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概要
前言
[編輯]2017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15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下文簡稱「民總」),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6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華社18日受權全文播發這部法律。民總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總的頒布,是中國法制史上的重大轉折點,它標誌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建國約70年後,即將迎來第一部民法典的誕生。民法典的編纂分為兩大步:第一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基礎上,結合最新的理論研究與司法實務經驗,制定並頒布民總;第二步在既有的各個單行民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的基礎上,制定並頒布民法典分則各編,預計「2020年將民法典各分編一併提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1]因此,本人想借民總出台的契機,向境外讀者介紹中國民總的主要內容,促進中國民法知識的傳播。在本書的編纂方法上,強調以法律條文為核心,適當參考相關民法理論,合理安排本書的體系。
誠如耶林所言,「法律的任務在於保護權利,不問民族的權利或個人的權利,凡想保全權利,事前須有準備。法律不是紙上的條文,而是含有生命的力量」。[2]民法在本質上就是權利法,我國民總更是用一整章(第五章)內容,來詳細列舉受法律保護的各項民事權利。權利也是民事法律關係的核心內容,義務的存在,乃是為了權利的實現。因此,本書的基本框架,將圍繞「權利」二字來構建,研究的主要問題包括:(1)何謂權利?(法律關係與權利體系)(2)誰享有權利?(權利的主體)(3)對什麼享有權利?(權利的客體)(4)權利如何變動?(法律行為與代理)(5)權利在時間上受何等限制?(訴訟時效與期間計算)(6)如何行使權利?(權利的行使)
以上這些核心問題,是所有民事活動都要涉及的問題,也是民法典分則各編的共通性問題。因此,立法者採用「提取公因式」的技術,將這些共通性問題集中規定於民總。因此,對這些問題進行回答,成為民法總論的核心內容。除此之外,民法總論還要回答一些有關民法的基礎性問題,例如民法的性質、淵源及解釋適用方法等。
第一篇 緒論
[編輯]第一章 民法的概念與性質
[編輯]本章旨在界定民法的概念與說明民法的性質。首先,任何一門學科,都要明確自己的研究對象。民法學的研究對象當然是民法。但是,何謂「民法」?其次,在界定民法的概念的,我們還需要了解民法的基本性質為何。了解民法的性質,有助於理解民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與功能,也有助於我們對民法的學習。
一、民法的概念
[編輯]二、民法的性質
[編輯]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及法律的適用
[編輯]第三章 民法的倫理性與基本原則
[編輯]第二篇 本論
[編輯]第四章 民事法律關係與民事權利體系
[編輯]第五章 權利的主體
[編輯]第六章 權利的客體
[編輯]第七章 權利的變動
[編輯]第八章 訴訟時效與期間計算
[編輯]第九章 權利的行使
[編輯]- ↑ wenxinpu, 一文講明白民法總則有多重要 跟你我有啥關係?,http://news.qq.com/a/20170309/017327.htm (2017年5月26日訪問)。
- ↑ 耶林:《法律的鬥爭》,轉引自王澤鑒:《民法總則(修訂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