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和組織創造結構,結構可以理解為組織的規則和資源。這些結構反過來又賦予社會系統一定的秩序。群體和組織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其成員能夠適應和運用其結構(即規則和資源)。權力結構指導着群體和組織中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