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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倉頡輸入法/信函/201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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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信內容:
我是二十餘載的倉頡輸入法使用者,十多年前因有朋友想瞭解倉頡輸入法,卻苦於版本混亂、教材眾多,遂起意於維基教科書整理倉頡輸入法規則與相關資料,以利後人學習。

光陰荏苒,近日又遇朋友需求,但他們發現有些規則似乎互相牴觸、不知如何應用而求教於我,我苦思許久仍無法妥善解釋,上網查詢亦未找到合理說法;同時發現近年還有不少網友遇到更多難以解釋的問題,在此一併整理提出,還望網管代為詢問發明人朱先生及沈女士,協助查證及解釋。

獲合理解釋後,我打算將內容寫入維基教科書,由於維基教科書規定內容須可查證,我打算將信件及回覆內容公開,不知工作室以為如何?此外,之前曾有網友將數則與工作室的通信內容公布於某些論壇,我亦打算在維基教科書留存複本,於此一併詢問工作室是否贊成?(若工作室認為不妥,則按工作室之意願處理)

問題附於壓縮檔內。百忙打擾,還望包涵。並祝工作室同仁中秋佳節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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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代手冊說「對於囗、曰等類完全封閉形之字,若有其他字形貫穿其間時,必須切割,以保持字形特徵」(五代手冊則未提),但「曲」(廿田)、「西」(一金田)、「丳」(中中田田)皆允許輔助字形跨越「囗」,故一般認為只有「田」邊緣須切割,「囗」等中空外框則不必,否則難以解釋以上取碼。然而「曱」(田一中中)、「甴」(中田中一)及類似的「央」(中月大;而非大月)、「毋」(田十竹;而非田十)、「亜」(一中中一;而非一廿田)卻都要求切斷取碼。究竟應根據什麼原則判定須於交叉處截斷或可相互跨越呢?

2. 「𠃊」應視為外包內先取或上至下後取?既有編碼「県」(月山女火)、「眞」(心月山金),「陋」(弓中一月女)都是後取,而「亾」(女人)、「𦬆」(廿女人)、「㠩」(女人竹中山)都是先取,如何理解此差異?未來為大字集取碼,如「𠦣、𢧠、𢯇、𢧰」等字,應採用哪個原則?

3. 「大」不視為與上相連,例如「槔」取「木.竹日.十」而非「木.竹大.十」;「厶」也不視為與下相連,例如「矣」、「牟」皆視為組合字。查手冊未將「⿱厶大」列為複合字首,按此「⿱厶大」似乎應取「厶」為字首。但「参」(戈大竹竹竹)、「軬」(戈大十田十)等編碼皆與此相違,應如何理解?

4. 五代手冊說橫筆下接縱向或斜向筆畫時視為相連,但「堊」(一一土)則似乎是視為組合字,如何理解此差異?又,「𧋔」字應把「汞」視為組合字或整體字取碼?

5. 手冊說「八」形視為與下相連。按此「葐」(廿.金.尸廿)是否應改為取碼「廿金.尸竹.廿」?

6. 1994年版三代手冊說斜、點與下面筆劃視為相連,如「良」視為整體。按此,「倉」是否應以「人」為字首、「丶曰丿」為次字首、「口」為字身,取碼「人戈竹口」?但目前「倉」取碼「人戈日口」,似乎是以「人」為字首、「丶」為次字首、「日竹口」為次字身,與之相違。如何理解這個差異?

7. 根據「完整原則」(習稱「先繁後簡原則」)「夫」取「手人」而非「十大」,但何以「未」不取「手火」而取「十木」?又,「夜」按先繁後簡取「卜人弓大」而非「卜人竹水」,但何以「夂」取「竹水」而非「弓大」?

8. 何以「𢦏」取「十戈」而非先繁後簡取「土戈」?一說是「碼數相同時,優先選擇不截斷筆畫的取碼方式」,但手冊未見此說,且此說與「巳」取「口山」不取「尸山」之事實相違。

9. 五代手冊謂「山」視為延伸分割的字首,又說字例「幽、豳」為組合字,但〈常用整體字字碼表〉列入了「幽」,是否有誤?若為組合字,類似字形是否應比照?如「巫」是否視為字首「工」、字身「从」?「噩」是否視為字首「王」、字身「㗊」(但五代手冊說「噩」是形勢上視為整體)?

10. 三面或四面包圍的字形大多可套用包含省略原則,但何以「勹、戊、臧」不能套用?「勹」或可視為上右二面包圍,但「戊、臧」如何解釋?

11. 三、五代手冊皆謂「碼數相同時,選擇先繁後簡的取碼方式」,可見「精簡原則」先於「先繁後簡原則」。三代「乍」取「竹尸」而非「人卜卜」、「之」取「戈弓人」而非「卜竹人」、「礻」取「戈弓火」而非「卜竹火」亦皆仿此。但之前網友詢問六代倉頡何以「步」取「止中的的」而非「卜中火」時,沈女士回應「先繁後簡」先於「精簡」,似乎牴觸。應如何理解此差異?

12. 之前網友詢問時,沈女士回覆「夨」應取「女弓大」(而非「女大」),但查漢文庫典「夨」取碼為「女大」,與之相違。又按目前歸納,「精簡原則」似乎優先於「字形特徵原則」之「避免於轉角處截斷取碼」分則,否則「乃」取「弓竹尸」而非「弓竹女尸」、「东」取「大木」而非「大女木」、「专」取「手弓戈」而非「手女弓戈」皆為錯誤。故此再與工作室商榷,是否前說有疏?

13. 輔助字形單獨成字時,一般會拆開取碼。按此「曰」是否應取「田一」而非取「日」?

14. 「非」取「中一尸卜」,似乎「⿰丨一」是「卜」的輔助字形。但何以「𢀚」取「尸一一」而非「尸卜一」、「𡷊」取「心卜一山」而非「心卜卜山」?

15. 何以「亞」取「一中中一」而非「一中中廿」?

16. 何以「韭」取「中尸一一」而非「廿廿廿一」?

17. 何以「练」取「女一大女金」而非較精簡的「女一手木」?

18. 何以「𡆵」取「田中中中」而非「田中女中」或「田中一中」?
  • 回信內容:
敬覆者:
  沈先生回覆如下,請查照。

  網管代

答:所有信件及回覆內容都可公開。

1. 答:1.原是單純的「丨」需切斷,所以後來六倉改了「丳」的取碼,可依據此原則,改正「丳」的取碼。

2. 答:「亾」因不能確定「𠃊」和「人」孰高,所以視為左右形。

3. 答:大不與封閉形相連,厶+大視為複字首,因大視做與上横相連。

4. 答:「橫筆下接縱向或斜向筆畫時視為相連」,指單純的斜、縱,「土」非一單純縱。同理「工為字首,水+虫為字身」。

5. 答:此為「卄」加「分」,其上有横者(如「益」),才有相連的考量。

6. 答:「人」為字首,餘為連體字身。

7. 答:「未」取「手火」會有交叉,取「十木」是截斷,視覺上較直觀。
   「夂」寫法是斜+又,不是𠂊+㇏。

8. 答:「𢦏」若先取「土」,則後一碼就不是「戈」了。

9. 答:「幽」字不當為連體,凡工、山、王形中其餘筆畫一碼取足者,始能視為連體字。

10.答:何以「勹、戊、臧」不能套用→因為包含省略是例外的規則,需要記憶,越少越好。

11. 答:「碼數相同時」是大前提。

12. 答:此碼有修正,已改為「女大」。

13. 答:「日」與「曰」形同,何者當為「田一」?故視之為重碼字(我們的中文系統「曰」取重日)。

14. 答:當為「卜」。

15. 答:因「字形特徵原則」所以未考慮取「廿」,六倉已加輔助字形。

16. 答:「廿廿廿一」亦可,但這就會和「非」取碼相差較遠,不易聯想。

17. 答:「手」形不好認出來。

18. 答:此碼非我所取,當取全。
     漢字字形複雜,以形取碼時,若考慮不週或收錄不全,就會有規則不統一乃至相互矛盾的狀況發生。希望倉頡的傳承者,互相切磋討論,給中國人留下一套最完整、合理的輸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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