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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15日修正发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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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9日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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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命令注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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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命令註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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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第一百八十二条
►
第183条
1989年12月15日修正发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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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民国78年)#第四节 指示标线
第一百八十二条 车道线,用以划分各线车道,指示车辆驾驶人循车道行驶。
本标线为白虚线,线段长四米,间距六米,线宽一〇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1994年4月9日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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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
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民国83年4月)#第四节 指示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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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百八十二条 车道线,用以划分各线车道,指示车辆驾驶人循车道行驶。
本标线为白虚线,线段长四米,间距六米,线宽一〇公分。
本标线设置图例如左:
维基教科书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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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第四图,文字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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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命令注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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