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頡輸入法/輔助字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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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用24隻倉頡字母還不足以組合出數萬件中文字形,因此又根據這些字母的外形衍生,選取輔助字形作為組合漢字的基本單位。
現今一般將中文輸入法的組字基本單位統稱字根,因此也有人把倉頡字母稱作主根,把輔助字形稱作輔根。倉頡字母和輔助字形在取碼時通常地位相同,為精簡起見,本教科書將直接統稱「字根」。
輔助字形列表
以下列出倉頡輸入法所有輔助字形,它們都由所屬的倉頡字母(或同一字母麾下的其他輔助字形)在外形衍生變化而來,只要運用視覺聯想理解同組字根之間的形狀演變關係即可自然記住。
有些輔助字形極爲相似,可視為相同形狀,不同敎材列出的數量略有出入。本敎科書盡可能羅列所有細微差異,以便讀者掌握每個實際可應用的情況,因而列出的形狀較多。然而,列在同一橫行的形塊,一般可視爲相同形狀,一併記憶。坊間有不少敎材於各橫行只列出其中一個形狀,算作一字根,以此方式計算,哲理類有27隻字根(其中有7主根,20輔根),筆畫類有27隻(7主根,20輔根),人體類有18隻(4主根,14輔根),字型類有29隻(6主根,23輔根),共計101隻。[1]
倉頡字母 | 按鍵 | 輔助字形 | 字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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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A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90度躺臥。 | ||||
月 | B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或「」的外框。 | ||||
「」變矮的形狀。 | ||||
「」內作累增式衍生,即內有重影。[2] | ||||
斜「」形。 | ||||
「」的整形。 | ||||
金 | C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下方的兩點。 | ||||
「」倒轉的形狀。 | ||||
「」的變形。 | ||||
木 | D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主榦。 | ||||
「」90度躺臥。 | ||||
水 | E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左右兩邊筆畫相疊。 | ||||
「」偏旁的形狀。 | ||||
「」字底的形狀。 | ||||
「」的變形。(五代新增) | ||||
火 | F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字底的形狀。 | ||||
「」減一點。或輕微改變筆形。「」也是「」的上半部。 | ||||
「」或「」倒轉的形狀。「」也是「」的上半部。 | ||||
「」的衍生形。 | ||||
土 | G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變形。 | ||||
竹(斜) | H | 「」的原形。或「竹字頭」。 | ||
「斜」形,「」的首筆。 | ||||
「」的衍生形。 | ||||
戈(點) | I | 「」的原形。 | ||
「點」形,「」的最頂一筆。 | ||||
「」向下衍生。 | ||||
「」向左衍生。 | ||||
十(交) | J | 「」的原形,橫豎相「交」之形。包括書法上爲美化而輕微左撇者。 | ||
「」的左右兩端向下垂,中間向上縮。 | ||||
大(叉) | K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左上角。 | ||||
撇捺交「叉」之形,「」改變角度。 | ||||
「」的變形衍生。 | ||||
中(縱) | L | 「」的原形。 | ||
「縱」形,「」的中間。包括書法上爲美化而輕微左撇者。 | ||||
「」的變形,上下皆豎。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變形,上下皆豎。 | ||||
一(橫) | M | 「」的原形,「橫」形。 | ||
「」的整形。 | ||||
「」左端向下衍生。 | ||||
「」的變形。 | ||||
「」累增式向下衍生,有如下方連著了重影。 | ||||
弓(鉤) | N | 「」的原形。 | ||
豎「鉤」形,「」的末尾。 | ||||
橫「鉤」形,「」90度躺臥,「」的首筆。或輕微改變筆形。 | ||||
「」向左衍生。 | ||||
「」向下衍生。 | ||||
人 | O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末筆變形。 | ||||
「」偏旁的形狀。或首筆略爲整形。 | ||||
「」的右邊。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末筆。包括書法上讓右縮點者。 | ||||
心 | P | 「」的原形。 | ||
「」偏旁的形狀。 | ||||
「」字底的形狀。 | ||||
取「」的中央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變形。 | ||||
「」的變形。 | ||||
「」中央的倒轉。 | ||||
手 | Q | 「」的原形。 | ||
「」偏旁的形狀。 | ||||
「」的主榦。 | ||||
「」的變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的變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口 | R | 「」的原形。內部不含其他筆畫。 | ||
尸(側) | S | 「」的原形。 | ||
「側」形,「」的上半部。 | ||||
「」的末尾縮短。或輕微改變筆形。 | ||||
「側」形,「」的反轉。 | ||||
「」的半累增式衍生形,有如在形塊當中疊著半個重影。 | ||||
「」的豎筆上下延伸。(五代新增) | ||||
廿(並) | T | 「」的原形。 | ||
「」的末筆伸長。或輕微改變筆形。 | ||||
「並」形,兩側對稱,「」的主榦。 | ||||
「」的變形。 | ||||
「」的主榦。 | ||||
「」的變形。 | ||||
山(仰) | U | 「」的原形。 | ||
「仰」形,「」的主要部份。 | ||||
「」的末尾縮短。包括書法上讓右屈鉤者。 | ||||
「」的豎筆伸長。 | ||||
女(紐) | V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紐」形,「」的主榦。或輕微改變筆形。 | ||||
「」改變角度。 | ||||
「」改變角度。 | ||||
把「」打斜。 | ||||
「」向右衍生。 | ||||
田(方) | W | 「」的原形。 | ||
「方」形,「」的外框。內部含有其他筆畫。 | ||||
「」的變形。 | ||||
卜 | Y | 「」的原形。或輕微改變筆形。 | ||
「」或「」90度躺臥。或輕微改變筆形。 | ||||
把「」的橫縮成點。 | ||||
「」向下衍生。 |
※注意:上表有些輔助字形有版本差異,例如「」、「」,只適用於五代倉頡,其他版本則不支援,必須改用其他倉頡字母或輔助字形分割相關漢字。可參見各輔助字形的說明欄,以及〈三代與五代編碼差異·五代新增輔助字形〉一節的整理。
練習
- 按此練習輔助字形(一)。
- 按此練習輔助字形(二)。
- 按此練習輔助字形(三)。
- 按此到《倉頡之友.香港》測驗輔助字形能力(一)。
- 按此到《倉頡之友.香港》測驗輔助字形能力(二)。
- 按此到《倉頡之友.香港》測驗輔助字形能力(三)。
- 按此到《倉頡之友.香港》測驗輔助字形能力(四)。
輔助字形取碼原則
輔助字形作漢字組件時取對應倉頡字母即可。
- 如「仕」取碼「人土」,「双」取碼「水水」。
倉頡字母單獨成字時取一碼即可;輔助字形單獨成字時則須分割取碼。
- 如「土」是倉頡字母,「土」字取一碼作「土」;「士」是輔助字形,「士」字分割取碼作「十一」。
- 如「水」是倉頡字母,「水」字取一碼作「水」;「又」是輔助字形,「又」字分割取碼作「弓大」。
- 如「尸」是倉頡字母,「尸」字取一碼作「尸」;「匚」是輔助字形,「匚」字分割取碼作「一女」。
- 如「山」是倉頡字母,「山」字取一碼作「山」;「乚」是輔助字形,「乚」字分割取碼作「中山」。
但有些字已是基本筆畫,無法再分割,因此雖是輔助字形單獨成字,也只取一碼。
- 「丿」取一碼「竹」,「丶」取一碼「戈」,「丨」取一碼「中」,「亅」取一碼「弓」。
尚有些字雖是輔助字形單獨成字,但因其他考量也只取一碼。[3]
- 「曰」取一碼「日」,「乂」取一碼「大」。
相近字形辨析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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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的主根,四邊形內不含任何東西。如:品、器、高。 | |
讀「圍」,是「田」的輔助字形。撇除「日」形,四邊形內有任何筆畫皆屬之。如:困、罟、西、衰、毌。 | |
四邊形內除了原來的一筆,沒有其他筆畫。如:汨、沓、音。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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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輔助字形,多在整個字的中間,有時亦寫成「」,如:西、匹、傻、夌、俊。 | |
通常在字的下半部,且佔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一半左右,如:兄、竟、兒、先、允,取碼「竹山」。但獨立成字時視爲兩豎並列,取「中山」。(參見下方「」與「」之說明。)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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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的輔助字形,頂上有直點。如:寇、空、挖。 | |
「月」的輔助字形,頂上無點。如:冠、罕、探。 | |
「弓」的輔助字形,首筆爲撇,起筆處明顯比「」高。如:欠、欺、你。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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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的主根,中間基本上是直豎,但寫行楷時可能稍微左斜,以連接下方字形,如:古、南、毌。 | |
「十」在字形左方、下方、左下方、內部,為書法美觀而輕微變形,如:戎、訊、毋;或原作「十」,因寫在偏旁美化者,如:辣(字首原作「辛」)、邦(字首原作「丰」);或左斜而下接折筆者,但仍屬「十」不屬「大」,如:亐、汚。 | |
「大」的輔助字形,多用於右下方或右方連有字形者,如:右、有、者、九、力。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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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輔助字形,由上而下,上方無其他筆畫相連,原則上是豎筆,但有時爲書法美觀而由直轉左撇,如:川、兆、冘;常二豎並列,有時也可寫作「」的筆畫亦屬之,如:非、亦、赤。 | |
「竹」的輔助字形,由右上而左下,基本上不能寫作筆直的豎筆,其上部也常會與其他筆畫相連,如:侃、巟、充、兄、乃、几、戊、方。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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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的輔助字形,頂上有直點,如:庭、府、廠。 | |
「一」的輔助字形,首筆爲橫,頂上無點,如:原、歷、壓。 | |
「竹」的輔助字形,首筆爲短撇,如:斤、派、盾。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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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輔助字形,由左下往右上提者皆屬之,如:刁、冰、鲤。 | |
「竹」的輔助字形,右上到左下的短撇,如:升、參、香。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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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輔助字形,豎末右彎及上鉤,如:光、元、己。 | |
「山」的輔助字形,本作「」,置左時常轉為屈鉤筆形,但仍屬「山」不屬「女」,如:輝(字首原作「光」)、頑(字首原作「元」)、改(字首原作「己」)。 | |
「女」的輔助字形,這些「」形必須作鉤,不可寫作「」,如:氏、民、卬、仰、昂。 | |
「女」的輔助字形,豎末右彎但無上鉤,如:亡、曷、甚。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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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輔助字形,本作「」,置左時常轉為長點「」,但仍屬「人」不屬「戈」,如:規(字首原作「夫」)、鴩(字首原作「失」)、艱(字首原作「」)。 | |
「戈」的輔助字形,無論置左置右,均作點,不能作捺,如:主、冰、永、梁、丸,這些字的「」筆不可寫作「」。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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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輔助字形,右作捺,如:从、臥、认。 | |
「人」的輔助字形,本作「」,結字避讓時末捺常轉為長點,但仍屬「人」,如:坐、巫、以。 | |
「竹戈」()組合,左撇與上方橫畫相接,右作點。如:戍、幾。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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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的輔助字形,如:刀、力、司。 | |
「心」的輔助字形,首筆爲撇,如:勿、包、匈。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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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的輔助字形,豕取碼「一尸竹人」(),因爲頭碼「一」(字根「」)已包括撇。同理,豸爲「月尸竹竹」()、犭爲「大尸竹」()。 | |
「心」的輔助字形,取碼「廿心竹人」(),遂、隊的字身取碼「廿心人」(),因爲頭碼的「廿」(字根「」)不包括撇。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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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輔助字形,是一連筆,如:巡、邕、粼。 | |
「人」的輔助字形,是兩筆,末筆爲捺,常用於「豕」形尾碼,如:家、蕤、隊。 | |
「人」的輔助字形,是兩筆,與前者極似,末筆爲點,如:飞、飛、兆。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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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的輔助字形,爲二長點,多用於字尾,如:冬、於、斗。 | |
「戈一」()組合,爲點提,多用於左方的「冫」偏旁,如:冷、冽、凍。也用於如:羽、弱、習等字。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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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輔助字形,是「衣」偏旁的字典部首變形,末部有兩點,如:補、裇、衫。 | |
「戈弓火」()組合,是「示」偏旁的字典部首變形,末部只有一點,如:禮、福、祿。作字首或次字首時,取頭尾碼「戈火」。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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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的輔助字形,通常位於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上方或左上方,如:陷、危、象。 | |
「心」的輔助字形,在「」內半包著另一些筆畫或字塊,如:包、勿、匃。 | |
「竹尸」()組合,通常位於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左下方,如:別、成、盛。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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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輔助字形,兩筆,首筆爲撇,然後作「」,如:鸟、乌、枭的第一及第二筆。 | |
「女尸」()組合,通常位於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下方,如:丐、丂,還有乌第三筆等。 | |
「卜尸」()組合,通常位於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下方,如:与、舃、写。 | |
「卜尸」()組合,通常位於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下方,如:鸟、枭、袅的第三及第四筆。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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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的輔助字形,左方是「」,右方是「」,如:聯、關。 | |
「中中金」()組合。「」取碼「中中金月」,用作字首或次字首時,取頭尾碼「中月」,如是「中月一一人」,是「日中月人」。 | |
「廿一」()組合,如:虛、噓、虡。 | |
「廿金」()組合,如:虚、嘘、並、亚、壶。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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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組合,共四畫,用於部首屬「攵」的字,多爲在右的偏旁,如:收、故、務。或用於「攸」的變形,如:條、修。用在下方的例子有:變。 | |
「竹水」()組合,共三畫,多爲在上、在左,如:夆、冬、处。有些字源上從「攵」的簡化字或俗筆字也改從此,如:务、条。 | |
「竹水」()組合,共三畫,台灣標準獨有[4],是由前項分化出來的形體,多在下,如:夏、愛、夔。但「變」寫作「攵」,屬「人大」組合。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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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組合,四筆,讀「(注音)ㄈㄨˊ,(漢拼)fú,(粵音)忽」,如:肺、沛、芾。 | |
「卜中月」()組合,五筆,讀「(注音)ㄕˋ,(漢拼)shì,(粵音)時以切」,如:鈰、柿、鬧。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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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輔助字形,末尾無鉤,如:肴、駁、稀。 | |
「大尸」()組合,如犭是「大尸竹」。由於「犭」部件通常用作字首或次字首,取頭尾碼「大竹」,因此有人誤會「」是「大」的輔助字形。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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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的輔助字形,首筆爲點,如:丹、舟、母。 | |
「卜」的輔助字形,首筆爲直點(不是豎),楷書裏也寫作側點,通常位於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上方,如:文、位、齊。 | |
「中一」()組合,首筆爲略長的豎,不可寫作點,如:円、止、卫。 | |
「卜」的輔助字形,首筆爲橫點,楷書裏也寫作側點,通常位於整個字或整個部份的上方,如:言、音、帝。 | |
「一一」組合,首筆爲略長的橫,不可寫作點,如:行、雲、些。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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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的輔助字形。亦可寫作撇,尤其明體,楷書有時變形作「左點」,如:步的第六筆、賓的第六筆、涉的第九筆。 | |
「戈」的輔助字形,不可寫作撇,如:刃、氷、冰。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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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 | 「口山」()組合,如:汜、包、起。 |
已 | 「尸山」()組合。 |
己 | 「尸山」()組合,如:妃、改、忌。 |
「尸山」()組合,如:氾、卷、危。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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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輔助字形,如:鏡、銅、銀。 | |
「人一心」()組合,非輔助字形[5]。作字首或次字首,取頭尾碼「人心」,如:镜、铜、银。 |
形狀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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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的輔助字形,如:台、去、云。 | |
「弓戈」()組合,與上方形狀相反,如:予、令、甬。 |
附註
- ↑ 作為對照,《第五代倉頡輸入法手冊》列出了24隻倉頡字母及90隻輔助字形,共114字根。
- ↑ 《第五代倉頡輸入法手冊》未列出此輔助字形,但實際編碼如「冎」(月月)、「卨」(卜月月口)反映了此輔助字形的存在。三代倉頡手冊未列出此輔助字形也未收「冎」字,但「咼」及其衍生字皆取「月月口」,由於與「咼」相似之「商」、「啇」等字形官方皆視為整體字,若「咼」視為整體字,取碼「月月口」只能用此輔助字形解釋;加上五代倉頡手冊並未提及此輔助字型之更動,視為三代倉頡支援此輔助字形可使規則較一致。有網友去信詢問,沈紅蓮亦回答在三代及五代確實都有此輔助字形[1]。注意非官方三代倉頡編碼表可能未完全遵循,例如微軟倉頡把「冎」編碼作「月一中月」。
- ↑ 這做法有點爭議,詳見〈爭議編碼〉一節的討論。
- ↑ 傳承字形(如康熙字典體),以及香港標準、大陸標準等,寫法都與前項「夂」無異。
- ↑ 「钅」曾於1987版的五代倉頡歸於「金」的輔助字形,後來版本取消。詳見〈版本差異〉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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