  1. 質因數分解
  2. 把至少包括的質因數保留至最小公倍數
  3. 把較大指數的乘方式保留

同樣地,最大公因數步驟如下

  1. 質因數分解
  2. 把不是所有數有的質因數捨去
  3. 把較小指數的乘方式保留
示範例子2

求22⋅3⋅53和23⋅52⋅7的最小公倍數和最大公因數


22⋅3⋅53

23  ⋅  52⋅7

L.C.M.=23⋅3⋅53⋅7=21 000

H.C.F.=22⋅52=100

同類習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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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例子3

以質因數分解,求150、250和700的最小公倍數和最大公因數


150=3⋅50=3⋅25⋅2=2⋅3⋅52

250=25⋅10=52⋅5⋅2=53⋅2

700=7⋅100=7⋅25⋅4=7⋅52⋅22

2⋅3⋅52

2  ⋅  53

22  ⋅  52⋅7

L.C.M.=22⋅3⋅53⋅7

H.C.F.=2  ⋅  52

同類習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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