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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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通過論證矛盾論題的虛假性,來確立論題真實性的論證方法。 設有一個反例(即首先選擇一個與原來論題相矛盾的反論題,然後運用一定的論據和論式論證反論題的虛假性),其次依據排中律,由於論題與反論題是兩個互相矛盾的判斷,不能同假,那麼論題必然是真的。 反證法的優點是,如果原來論題的主項是一個集合概念,就無法證明,轉換成為反例以後,主項變成單獨概念或者普遍概念,就符合一個數學定理要求。 但是,反論題必須與原來論題具有本質聯繫。有些人設立的反論題與原來論題沒有必然關係,這樣的證明就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