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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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編輯]

正楷[編輯]

為中國書法最基本的一種體,大多數學習者皆由此開始學習。正楷改變了隸書的筆勢,又適當地加以簡化而成的。跟隸書比較,正楷的筆劃平直一些,結構更方正,既沒有隸書那樣費事;又沒有草書那樣難辨。正楷由漢代末年應用至今。

行書[編輯]

自正楷通行後,又有一種調和草書與正楷的字體,叫做行書。它以正楷為基礎,加入一些草書的寫法,既工整也不潦草,所以從魏晉以後就成為了日常應用的字體。

草書[編輯]

廣義地說,自有漢字以來,各種字體都有草率的寫法,到了漢代,草書已成為一種字體的專稱,它已發展成一種具有特色的字體了。草書共有三種,章草、今草和狂草。章草是隸書加以變化的,今草是章草的繼續,是正楷的快寫體,從漢代末年流傳至今。狂草是在今草的基礎上發展而成,只是任意刪增筆劃,恣意連寫,興於唐代。

篆書[編輯]

篆書是周代後期形成的書體,分為大篆和小篆兩種,大篆又叫籀文或石鼓文,字體很像金文,但結構較繁複,筆劃圓勻,字體狹長。周代後期秦國一帶應用的文字就是大篆。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下令「書同文」,將大篆加以整理和簡化於是形成了小篆,也因此又稱秦篆。小篆比大篆更加簡省,而且還要求寫法劃一,形成漢字方塊狀的雛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