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指南/社会契约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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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章节,我们将要学习社会契约这一理论在历史上的渊源。

1.1.1 社会契约概述[编辑]

社会契约,是公民社会最基础、最核心的概念之一。社会契约理论认为,人与人之间保持合作的状态比互相孤立甚至互相敌对要好。但是,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只靠这么简单的理念就能消除彼此之间的孤立与敌对,因而,需要社会契约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和合作。社会契约具有权威性,被大家所认可(至少目前认可,也可以通过社会契约规定的方式去完善或修改契约)。社会契约可以是民事法律,也可以是政治制度,总之。社会契约是对社会成员共有的社会公共事务的运作方式的规范。

案例 原始人的两个故事[编辑]

张三和李四[编辑]

从前有两个原始牧羊人,一个叫张三,一个叫李四,他们的住所彼此相近。张三养的是白羊,李四养的是黑羊。

一天,张三发现自己养的白羊丢了一只。他想,这附近除了李四再也没有别人,一定是她偷了我的羊。于是,他怒气冲冲的找到李四。

“李四,你为什么要偷我的羊?!快把羊给我交出来!”

李四却说:

“张三,我哪里偷了你的羊?你去看看我家羊圈哪里有白羊?我也丢了羊,还在怀疑是不是你偷的呢!”

张三见李四羊圈里确实并无白羊,犹有怀疑,说:

“那说不定是你已经把偷来的我的羊吃掉了。我不管,除了你再也没有别人能偷羊,你要么还我一只羊,要么我让你不得好死!”

李四也生气了,质问张三怎么这么无理,她都没要求张三一定要赔她一只羊,张三倒来要她赔羊。

最终李四和张三狠狠地打了一架,他们都身负重伤,几天以后都死去了。

王五和赵六[编辑]

从前另有两个原始牧羊人,一个叫王五,一个叫赵六,他们的住所也彼此相近。王五养的是白羊,赵六养的是黑羊。

一天,王五发现自己养的羊丢了一只。她去找到附近德高望重的长老,跟长老说:

“长老,我丢了一只白羊,我家附近只有赵六,我想一定是他偷的,长老请你把他抓起来让他赔我一只羊。”

长老说:

“好的,那我就照你说的去看看情况。如果你发誓你说的是真的的话那么我一定会给你讨一个公道。”

于是长老前去赵六家做客。一进门,就看到赵六愁眉苦脸的。长老问赵六为什么会这么忧愁,赵六回答说:

“长老,我丢了一只黑羊,我家附近只有王五,我怀疑是她偷的,长老你可一定要给我做主啊。”

听到这里,长老于是把王五、赵六,和附近一切能召集的有战斗力的人员都叫过来,他们组队出发,摸到附近的狼窝,远远地看到狼窝里有一黑一白两只剩余的羊腿。长老问:“王五,那是不是你的羊的腿?”

王五说:

“是的,是的,这就是我的羊的腿。我养的羊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长老于是又问:

“赵六,那另外一只呢?是不是你的羊的腿?”

赵六也回答说:

“是的是的,这就是我的羊的腿,我养的羊我也一眼就能看出来。”

于是长老说:

“那么,既然这样,就说明既不是王五偷了赵六的羊,也不是赵六偷了王五的羊,而是你们的羊都被狼吃掉了。我宣布王五和赵六都无罪,也两不相欠。”

说完,长老号召大家一起冲上前去,跟群狼作战,最终,这附近的人们都收获了很多的狼皮和狼毛。王五和赵六都穿上了狼皮做的新衣服。

思考[编辑]

你觉得哪一个故事的结局更好?

1.1.2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编辑]

1.1.2.1 霍布斯简介[编辑]

霍布斯是英国内战时期的学者,也是最早明确提出与阐述社会契约论内涵的人。他同时也是极端的保王派,绝对拥护君主专制。这似乎没那么值得吃惊,毕竟伏尔泰也是开明专制的拥护者。

霍布斯生于1588年4月5日,约1603年起入牛津大学就读,期间成为第二代德文郡伯爵威廉·卡文迪许的家庭教师,这层关系使他在伯爵当选国会议员以后成为他的秘书。彼时草创的议会并不成熟,许多风气并不完善,给霍布斯对民主制度产生了不良印象。最终 ,这促使他在《利维坦》里表现出极端的专制倾向。

霍布斯生前一直不为社会所接纳,因为他的政治理念是现实主义的,对社会契约的创立使他否定了君权神授,这使他不能为保王党所容(尽管他晚年一直受到国王本人的保护),而他的保王理念也不能被革命党认可。他的人生轨迹因而随之动荡,先是由于国内革命逃去法国;然后由于《利维坦》的出版被流亡法国的保王党和法国天主教徒所憎恨,只得联系共和国政府表示归顺重返英国居住。他讨厌共和国,但克伦威尔却用他的理论来论证自己的合法性;等到他心心念念的王政复辟已以后,下议院反而又把他打成无神论者试图迫害他。

1.1.2.2 自然状态[编辑]

霍布斯认为人性本恶。换句话说,在最原始的状态下,人的表现是互相残杀,这种互相残杀就是人的自然状态,这种人人之间的互害,霍布斯称为人对人是狼。因此,对霍布斯而言,社会契约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是限制人人之间的互害,把人从这种水深火热状态中拯救出来的秩序状态。所以,在霍布斯的理论之中,秩序是最重要的事情,“哪怕最坏的秩序(暴君)也好过没有秩序(起义的无政府状态)。”故而,按照霍布斯的理论,除非暴君把社会秩序给毁坏了,否则社会里的人民,无论暴君表现的多坏,都无权要求更替君王。但是霍布斯的理论彻底的否定了君权神授的概念,君权不是来源于神,而是来源于社会里的每一个人对秩序的许可,这使得霍布斯被批判为无神论者。

1.1.2.3 君主制[编辑]

霍布斯认为只可能有三种国家状态: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虽然有很多其他形容国家状态的名称,但是他认为那只是对这三种状态的蔑称。比如僭主制,只是讨厌君主的人对君主制的称呼;讨厌贵族的人会将贵族制成为寡头制;而讨厌民主制的人可能会将民主状态成为无政府状态。但终究而言,所有的整体都可以归为这三种制度。

思考题:
你觉得按霍布斯的理论,中国、俄国、美国、英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日本以及新加坡分别应该属于那种制度?

霍布斯认为,君主制是三种制度中最好的,因为人会有私欲,一旦公共利益和私欲冲突,那么国家主权的参与者就会损害公共利益来填充私欲。如果是民主制,即人人都来参与国家主权的运作的话,那么就会出现大量的私欲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而专制君主,他的私欲就是国家利益,他依赖于民众的财富和力量,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对手击败,因此他认为这样是最好的。

也因此,霍布斯主张权力的绝对集中,反对权力的分立,因为权力的分立,在他看来,会毁坏权力的运行。

然而,霍布斯的这些看法,或许只适用于欧洲的君主竞争状态。假如让他看看中国的样子,他大概会收回上述所有观点。当国家本身足够大时,民众即使再贫弱,能为专制君主所用的财力也不会太低,这将使专制君主安然的只满足于私欲,而几乎不用想着去促进任何的公共利益。只有经过几代君王的恣虐将国家力量衰弱到不可扭转的地步之时才能稍微有所醒悟,而那时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国家便陷入了几乎无发展和无前进的轮回状态。甚至于,在这种情况下,君主制才是导致人对人是狼的源头。

1.1.3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