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义(Pluralism)
意涵
[编辑]多元主义(Pluralism)系一种关于如何理解诸种价值和善的存在样式与相互关系的认知态度,其对立面为一元论。多元主义主张群体生活里的重要问题未必只有一个可供参考的答案,而且各种善和价值往往是不可共量的、相互冲突的, 因此,一切美好事物、一切可欲的价值并无法被整合在一个协同一致的体系之中。
起源
[编辑]多元主义早期在哲学领域是形上学一与多的争议,直到二十世纪中叶,此种意义连结到现代用法上的许多特点,逐渐开始发展,于伦理学和政治理论中首先出现。
多元主义是对于启蒙运动的再省思的产物。启蒙运动的重要贡献之一固然在于对理性所揭示的可能性的凸显,但启蒙运动的极端发展则导致过度夸大了理性的作用,从而出现诸种自信满满的社会蓝图。然而,历史的实际发展却一再伤挫这样的自信。面对实际发展与原有想望之间的巨大落差,有些人仍不改其志,自信能洞悉真正的问题的唯一正确的答案,另一些人则警觉到是否必须彻底检省我们思考群体生活的态度与预设。而多元主义即是后 一种回应方式的一个表现面。
多元主义承认理性之弥足珍贵,但并不赞同将自然科学所倚赖的寻求解答的模式不假思索地移植至人文学门,亦不认为人类群体生活中的重要问题都仅仅只有唯一一个正确的答 案。多元主义认识到差异性一直是人类群体生活中的难以化约的要素,这种差异不仅反映在各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中,也反映在对于各种可贵的善或终极价值的追求之中。更重要的是,这些可贵的善或终极价值并不存在著一体适用的共通的测量尺度,而是相互异质的、不可共量的。
重要代表人物
[编辑]伯林 (Isaiah Berlin)
[编辑]二十世纪,为多元主义做最多辩护的为伯林 ,其认为,一切美好事物、一切可贵的价值在最终必定是相互协同一致的看法,既不符合人类情境的实情,同时也极为危险。
伯林所理解的世界图像是,人类情境同时存在著许多不同的终极价值,这些终极价值对不同的人来说都是可欲的,而且也具有足以说服别人的客观的正当性,再者,这些终极价值往往是不可共量的、无法用单一标准来度量其优劣或确定其位阶的、无法被整合成一个相一致的价值体系的,而是会相互冲突并构成矛盾的。
伯林所宣扬的多元主义是,既然并不存在著唯一一种正确的或值得追求的好的生活或终极价值,而是同时存在著许多种不同的可能性,一个社会或国家就不应该强制所有的人服从单一一种终极价值,而是应该尽可能地去包容各种可能相互矛盾的终极价值, 并且让人们在诸种终极价值间去进行必有各自之得失的取舍和配置。在伯林看来,“多元主义是更人性的,因为它并未(像体系建构者那样)以某种遥远的、自相矛盾的理想的名义, 剥夺了具有难以预测的自我转化能力的人类在他们的生活里所认为的不 或缺的东西”(Berlin, 2002: 216-217)。
凯吉斯 (John Kekes)
[编辑]为了避免意见或价值主张之多样性和多元主义的混淆,凯吉斯对多元主义下了明确定义,他认为多元主义是由四个命题组合而成:第一,实现美好生活所必须之价值具有不可通约性;第二,这些价值彼此冲突,所以实现某些价值就会排斥一些其它价值;第三,这些价值冲突的解决缺乏权威性的标准,因为标准也是多元的;第四,在这些不可通约性价值之冲突中,仍然存在合理的解决之道。
凯吉斯强调多元主义是一个有关价值的理论,多元主义否定有所谓最高价值 的存在,同时否定不同价值之间可以作出高低排比,以及否定合理人之间会同意一个权威式的原则,作为解决价值冲突的共同诉求。凯吉斯对多元主义所下的结论是:主张某一个价值永远具优先性的论点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