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民族主义与共和国家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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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的历史发展[编辑]

1900年之前 大多数的民族主义理论皆假定欧洲为民族国家之滥觞。虽有争议,一般通常认为现代国家自1648年的威斯特伐里亚条约开始。该条约开创威斯特伐里亚系统式国家,即彼此互相承认主权与领土。签约国中,如荷兰合省邦联(Dutch United Provinces,当时的称呼)被视为民族国家,但德国并无对等情况,尽管神圣罗马帝国几乎据有当时全体说德语的国家。1648年,多数欧洲强权尚非民族国家。其他的看法为拿破仑启动民族主义,并使民族主义达到预料之外的程度。

许多人,但非全部,认为民族国家最主要的转变源自18世纪晚期与19世纪。自浪漫式民族主义(romantic nationalism)开始,民族主义运动者于欧洲遍地兴起,当中有些为反对大帝国的分离主义者,另有寻求一统分隔零散的领土,如德国与意大利。这些运动促进民族认同与民族文化,且获得成功。19世纪末,人们多数接受欧洲划分为多个民族,且自我认同于其中之一。奥匈帝国与鄂图曼帝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崩溃,加速了民族国家之形成。

依据标准观点,十九世纪之前,人们有乡土性、区域性、或宗教性的效忠,但无国家观念。典型的欧洲国家为皇室所统治的朝代国家,若高于区域性之效忠,则为由统治性家族所有之君主制。朝代国家可由皇室联姻取得土地,又因分割继承而失地─现今看来十分荒谬可笑。远古时期,古希腊称所有非希腊人为蛮族,但希腊的各城邦又经常为统治地位相互作战。民族主义引入各民族领土范围明确的观念,并更进一步的应用于索求其他民族的土地。原则上,民族国家并不寻求克敌取地,然而,民族主义运动者们罕对边界之划定意见一致。随着民族主义运动者之勃兴,也为欧洲带来了领土纷争。

民族主义运动也决定了19世纪的欧洲政治。在民族为帝国一部之处,民族解放的奋斗同时也是为抵抗先前的专制独裁而奋斗;在民族国家巩固先前君主政体之地,如西班牙,民族主义自身成为保守及保皇势力。民族主义运动大多始自对抗现有的安排,但到了20世纪,亦有政体(regime)自认为民族主义者。

19世纪民族国家起源之标准理论颇受争议。其中之一在于南美洲人的独立奋斗,以及美国独立革命先于欧洲的民族主义运动。有些国家,如荷兰与英国,似于19世纪之前即有清楚之民族认同。而意大利之统一,为基于人种/语言之民族主义运动范例。

20世纪的民族主义[编辑]

19世纪末,民族主义的观念扩及亚洲。在印度,民族主义鼓动着终结英国的统治。印度在20世纪的民族主义与甘地密切相关,另有许多当地领袖涉足其中。在中国,民族主义始创建立现代国家的信念,与过去天下一家的帝国观点并不相容。在日本,民族主义与日本卓异论(Japanese exceptionalism)相结合,形成了帝国主义,正如极端民族主义通常引致帝国主义。

第一次世界大战引导出新成立的各民族国家。这些国家因美国之对抗古老帝国而受激励,也因为法国希望将德国与奥地利孤立为一连串托管的国家。民族国家纷纷成立的结果导致多民族的帝国(鄂图曼帝国与奥匈帝国)解体。帝俄亦因之丧土失地。凡尔赛条约,基于伍德罗·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原则,企图承认民族主义的原则,使得大部分的欧洲分解为多个民族国家,婉言称之为‘维持和平的尝试’。然而多民族与多人种的国家依旧存在,更新出现了两个多族合组的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占人口43%的捷克控制一切)与南斯拉夫(由塞尔维亚人统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启始了建立民族国家的新浪潮,肇因于战前出现的法西斯主义与纳粹主义,以及欧洲各殖民帝国于战后主张独立。最戏剧化的去殖民化出现于非洲,自欧洲的殖民禁脔转变为民族国家。其中数国合乎欧洲‘单一人种,单一语言’以及固定领土的理想。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符合此一准则的索马里解体了。

苏联解体于1990年左右在欧洲引致无预期的民族运动复兴,使波罗的海三国(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在现代史上第二次独立。

20世纪下半,若干潮流的出现或显示了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之弱点。欧盟看来大大地将权力自国家转移至次国家(sub-national)与超国家(supra-national)的层次。非难全球化者通常诉诸民族认同情感、文化、与主权。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与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等自由贸易协定,与贸易市场持续国际化,看来损害了国家经济,引致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之复苏,及反对全球化负面因素的激烈抗议行为(参见反全球化)。

并非所有反全球化者皆为民族主义者,但民族主义持续主张民族主义以顺应潮流。民族主义政党持续于选举中获胜,而人们大多对民族感有强烈的认同。且全球化主义与欧洲联邦主义并不全然反对民族主义。例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中国民族主义理论家清楚表明,中国因鼓励国际与多边组织贸易,国力潜在性增长,而非降低。曾有一次,加泰罗尼亚自治论者(Catalonian autonomist)与威尔士民族主义者(Welsh nationalism)等次国家的权力中心支持强大的欧盟,希望分为大区(欧洲)的欧洲可以约制现有的民族国家。然而,随着欧洲怀疑主义(Euroscepticism)遍及欧盟,这项改革已不再存于政治日程内。

语言与民族主义[编辑]

共同的语言为民族的特征之一。例如说,在法国革命之前,法兰西当地说的是布列塔尼语和奥克语,两者彼此不能互通。标准法语通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且为主要语言,但在革命之前无以成为非法语区的民族语言,像布列塔尼就禁用凯尔特语命名。形成民族国家并在独立之后巩固自身,一般伴随着以政策限制、取代、或弃绝少数民族语言(minority language)。由此加速社会语言学研究所注意到的趋势,即地位高的语言取代地位较低者。参见法国语言政策。

若干理论家相信,民族主义于19世纪成为显学是因识字能力(literacy)提高而使语言成为重要的统一工具。更多的人阅读报纸、书籍、小册(pamphlet)等等,阅读能力因印刷术广为散播而提高,首次于历史上得以发展出对本乡本土以外的广泛文化认同。语言间的差异也在同一时候固定下来,裂解为方言,不同语群之间并且相互排斥。

自爱尔兰至印度的民族主义运动者推广教学、保存、及使用凯尔特语、希伯莱语、北印度语等传统语言。参见语言复兴(Language revival)。

美国向来是一个欢迎多民族移民的国家,对英语以外语言的歧视仍显而易见。其中,德语是个鲜明的例子,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于美国境内几遭连根拔除;而法语与意大利语也几乎从日常生活中绝迹。今日,西班牙语在美国很多地方是第二语言。有些政治人物,如帕特·布坎南(Pat Buchanan),因害怕传统制度受侵蚀,曾有意的反对西班牙语兴起为美国的第二语言。

阿拉伯世界在殖民时期,曾依不同程度被强迫学习土耳其语、法语、西班牙语、以及英语。殖民时期结束后(大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过一段‘阿拉伯本土化’(Arabisation)的过程,以复兴阿拉伯语作为一统阿拉伯国家并促进受泛阿拉伯主义(Pan-Arabism)所推动的广泛阿拉伯认同。阿尔及利亚与西撒哈拉从事大规模的阿拉伯本土化,各自由法国化与西班牙化转为阿拉伯化。

然而,阿拉伯世界中有些民族主义份子企图摆脱官方语言并以传统阿拉伯语为外语,与名义上的阿拉伯国家─政治上阿拉伯化,但在语言文化与人种上则未必见得─之文盲人口通常不能互通。这项政策由埃及学者兼民族主义人士Ahmad Lutfi al-Sayyid于20世纪中期于埃及境内推广,他称埃及官方语言为埃及人的母语。晚近的埃及语言学家兼埃及古物学学者Bayoumi Andil以民族主义的角度研究他认为与阿拉伯话‘无关’的‘现代埃及语’。他主张,是继承自Coptic语的第四期古埃及语于句法(syntax)、形态以及音韵上,涉及阿拉伯语。

类似于强调少数民族语言与阿拉伯语言互不相关的是,努比亚语(Nubians)自埃及与苏丹中划分而出,较成功的例子为巴巴里语(Berber,又称Amazigh或Imazighen)自摩洛哥中划出。

民族主义的种类[编辑]

民族主义可自我表明为官方的意识型态或群众(非政府)运动,并以公民、人种、文化、宗教、或意识型态上的言词加以表述。民族的自我定义用于区别民族主义的种类。然而这样的区分并不全然互斥,许多的民族主义运动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若干或全部的区分元素。民族主义运动亦可以范围与地区作为区分的准则。

若干政治学家主张,区分民族主义的型式为假议题。在任何型式的民族主义中,大众都相信自身拥有共同的文化,且文化也不能全然外于种族渊源(ethnicity)。例如说,美国的货币与效忠誓词(Pledge of Allegiance)上都有‘上帝’,并明定出若干被认为促进文化偏向的法定假日。美利坚合众国具有身为美国人的种族理论(即本土主义,nativism),甚至在众议院中成立委员会(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以调查非美国人的各种活动。

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又称civil nationalism)为国家由公民主动参与,产生‘全民意志’而取得法统(political legitimacy)的民族主义型式。此论一般认为源于卢梭,特别是自其1762年的著作‘社会公约’(The Social Contract)而得名的社会公约论(social contract theories)。公民民族主义来自理性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传统,在民族主义上与种族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相矛盾,因其认为公民国家(民族)之成员身份应从自决。公民国家(民族)理想化了美法等国之代议政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在发展中所具有的影响力。

种族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以种族来定义民族。种族以先人的血缘世系为要素,也包含群体成员与其祖先之间文化共享、语言共享的观念。民族之成员身份为自遗传而来。国家政府因为是种族群体之祖国、有能力保护国内族群、以及促进文化与社会生活为一体而取得法统。族裔观念极为古老,但现代的种族民族主义受Johann Gottlieb Fichte提及倡Volk观念的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的影响极深。种族民族主义现为主要的民族主义型式,通常就被直接简化为‘民族主义’。学者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使用‘种族民族主义’一词当作非西方观点的民族主义,以对照出西方以地理范围定义民族的的观点。

浪漫民族主义(Romantic nationalism)(又称有机民族主义(organic nationalism)、身份认同民族主义(identity nationalism))为种族民族主义之一型,政府因自然("有机")结果与代言(expression)国内民族而取得法统。浪漫民族主义反映浪漫主义的理想,反对理性主义,强调符合浪漫理想的种族文化,民俗发展为浪漫的民族主义概念。格林兄弟受赫德著作之激励,创作出一连串理想化的传说,标明为德国人的故事。史家Jules Michelet以之为法国浪漫民族主义者之前例。

文化民族主义以共享的文化定义民族主义。作为民族一员之身份既非自愿(文化无法倾刻而得),亦非遗传(民族成员之子弟若成长于其他的文化中,会被视为外族)。中国民族主义为文化民族主义之一例,部分是因为中国境内有许多的少数民族(中国民族主义者包含身处台湾内部,反对大陆政府的统治而主张反攻大陆的人士)。

国家民族主义为公民民族主义之变形,通常与种族民族主义结合,意味着民族为贡献于国力与国家主张者之共同体。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为最佳范例,体现于墨索里尼的口号中:‘一切为国家;无所自外于国家;无可反对于国家。’。其与自由主义中,个人自由的观念以及自由民主之原则相左并不令人意外。雅各宾(Jacobin)之建立单一且中央集权的法国政府通常被视为国家民族主义之滥觞。佛朗哥时代的西班牙,以及现代的土耳其民族主义(Kemalism)则为新近的例子。

然而,‘国家民族主义’一词通常用于民族主义发生冲突时,尤其是分离主义运动发生于已建立的民族国家时。分离主义者的说法是,国家民族主义因较不可信与较不民主而败坏国家的合法性。法兰德斯(Flemish)分离组织称比利时民族主义为国家民族主义。巴斯克分离组织与科西嘉分离组织同样分称西班牙与法国为国家民族主义。反过来说,这些国家则称这些分离组织为恐怖主义。其间没有无可争议的准则来判定孰是孰非,而其结果通常为人民因效忠对象不同而分裂。

宗教民族主义(Religious nationalism)以共同的宗教来定义民族。政府若因严守教义而取得法统,就比较是神权国家而非民族国家。其实,有些种族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在若干方面具宗教特征。宗教为群体认同的标志,而非主张民族主义之动机。爱尔兰民族主义与天主教教义相关,且近一百年来的爱尔兰民族主义领袖们皆为天主教徒,但其早期的(18世纪)许多民族主义者则为基督教徒。爱尔兰民族主义从未如以神学区分宗教变体、圣母玛利亚的身份、与教宗的超卓地位等。但对北爱尔兰的若干基督教徒而言,这些宗教改革之前的学说实际上是爱尔兰文化的一部分。与之类似的是,尽管有犹太复国主义(Religious Zionism)存在,其主流却较为世俗,以种族及文化为基础。自从英属印度分割后,印度民族主义即与印度教相关。在现代印度,现代印度民族主义(Hindutva)已明显地有包含印度人民党(Bharatiya Janata Party,BJP)与民族卫队(Rashtriya Swayamsevak Sangh,RSS)在内的追随者。

海外民族主义(Diaspora nationalism)(或如班迪特·安德森所说的‘长程民族主义’)一般指感觉流离失所(diaspora)的民族主义者,如在美国的爱尔兰人与美非两洲的黎巴嫩人[1]。安德森称此型的民族主义为,想要有民族连系,却又不愿离开寄居地者的‘幽灵根基’("phantom bedrock")。

国内民族主义[编辑]

民族主义运动者在达成建立民族国家之目的后,民族主义并不会就此消失,而是成为国内刺激政党与政治运动的力量,通常以民族主义者或民族主义政治家形容之,使用国家主义(nationalistic)一词或较为精确。民族主义于此种意义上所从事的政治运动为:

巩固国家团结,包含危机出现时拯救国家的运动。 强调国家认同,受文化保守主义(cultural conservatism)及仇外(xenophobia)情绪所影响,排除外来作用。 在民族的生存空间上限制他族,尤其是移民。在极端的例子中,成为种族清洗。 并吞其认为属于祖国之一部分的土地,通称民族统一主义(irredentism),源自意大利沦陷区(Italia irredenta)运动。 经济民族主义,即以经济政策,尤其是保护主义(protectionism)与反对自由贸易,以促进国家利益。 民族主义政党与政治人物通常会极其强调国旗等民族象征。

民族主义一词也有延伸或隐喻性的用法,以描述某些促进群体认同的运动,特别是在美国,在文化上用于黑人民族主义与白人民族主义。此种用法或与民族主义的古典义意重叠,如黑人分离主义与泛非洲主义(pan-Africanism)。

民族主义者对自己国家明显有正面看法,尽管这并不是民族主义的定义。情绪性诉诸于民族主义即使在稳定的民族国家中都清晰可见。民族的社会心理学包含民族认同(个人对群体的归属感)与民族尊严(与群体成功的自我连系)。民族尊严与民族文化与政经力量的影响息息相关,尽管其影响或言过其实。最重要的因素为共有的情绪。在民族主义与运动上,若国家队输掉比赛,全民会有共同的失落感。

情绪影响亦可为全然负面:共同的危机感可巩固民族。戏剧性的事件,如战败,可影响民族的认同。德国因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凡尔赛条约的屈辱、以及经济危机与恶性通货膨胀(hyperinflation),产生极度仇外心理、复仇主义(revanchism,一种外交政策,主要动机要收回失土)、以及纳粹主义的兴起。1914年之前以威廉二世为民族之父的坚实中产阶级爱国者,不再能有所作为。

美国于2001年后的民族主义[编辑]

九一一袭击事件在美国掀起一阵表达民族主义的浪潮。在国际上谴责暴行的狂潮及对美国的公开支持后,美国的民族主义变得令外人难以接受与理解。在二战后的西欧,尤其是法国、英国、与德国三国境内,许多美国人认为炫示国旗为过激行为。

许多人相信这场民族主义的冲击带起美国国家政策上的许多重大改变。于2001年10月26日签署成为法律的美国爱国法案(USA PATRIOT Act),虽(许多人表面上相信)是为反恐而设计,但被许多人认为系机构性地妨害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这场冲击可能也帮助乔治·沃克·布什的乔治·沃克·布什的执政,导致美国入侵阿富汗与美伊战争。

跟其他所战争一样,冲突自身在任何国家都会挑起民族主义情绪,非仅止于美国。例如说,包含加拿大人在内的反美民族主义情绪自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后戏剧性达到高峰2006 Liberal Canadian Press Room。随着伤亡增加,反对继续占领并重建阿富汗与伊拉克的意见持续高涨,并使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促使美国自伊拉克撤军。2005年末的民调显示布什总统的声望为有史以来最低者之一,导因于高涨的反战声音。其他人认为这场‘战争’目前已成为战后的占领,需要长期稳定的警政管理,以及阿富汗与伊拉克的民主化。这项由双方提出的主张有似于60年代美国卷入越战时的民心凝聚。其主要的差别在于美国于越战是逐步扩大规模,而未能完全驱逐北越的反西方政府。

许多拥战者将反对这场战争与/或重建过程者视为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者、自以为是、伪善。反战者则引用对民心凝聚的争论,令人联想到美国于19世纪昭昭天命的观念。有些人指控反战者不爱国,甚至于叛国。若干拥战的评论员表示,觉得新闻对美国的负面报道因破坏美国军队达到反恐战争的最终胜利而助长敌人气焰。因反战者对此种指控感到愤恨,这项政治争端造成彼此持续对立。

尽管军事主力在两国彻底获胜,持久自由行动(Operation Enduring Freedom)在改革阿富汗政治与重建伊拉克上进展缓慢。尽管两国于2006年一月迈出民主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朝向奠定长期和平、稳定、正义的基础Afghan Parliament Convenes, Impending Iraqi Nationwide Elections。许多在911后美国情绪高涨的民族主义者们拥护这些未完的改革与重建程序所可能带来的长期利益。在此缓慢的进程中,关于产生这场国家重建的军事行动的真正动机,与在伦理方面的争议,仍在持续,而关于民族主义的争议为此中关键。例如,美国所领导的军事行动究竟是否构成帝国主义,或为审慎互利的新型世界主义。这些争议的激烈程度与撕裂性或因媒体偏差(Media Bias)导致恐惧的文化(culture of fear)而起。媒体朝向遮掩两国境内的暴力行为,尤其是伊拉克因反对外国占领者与‘通敌者’所产生的暴动。

许多反对美国与其盟国入侵伊拉克与阿富汗者将这些军事行动称为帝国主义,以‘石油之战’之名提醒世人石油帝国主义(Oil imperialism)之说。拥战者们认为这些主张荒谬,他们视这些军事行动为国际合作打倒阿富汗的塔利班与伊拉克复兴党(Baath Party)等专制独裁政权;支持者们更认为这些入侵与占领为在所谓恐怖主义与护教圣战(jihad)猖獗之地改革社会政治背景的必要手段。论战于冷战期间的反共政策立场互异的鹰派与鸽派之间激烈展开,论战的中心为权衡美国及其盟国在民族认同、国家安全、国家主权上与其他国家之间孰轻孰重。

因伊拉克与阿富汗两国社会政治的发展(选举、法制改革等)仍在持续,要历史学家评断孰是孰非或仍过早。支持两国战后重建者以现代西欧与日本的历史例示中东地区历经国际托管后可能的结果。尽管曾于二战后经历美国白人(Anglo-American)实质上的军事占领与重建达数十年(参见马歇尔计划),法、日、德等国后来自美国白人的占领下独立,今日已成为具国际影响力的顶尖经济强权。

民族主义与极端主义[编辑]

在稳定的民族国家中,民族主义虽然对日常生活具多面影响,但却通常隐而不显。麦克毕利格(Michael Billig)的‘平实民族主义(banal nationalism)’的说法认为,日复一日,越来越不引人注意的民族主义,日日影响居民的想法。在西方民主国家,仇外与移民团体经常自称为民族主义者,以避免种族主义(racism)这种贬义的称呼。持此立场之政党可能有众多支持者,并进入国会。光头党(skinheads)等小而知名的团体同样也自称民族主义者作为国家社会主义者(national-socialist)或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的婉转称呼。其他国家多称其为极端民族主义者,带着明显的贬义。参见爱国沙文主义(chauvinism)与爱国侵略主义(jingoism)。

民族主义为包含法西斯主义等政治意识型态之要素,极端主义一词通常用于此处。但简单地将法西斯主义表述为民族主义之极端型式并不正确。法西斯主义在一般义意上为始自意大利的种族民族主义与国家民族主义之结合,明显受纳粹主义之影响。对于阿尔道夫希特勒在地理政治学的志向,可能帝国主义是较好的形容,且纳粹德国治下的广阔地域中有许多在历中上并无德国人的踪迹。纳粹德国在与典型的欧式民族国家相较之下,自成一格(sui generis)。

这也可称之为斯大林主义。约瑟夫·斯大林为民族主义专家,他对民族之定义广受引用。在其统治下,苏联于苏维埃共和国与各加盟共和国中定义并鼓舞民族认同。尽管如此,各共和国的主权仍遭否定,且俄罗斯化政策自相矛盾。于1945年遭苏联占领的东欧国家亦有类似的遭遇。其统治面临具强烈的民族主义特色却含义糢糊的‘苏维埃’(实为俄罗斯)认同,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种族主义[编辑]

民族主义并不一定具有本国高于他国之信念,但实际上许多民族主义者的确这么想。偶尔会有认为他国可作为本国范例的情形,参见亲英派(Anglophile)。几乎所有的民族主义运动中都有某种种族主义的影子,通常针对邻国与种族团体。

种族主义亦为19世纪末大行其道的殖民主义之特征。严格说来,成立海外殖民地有悖于民族国家的原则,因殖民地所在并非该民族的祖国,而其后裔很明显既非其种族,也不说相同的语言,没有相同的文化。实际上,民族主义有时是欧洲自决与亚非殖民化之结合。

明确的生物性种族理论自19世纪末大行其道。民族主义与法西斯主义于20世纪前半常以此种面目出现。纳粹可说是史上与种族思想最相符合的思想,纳粹德国各方面的政策都受种族观念所影响。纳粹德国之败及其种族灭绝政策,包括犹太人大屠杀(Holocaust),于1945年后大大地败坏种族理论与种族民族主义。

然而种族主义持续影响民族主义。种族清洗通常被视为种族主义与民族主义两者共同的特征。国家为民族而存在是民族主义的法则之一,但不是所有民族国家皆驱逐境内之少数民族。新近的种族清洗知名案例于1990年代的南斯拉夫战争期间发生;其他的例子有1950年代窝瓦德裔苏维埃自治共和国(Volga German Autonomous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以及1915年鄂图曼帝国的灭绝亚美尼亚人。

民族主义的历史性影响[编辑]

历史上因民族主义而掀起的事件(非仅止于战争):

  • 1789年至1799年的法国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
  • 1821年至1829年的希腊革命(Greek Revolution)。
  • 加拿大的1837年叛变(Rebellions of 1837)。
  • 欧洲的1848年革命(1848 Revolutions)。
  • 皮埃蒙特(Piedmont)与萨丁尼亚(Sardinia)治下的意大利统一(Italian unification)。
  • 20世纪持续至今的以阿冲突(Arab-Israeli conflict)。
  • 盎格鲁─爱尔兰战争,以及爱尔兰共和国(Republic of Ireland)与北爱尔兰(Northern Ireland)的分离运动。
  • 1912年至1913年的巴尔干战争(Balkan Wars)。
  • 1916年至1918年的阿拉伯叛变(Arab Revolt)。
  • 马耳他(Maltese)于Sette Giugno的反英暴动。
  • 巴勒维(Reza Shah)于1921年堀起。
  • 南非由荷裔南非人(Afrikaner)组成的南非国民党(National Party of South Africa)依种族隔离主义(apartheid)建立政府。
  • 埃及与叙利亚共组阿拉伯联合共和国(United Arab Republic),后又解散。
  • 1905年至1949年的印尼民族主义运动。
  • 阿尔及利亚民族主义扺抗运动(Nationalism and resistance in Algeria),为阿尔及利亚独立战争(Algerian War of Independence)之前奏。
  • 1960年代与1970年代,非洲的去殖民化(decolonisation) 。
  • 前称罗德西亚(Rhodesia)的津巴布韦(Zimbabwe)于1960年代与1970年代反白人殖民者之统治。
  • 加拿大的魁北克(Quebec)民族主义运动,以及魁北克解放阵线(Front de liberation du Quebec,FLQ)的暴力行为。
  • 1987年斐济政变(Fiji coups of 1987)与2000年斐济政变(Fiji coups of 2000)。
  • 西方国家1970年代的白人民族主义者(white nationalist),或反移民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