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理/疆域和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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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域[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領土範圍包括大陸、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疆域面積約為960萬平方千米。

其疆域北至黑龍江省漠河以北黑龍江主航道中心線;東至黑龍江與烏蘇里江主航道中心線交匯處;西至帕米爾高原東部;南至南海曾母暗沙。

爭議地區[編輯]

  • 阿克賽欽
  • 藏南地區(印度稱阿魯恰納爾邦)

行政區劃[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34個省級行政區。

省級行政區 數量 名稱 備註
23 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遼寧省、黑龍江省、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山東省、福建省、浙江省、台灣省、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蘇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

台灣地區和大陸尚未統一。

可參見「一國兩制」。

直轄市 4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自治區 5 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特別行政區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