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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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编辑]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文简称“民总”),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总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总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重大转折点,它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约70年后,即将迎来第一部民法典的诞生。民法典的编纂分为两大步: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经验,制定并颁布民总;第二步在既有的各个单行民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民法典分则各编,预计“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1]因此,本人想借民总出台的契机,向境外读者介绍中国民总的主要内容,促进中国民法知识的传播。在本书的编纂方法上,强调以法律条文为核心,适当参考相关民法理论,合理安排本书的体系。

诚如耶林所言,“法律的任务在于保护权利,不问民族的权利或个人的权利,凡想保全权利,事前须有准备。法律不是纸上的条文,而是含有生命的力量”。[2]民法在本质上就是权利法,我国民总更是用一整章(第五章)内容,来详细列举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民事权利。权利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义务的存在,乃是为了权利的实现。因此,本书的基本框架,将围绕“权利”二字来构建,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1)何谓权利?(法律关系与权利体系)(2)谁享有权利?(权利的主体)(3)对什么享有权利?(权利的客体)(4)权利如何变动?(法律行为与代理)(5)权利在时间上受何等限制?(诉讼时效与期间计算)(6)如何行使权利?(权利的行使)

以上这些核心问题,是所有民事活动都要涉及的问题,也是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共通性问题。因此,立法者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技术,将这些共通性问题集中规定于民总。因此,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成为民法总论的核心内容。除此之外,民法总论还要回答一些有关民法的基础性问题,例如民法的性质、渊源及解释适用方法等。

第一篇 绪论[编辑]

第一章 民法的概念与性质[编辑]

本章旨在界定民法的概念与说明民法的性质。首先,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民法学的研究对象当然是民法。但是,何谓“民法”?其次,在界定民法的概念的,我们还需要了解民法的基本性质为何。了解民法的性质,有助于理解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也有助于我们对民法的学习。

一、民法的概念[编辑]

二、民法的性质[编辑]

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及法律的适用[编辑]

第三章 民法的伦理性与基本原则[编辑]

第二篇 本论[编辑]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体系[编辑]

第五章 权利的主体[编辑]

第六章 权利的客体[编辑]

第七章 权利的变动[编辑]

第八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计算[编辑]

第九章 权利的行使[编辑]

  1. wenxinpu, 一文讲明白民法总则有多重要 跟你我有啥关系?,http://news.qq.com/a/20170309/017327.htm (2017年5月26日访问)。
  2. 耶林:《法律的斗争》,转引自王泽鉴:《民法总则(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