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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類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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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是一門面向對象的程式語言,除了基本數據類型以外,Java要求每一個數據類型必須都是一個類。

面向對象的編程思想力圖使在計算機語言中對事物的描述與現實世界中該事物的本來面目儘可能地一致,類(class)和對象(object)就是面向對象方法的核心概念。

類是對某一類事物的描述,是抽象的、概念上的定義;對象是實際存在的該類事物的個體,因而也稱實例(Instance)。類和對象就如同概念和實物之間的關係一樣,類就好比是一個模板,而對象就是該模板下的一個實例。

面向對象的主要思想是:將客觀事物看作具有狀態和行為的對象,通過抽象找出同一類對象的共同狀態和行為,構成類。

在Java當中申明類都是由class開頭的。

class 类名称 {
//声明成员变量
//声明成员方法
}

構造方法

在 Java 程序里,構造方法所完成的主要工作是幫助新創建的對象賦初值。構造方法可視為一種特殊的方法,它的定義方式與普通方法類似,其語法如下所示:

構造方法的定義方式

class 类名称 {
访问权限 构造方法名称(){
}
}

在使用構造方法的時候請注意以下幾點:

  1. 它具有與類名相同的名稱
  2. 它沒有返回值

構造方法的調用時機也與一般的方法不同。一般的方法是在需要時才調用,而構造方法則是在創建對象時,便自動調用,並執行構造方法的內容。因此,構造方法無需在程序中直接調用,而是在對象產生時自動執行。基於上述構造方法的特性,可利用它來對對象的數據成員做初始化的賦值。所謂初始化就是為對象的賦初值。

創建對象

對象的產生

創建屬於某個類的對象,需要通過兩個步驟來實現:

  1. 聲明指向"由類所創建的對象"的變量
  2. 利用 new 創建新的對象,並指派給先前所創建的變量。
类名 对象名 = new 类名() ;

舉例來說,如果要創建 Person 類的對象,可用下列的語句來實現:

Person p ; // 先声明一个 Person 类的对象 p
p = new Person() ; // 用 new 关键字实例化 Person 的对象 p

訪問對象中某個變量或方法

访问属性对象名称.属性名
访问方法对象名称.方法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