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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

维基教科书,自由的教学读本

設計是一門很特別的學科,其中尤以「平面設計學」最為突出,因為「平面設計」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同時亦包含極多範疇,其中包括:企業形象設計(Cooperation Identity)、書刊排版及編輯設計(Editorial Design)、廣告設計(Advertising)、網頁設計(Web Design)以及產品包裝設計(Package Design)……等。

平面設計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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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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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Graphic Design)是一種由平面設計師「以視覺元素及特定的視覺傳意手法將意念(Idea)轉化成二維圖像來解決問題」的過程。

視覺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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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元素是組成一個二維圖像的基礎;同時,適當地以特定手法來運用視覺元素則是製作出成功的二維圖像的關鍵。

視覺元素包括以下三項:

最基本的視覺元素 次級的視覺元素 最高級別的視覺元素
除以特定方向排列外,否則本身並不具有方向性 本身已具有特定的方向性 本身已具有特定的方向性
是二維世界中最細小的組成部份 由連續不斷的「點」所組成 由至少三道線所組成(三角形)


一般而言,一個二維圖像很大程度上會被用上兩至三項視覺元素。而除非特定要求,否則只用上一項視覺元素來製作出一個二維圖像的作品並不常見。

值得留意的是,文字本身亦是一種由具備不同方向性的「線」來組成的、千百年來受盡千錘百煉的設計,故在設計界中「字體學」絕對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專業。

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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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前所說,「平面設計」是一種以視覺傳意手法來解決問題的工具,意即表示某一個特定的設計作品是為了解決某一個特定的問題而被製作出來的。

例如:

為了簡潔而清楚地顯示「停止」此一意念,一般市面上的告示牌的設計都是以混合具警告意味的紅色及與其反差極大的白色而製作出來的。

這就是其中一個「為了特定目的」而製作的設計作品了。

視覺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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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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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意(Graphic Communication)是一種平面設計師於日常製作平面設計作品時所會運用到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