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探秘/內容/第一卷/第二章
第一節 史記其他
[編輯]司馬遷
[編輯]司馬遷,漢朝人,據一些資料推理,生年應該是公元前135至140年左右。姓司馬,名遷,字子長,父親是司馬談,父子相承,都擔任太史令。主要著作是史記。
寫史記的原因
[編輯]早在司馬遷撰寫《史記》時,漢武帝翻閱《孝景本紀第十一》和《今上本紀第十二》後,認為司馬遷的敘述有意貶損自己,不禁勃然大怒,命人削去了書簡上的字,並把這些書簡扔掉了,可見當時漢武帝對司馬遷已經甚為不滿。
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名將「飛將軍」李廣的孫子李陵主動請纓出擊匈奴,兵敗被俘,漢武帝震怒。滿朝文武都認為李陵叛降,全家當誅。而在這時,身為太史令的司馬遷卻為李陵辯護。他認為李陵兵敗投降是因為「矢盡道窮,救兵不至」,而且李陵是希望「欲得其當而報漢」。李陵雖然兵敗,但是他以少勝多,以弱勝強,「其所摧敗,功亦足以暴於天下」。
司馬遷這番表述卻沒有得到漢武帝的理解,漢武帝認為他是藉李陵之功,詆毀這場戰爭的主帥李廣利(此人為漢武帝寵姬李夫人的哥哥),進而批評自己用人不當,造成軍事失利,再加上司馬遷在撰寫史記時,內容有意貶損漢武帝的疙瘩,在大怒下將司馬遷投入牢獄,以「誣罔」(欺騙皇帝)的罪名判處死刑。當時的死刑有兩種方式可以充抵,第一種是「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另一種是按照漢景帝時期所頒布的法律「死罪欲腐者,許之」,處以腐刑(閹割)。由於沒有足夠的金錢可以贖身,司馬遷只得接受腐刑。對此他曾表示過「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丑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 。
司馬遷對自己當時的描述
[編輯](節選) 仆聞之,修身者智之府也,愛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義之符也,恥辱者勇之決也,立名者行之極也。士有此五者,然後可以托於世,列於君子之林矣。故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丑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所從來遠矣。昔衛靈公與雍渠載,孔子適陳;商鞅因景監見,趙良寒心;同子參乘,爰絲變色:自古而恥之。夫中材之人,事關於宦豎,莫不傷氣,況忼慨之士乎!如今朝雖乏人,奈何令刀鋸之餘薦天下豪雋哉!仆賴先人緒業,得待罪輦轂下,二十餘年矣。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岩穴之士;外之,不能備行伍,攻城野戰,有斬將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積勞,取尊官厚祿,以為宗族交遊光寵。四者無一遂,苟合取容,無所短長之效,可見於此矣。鄉者,仆亦嘗廁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議。不以此時引維綱,盡思慮,今已虧形為掃除之隸,在闒茸之中,乃欲昂首信眉,論列是非,不亦輕朝廷,羞當世之士邪!嗟乎!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 ………… 事未易一二為俗人言也。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所畜,流俗之所輕也。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以異?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為智窮罪極,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樹立使然也。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髮、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肢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傳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節不可不勉勵也。猛虎在深山,百獸震恐,及在檻阱之中,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故士有畫地為牢,勢不可入;削木為吏,議不可對,定計於鮮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幽於圜牆之中,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何者?積威約之勢也。及已至是,言不辱者,所謂強顏耳,曷足貴乎!且西伯,伯也,拘於羑里;李斯,相也,具於五刑;淮陰,王也,受械於陳;彭越、張敖,南面稱孤,系獄抵罪;絳侯誅諸呂,權傾五伯,囚於請室;魏其,大將也,衣赭衣,關三木;季布為朱家鉗奴;灌夫受辱於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將相,聲聞鄰國,及罪至罔加,不能引決自裁。在塵埃之中,古今一體,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勇怯,勢也;強弱,形也。審矣,何足怪乎?且人不能早自裁繩墨之外,以稍陵遲,至於鞭箠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古人所以重施刑於大夫者,殆為此也。 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父母,顧妻子,至激於義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今仆不幸,早失父母,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少卿視仆於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仆雖怯懦,欲苟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沉溺縲紲之辱哉!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況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隱忍苟活,幽於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陋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也. 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記,唯倜儻非常之人稱焉。蓋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乃如左丘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而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