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原理/第一节 城市的概念与内涵

维基教科书,自由的教学读本

一、城市的概念[编辑]

城市最早是政治统治、军事防御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城”是由军事防御产生的,“市”是由商品交换(市场)产生的,即城市是由社会剩余物资的交换和争夺而产生的,也是社会分工和产业分工的产物。城市的产生,一直被认为是人类文明的象征(结晶)。英语中“文明”(Civilization)一词就源于拉丁语的“市民的生活”(Civtas)。

目前城市研究的各相关学科对“城市”有诸多定义,但由于这些定义往往只是抓住了城市的某一特征或仅从某些学科领域的兴趣出发,因此很难获得普遍接受的、比较确定的城市定义。法国地理学家菲利普·潘什梅尔(Philippe Pinchemel)曾说:“城市现象是一个很难定义的现实:城市既是一种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个生活中心和劳动中心;更具体地说,也可能是一种特征或一个灵魂”。目前对城市的理解或定义有以下几种:

(1)城市的产生定义: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体说是人类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产物。“城市”是在“城”与“市”功能叠加的基础上,以行政和商业活动为基本职能的复杂化、多样化的客观实体。人类历史曾发生三次社会大分工:第一次是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第二次是手工业和农业分工;第三次是商业从手工业中分离。城市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生产力推动产业分工,产业分工推动城市产生。城市和乡村的分离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最大的一次分工。城市是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分化,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出现的。

(2)城市的功能定义:城市是工商业活动集聚的场所,是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群聚居的场所。城市区别于农村不仅在于人口规模、密度、景观等方面的差别,更重要的在于其功能的特殊性。

(3)城市的集聚定义:城市的本质特点是集聚,高密度的人口、建筑、财富和信息是城市的普遍特征。集聚效益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城市与乡村的本质区别。

(4)城市的区域定义:城市是一种区域现象。城市作为人类活动的中心,同周围广大区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具有控制、调整和服务等职能。

(5)城市的景观定义:城市是以人造景观为特征的的聚落景观,包括土地利用多样化、建筑物的多样化和空间利用的多样化。它包括了自然环境却又是以人造物和人文景观为主的一种地理环境。人类对这一部分自然地域的改造影响深远,其作用之大反过来影响到人类本身的生存。

(6)城市的系统定义:城市是一个复杂且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自然-社会复合巨系统。美国学者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说:“城市既是多种建筑形式的组合,又是占据这一组合结构,并不断与之相互作用的各种社会联系、各种社团、企业、机构等在时间上有机结合。”英国学者肯尼斯·约翰·巴顿(Kenneth John Button)则认为:“城市是一个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多种经济市场-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状系统”。

除此之外,很多学者也从城市文化、城市生活、城市生态等角度进行研究,但总结来说,当前社会在城市的判读上已经有了一定共识:城市是非农人口集中,以从事工商业等非农业生产活动为主的居民点,是一个地域范围内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是城市内外各部门、各要素有机结合的大系统。同时这一定义对城市的理解是有局限性的,依然有无限的发展空间。

二、城市的基本特征[编辑]

    城市所具备的基本特征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城市的概念是相对存在的。城市与乡村是人类聚落的两种基本形式,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城市和乡村是一个统一体,不存在截然的界线,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和乡村的边界界限日益模糊。
   (2)城市是以要素聚集为基本特征的。城市不仅是人口聚居、建筑密集的区域,它同时也是生产、消费、交换的集中地。城市的集聚效益是其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城市与乡村的一大本质区别。城市各种资源的密集性,使其成为一定地域空间的经济、社会、文化辐射中心。
   (3)城市的发展是动态变化和多样的。从古代拥有明确空间限定(如城墙、壕沟等),到现代成为一种功能性的地域,再到西方国家郊区化、逆城镇化、再城镇化等一系列现象的出现,到现今经济全球一体化、全球劳动地域分工,城市的传统功能、社会、文化、景观等方面都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随着信息网络、交通、建筑等技术的发展,可以预见城市的未来将会继续发生变化。
   (4)城市具有系统性。城市是一个综合的巨系统,它包括经济子系统、政治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空间环境子系统以及要素流动子系统等。在组成城市系统的要素间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关系,他们互相交织重叠,共同发挥作用,并对人类的各种行为作出一定程度的响应。

三、当今城市地域的新类型[编辑]

美国的核心基础统计区,其中大都市统计区为中绿色
   1.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District)
    大都市区是一个大的城市人口核心,以及与其有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具有一体化倾向的邻接地域的组合,它是国际上进行城市统计和研究的基本地域单元,是城镇化发展到较高阶段时产生的城市空间组织形式。
    美国是最早采用大都市区概念的国家,1980年后改称大都市统计区(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MSA),它反映的是大城市及其辐射区域在美国经济生活中地位不断增长的客观事实。随着美国大都市区概念的普遍使用,西方其他国家也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如加拿大的“国情调查大都市区”(Census metropolitan area,CMA),英国的“标准大都市劳动区”(Standard Metropolitan Labour Areas,SMLA)和“大都市经济劳动区”(Metropolitan Economic Labour Area, MELA),澳大利亚的“国情调查扩展城市区”(Census Expand Urban District,CEUD)、欧盟的“劳动力市场区”(Labour Market Area,LMA)以及日本的都市圈。
   2.大都市带(Megalopolis)
    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让·戈特曼(Jean Gottmann)在研究了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的城市群以后,首先提出了大都市带的概念-有许多都市区连成一体,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活动存在密切交互作用的、巨大的城市地域叫做大都市带。戈特曼认为当时世界上存在6个大都市带:
   ①从波士顿经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到华盛顿的美国东北部大都市带;
   ②从芝加哥向东经底特律、克利夫兰到匹兹堡的大湖大都市带;
   ③从东京、横滨经名古屋、大阪到神户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大都市带;
   ④从伦敦经伯明翰到曼彻斯特、利物浦的英格兰大都市带;
   ⑤从阿姆斯特丹到鲁尔和法国北部工业聚集体的西北欧大都市带;
   ⑥以上海为中心的城市密集地区。
    此外,还有3个可能成为大都市带的地区:
   ①以巴西里约热内卢和圣保罗两大城市为核心组成的复合体;
   ②以米兰-都灵-热那亚三角区为中心沿地中海向南延伸到比萨和佛罗伦萨,向西延伸到马赛和阿维尼翁的地区;
   ③以洛杉矶为中心,向北到旧金山湾、向南到美国-墨西哥边界的太平洋沿岸地区。
   3.全球城市区域(Global City Region)
    全球城市区域既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城市范畴,也不同于仅因地域联系形成的城市群或城市辐射区,而是在全球化高度发展的前提下,以经济联系为基础,有全球城市及其腹地内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二级大中城市扩展联合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空间现象。这些全球城市区域已经成为当代全球经济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全球城市区域是以全球城市(或具有全球城市功能的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而不是以一般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全球城市区域是多核心的城市扩展联合空间,而非单一核心的城市区域。多个中心之间形成基于专业化的内在联系,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角色,既相互合作,又相互竞争,在空间上形成了一个极具特色的城市区域。全球城市区域这一新现象的出现,并不限于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及区域发展的过程。实际上,这种发展趋势是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包括发展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