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skell/範疇論
本文將概述 Haskell 里應用的一個概念,範疇論。因此 Haskell 代碼的展示將會伴隨其對應的數學定義,為了讓讀者可以直觀地理解範疇論的概念以及它與 Haskell 的關係,這種對應可能不那麼絕對的嚴謹。
範疇論是什麼
[編輯]範疇,本質上是一個簡單的集合,包括三個組成元素:
- 對象.
- 態射,每個態射將兩個對象(源對象和目標對象)連接在一起(它們有時被稱為箭頭(arrows),但本文避免使用該術語,因為它在 Haskell 中具有其他涵義。)如果 f 是源對象 A 到目標對象 B 的態射,寫作 。
- 態射組合。例如:態射 和 態射 可以組合為態射 。
許多東西都可以稱為範疇。例如,所有集合構成了範疇 Set,其態射為集合間的函數,而態射組合則為一般的函數複合(標粗的為範疇名)。全部的群構成了範疇 Grp,保持群結構的函數就是它的態射(群同態),比如任意兩個群 G 和 H ,G 的操作符為 * ,H 的操作符是 · ,那麼函數 只要滿足如下條件就是一個態射:
這麼看來貌似態射就是函數,但是事實並非如此。例如,任何偏序結構 (P,
) 都構成範疇,P 中的元素構成了該範疇的對象,任意兩個元素 a 和 b 只要滿足 a b ,那麼存在態射 a \to b。另外,在相同的源對象和目的對象之間可以存在多個態射;以 Set 範疇為例, 和 都是從源對象 (實數集) 到目標對象 的函數,但是它們是不同的態射。
範疇公理
[編輯]範疇需要符合三條定律。第一條,也是最簡單的一條,態射的組合操作需要滿足結合律。
態射在 Haskell 中從右到左執行,因此使用時,g 先執行,然後 f。
第二條,態射在組合操作下是閉合的。因此,如果存在態射 和 ,那麼範疇 中一定會存在態射 。以下面範疇為例。
f 和 g 都是態射,所以我們一定能夠通過組合他們在範疇中得到另一個態射。 那麼哪一個是態射 呢?唯一可能的答案就是 。同樣,我們可以得到。
最後一條,在一個範疇 C 中,每一個對象 A 都會有一個單位態射,,這個態射是組合操作的單位元。準確的說對於每一個態射 :存在
請注意,涉及組合操作的表達式可以彼此相等,但各個態射不能相等。例如有兩個態射從對象 A 到對象 B,即 和 ,表達式 相同,但態射 永遠為假。
Hask,Haskell 範疇
[編輯]本節我們主要討論範疇 Hask,其對象為 Haskell 中的類型,態射為 Haskell 中的函數,態射組合操作為 (·)
,在 Hask 中函數 f :: A -> B
為類型 A
到 B
的態射。範疇第一第二定律很容易驗證,我們知道 (·)
是一個組合操作,顯然,對於任何 f
和 g
,f . g
是一個新的函數。在 Hask 中,單位態射是 id
,所以很容易驗證第三定律:id . f = f . id = f
[1]上面的定律並不是一個十分準確的轉換,因為我們忽略了下標。在 Haskell 中函數 id
是 多態的 — 它的域和範圍可以採用許多不同的類型,用範疇的概念解釋就是可以存在許多不同的源對象和目標對象。但是範疇論中的態射是定義為 單態的 — 每個態射都有一個特定的源對象和一個特定的目標對象(注意:這裡的 單態 不在範疇論上使用)。多態 Haskell 函數可以通過指定其類型(用單態類型 實例化)來實現單態,因此我們說 Hask 上類型 A
的單位態射是 (id :: A -> A)
會更精確。考慮到這一點,上述定律將被重新書寫為:
(id :: B -> B) . f = f . (id :: A -> A) = f
但是為簡單起見,當含義明確時,我們將忽略這種區別。
練習 |
---|
|
函子
[編輯]所以我們有了一些範疇,其包含對象以及將這些對象聯繫在一起的態射。下一個在範疇論中非常重要的概念是functor,他們將範疇聯繫在了一起。functor 的實質是範疇之間的轉換關係,因此對於範疇 C 和 D,有 functor :
- 映射範疇 C 中任一對象 A 到範疇 D 中的對象 。
- 映射範疇 C 中任一態射 到範疇 D 中態射 。
// 未翻譯完
- ↑ Actually, there is a subtlety here: because
(.)
is a lazy function, iff
isundefined
, we have thatid . f = \_ -> ⊥
. Now, while this may seem equivalent to⊥
for all intents and purposes, you can actually tell them apart using the strictifying functionseq
, meaning that the last category law is broken. We can define a new strict composition function,f .! g = ((.) $! f) $! g
, that makes Hask a category. We proceed by using the normal(.)
, though, and attribute any discrepancies to the fact thatseq
breaks an awful lot of the nice language properties any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