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法律制度與監督學/衛生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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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行政法律救濟制度- 衛生行政複議 - 衛生行政訴訟 - 衛生行政賠償

衛生行政訴訟的概念和特徵[編輯]

衛生行政訴訟(health administration proceedings)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的活動。
衛生行政訴訟的特徵主要包括:

  • 原告是衛生行政管理相對人;
  • 被告只能是行使衛生行政管理職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 被訴訟的客體,必須是法律規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衛生計生行政機關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

衛生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編輯]

衛生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編輯]

衛生行政訴訟的管轄[編輯]

衛生行政訴訟程序[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