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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增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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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法律注解/国家公园法/第2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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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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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法
第8条
至第27条
◄
国家公园法
第二十七条之一
►
第28条至第30条
2010年增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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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
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国家公园法 (民国99年)
条文
国家自然公园之变更、管理及违规行为处罚,适用国家公园之规定。
理由
一、本条新增。
二、考量国家公园与国家自然公园之差异及争议最小原则,爰增订国家自然公园之变更、管理及违规行为处罚,适用国家公园之规定办理,以资妥适。
分类
:
中华民国法律注解/国家公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