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氣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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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氣歌——文天祥

(並序)

  余囚北庭,坐一土室,室廣八尺,深可四尋,單扉低小,白間短窄,污下而幽暗。 當此夏日,諸氣萃然:雨潦四集,浮動床幾,時則為水氣;塗泥半朝,蒸漚歷瀾,時 則為土氣;乍晴暴熱,風道四塞,時則為日氣;檐陰薪爨,助長炎虐,時則為火氣; 倉腐寄頓,陳陳逼人,時則為米氣;駢肩雜沓,腥臊汗垢,時則為人氣;或圊溷、或 毀屍、或腐鼠,惡氣雜出,時則為穢氣。疊是數氣,當之者鮮不為厲。而予以孱弱, 俯仰其間,於茲二年矣,幸而無恙,是殆有養致然爾。然亦安知所養何哉?孟子曰:「吾善養吾浩然之氣。」彼氣有七,吾氣有一,以一敵七,吾何患焉!況浩然者,乃 天地之正氣也,作正氣歌一首。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嶽,上則為日星。

  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蒼冥。皇路當清夷,含和吐明庭。

  時窮節乃見,一一垂丹青。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在秦張良椎在漢蘇武節為嚴將軍頭為嵇侍中血

  為張睢陽齒為顏常山舌或為遼東帽,清操厲冰雪。

  或為出師表,鬼神泣壯烈。或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

  或為擊賊笏,逆豎頭破裂。

  是氣所磅礡,凜烈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安足論。

  地維賴以立,天柱賴以尊。三綱實系命,道義為之根。嗟予遘陽九,隸也實不力。

  楚囚纓其冠,傳車送窮北。鼎鑊甘如飴,求之不可得。陰房闐鬼火,春院閟天黑。

  牛驥同一皂,雞棲鳳凰食。一朝蒙霧露,分作溝中瘠。如此再寒暑,百沴自闢易。

  嗟哉沮洳場,為我安樂國。豈有他繆巧,陰陽不能賊。顧此耿耿在,仰視浮雲白。

  悠悠我心悲,蒼天曷有極。哲人日已遠,典刑在夙昔。風檐展書讀,古道照顏色。

無解釋的原文:正氣歌並序

注釋[編輯]

1[編輯]

典故:《春秋·襄公二十五年》:「夏,五月,乙亥。齊崔杼弒其君光。」;《左傳·魯襄公二十五年》:「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史記·齊太公世家》:「....初,靈公疾,崔杼迎故太子光而立之,是為莊公....初,棠公妻好。棠公死,崔杼取之。莊公通之,數如崔氏...崔杼怒....五月,莒子朝齊...崔杼稱病...公問崔杼病,遂從崔杼妻。崔杼妻入室,與崔杼自閉戶不出,公擁柱而歌。宦者賈舉遮公從官而入,閉門,崔杼之徒持兵從中起。公登台而請解,不許;請盟,不許;請自殺於廟,不許....公逾牆,射中公股,公反墜,遂弒之....齊太史書曰「崔杼弒莊公」,崔杼殺之。其弟復書,崔杼復殺之。少弟復書,崔杼乃舍之。

釋意:《春秋·襄公二十五年》:「夏季,五月,乙亥日。齊國的崔杼殺了他的國君姜光。」;《左傳·魯襄公二十五年》:「太史寫了:『崔杼殺了他的國君。』崔杼於是殺了太史,繼承了職位的太史的弟弟繼續寫,如是者死了兩人,第三個弟弟又寫,崔杼只好放棄。聽到太史兄弟接連被殺的南史氏手拿崔杼殺了君主的簡策走向了朝廷,但知道此事已作記載後才回去。」;《史記·齊太公世家》:「....起初,[齊]靈公有病...崔杼迎回並立了前太子姜光,是為[齊]莊公....起初,棠邑的大夫的妻子漂亮。大夫死了,崔杼取了大夫的妻子。莊公和她私通,多次來到崔家,....崔杼憤怒了。....五月,莒國的國君朝見齊國...崔杼推說有病....莊公慰問崔杼的病,遂跟從崔杼的妻子。崔杼的妻子入房,與崔杼一起閉門不出,莊公抱著屋柱而歌唱。太監賈舉遮當跟從莊公的官員而和莊公進入,賈舉關門,崔杼的手下手持兵器出現。莊公登上台上而請和崔杼和解,崔杼不許;莊公請和崔杼結盟,崔杼不許;莊公又請自殺於宗廟,崔杼又不許....莊公翻牆逃跑,追趕的手下射中了莊公的腿,莊公反而從牆上滾落下來,摔死了....齊國的太史寫了:『崔杼殺了他的國君。』崔杼於是殺了太史。太史的弟弟又寫,崔杼又殺了太史的弟弟。幼弟又寫,崔杼乃只好放棄。

外部連接:中國人的歷史觀(1)國學網站—原典寶庫:《史記·齊太公世家第二》

2[編輯]

典故:《左傳·魯宣公二年》:「....晉靈公不君:厚斂以雕牆;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腸熊蹯不熟,殺之,置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及溜,而後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將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唯群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能補過也。君能補過,兗不廢矣。」猶不改。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鋤麑賊之。晨往,寢門辟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將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斗且出,提彌明死之。初,宣子田於首山,舍於翳桑,見靈輒餓,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請以遺之。」使盡之,而為之簞食與肉,置諸橐以與之。既而與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大史書曰:「趙盾弒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孤,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史記·晉世家》:「....晉靈公壯,侈,厚斂以彫牆。從台上彈人,觀其避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靈公怒,殺宰夫,使婦人持其屍出棄之,過朝。趙盾、隨會前數諫,不聽;已又見死人手,二人前諫。隨會先諫,不聽。靈公患之,使鉏麑刺趙盾。盾閨門開,居處節,鉏麑退,嘆曰:「殺忠臣,棄君命,罪一也。」遂觸樹而死。盾常田首山,見桑下有餓人。餓人,示眯明也。盾與之食,食其半。問其故,曰:「宦三年,未知母之存不,原遺母。」盾義之,益與之飯肉。已而為晉宰夫,趙盾弗復知也。九月,晉靈公飲趙盾酒,伏甲將攻盾。公宰示眯明知之,恐盾醉不能起,而進曰:「君賜臣,觴三行可以罷。」欲以去趙盾,令先,毋及難。盾既去,靈公伏士未會,先縱齧狗名敖。明為盾搏殺狗。盾曰:「棄人用狗,雖猛何為。」然不知明之為陰德也。已而靈公縱伏士出逐趙盾,示眯明反擊靈公之伏士,伏士不能進,而竟脫盾。盾問其故,曰:「我桑下餓人。」問其名,弗告。明亦因亡去。

盾遂奔,未出晉境。乙丑,盾昆弟將軍趙穿襲殺靈公於桃園而迎趙盾。趙盾素貴,得民和;靈公少,侈,民不附,故為弒易。盾復位。晉太史董狐書曰「趙盾弒其君」,以視於朝。盾曰:「弒者趙穿,我無罪。」太史曰:「子為正卿,而亡不出境,反不誅國亂,非子而誰?」孔子聞之,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宣子,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出疆乃免。」

外部連接:「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中國古代權力制約史事談之三十六國學網站—原典寶庫:《史記·晉世家第九》

3[編輯]

《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留侯張良者,其先韓人也。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釐王、悼惠王。悼惠王二十三年,平卒。卒二十歲,秦滅韓。良年少,未宦事韓。韓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財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韓故。

良嘗學禮淮陽。東見倉海君。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東游,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誤中副車。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賊甚急,為張良故也。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

4[編輯]

兩千多年前的漢朝時期,疆土幅員遼闊,而活躍在塞北,勢力日趨強大的游牧民族匈奴,也一直威脅著漢王朝;他們十分強悍,不時地入侵邊疆,當時在位的漢武帝,就經常派兵鎮壓、反擊他們。

一年,匈奴少主新立,怕漢王朝在此內政不穩時進攻,於是便派遣使節向漢朝朝貢,還送回之前所扣的漢使節,藉此釋出善意並趁機拉攏兩國間的友誼。武帝見匈奴對改善兩國關係頗有誠意,於是便派遣時值中年的蘇武出使匈奴。

蘇武手持長長的「漢節」,帶著豐厚的禮物及一百多名隨從,浩浩蕩蕩向匈奴出發。一路顛簸後平安的抵達匈奴,而一切也都按計畫順利進行著,但不幸的事卻發生了。原來,之前一個漢朝使節名叫衛律的,他出使匈奴後變節投降,單于十分器重他並封他為王;衛律有個手下叫虞常,他是蘇武此行的副手張勝的朋友,他對衛律很不滿,因此他私下跟張勝商量,要殺了衛律,並想挾持單于的母親,逃回中原;但消息走漏,被單于發現了,不僅張勝被抓,蘇武也無辜受到牽連,被扣押在匈奴。

單于知道蘇武是個忠貞愛國的人,就想要他歸順為自己效命,所以就派衛律等人去遊說他,蘇武一聽是來勸降的,就厲聲對他們說:「身為漢朝使節,要我忘恩負義,背叛朝廷,縱使能苟活,還有何顏面見人!」隨即抽出刀往自己身上刺。頓時,鮮血如泉湧,蘇武倒在一片血泊中,衛律等人大驚,趕忙上前去救他,眾人折騰了半天,才把他救醒。而他高尚的氣節深受單于敬佩,於是單于改用高官厚祿、榮華富貴誘降他,但均被蘇武斷然回絕了。可是這次卻激怒了單于,便下令把他關進不見天日的地窖裏,也不給他食物,想就此逼他屈服。塞北的天氣十分寒冷,蘇武在地窖裏饑寒交迫,渴了飲雪,餓了就吞食漢節上拔的些許氈毛,幾天過去了,他仍然不肯投降。

後來,不死心的單于,依舊不肯放蘇武回國,反而將他放逐到荒無人煙、冰天雪地的北海去牧羊,並對蘇武說:「等公羊生了小羊,才放你回去。」當然,公羊是不可能生小羊的,目的是要長期囚禁他罷了。蘇武到了北海,他沒有任何東西可吃,只得挖草根、捕野鼠充饑,也沒有多餘的衣物避寒,夜裏就擠到羊群中取暖;但是一心想完成出使匈奴的使命,及忠於朝廷的氣節,始終支持著他要活著回去。就這樣過了十幾年,期間單于曾再度派漢朝降將去說服蘇武,這人叫李陵也是蘇武的好友,但不管李陵如何勸說,他依然不改其志,始終不屈。李陵誠摯地規勸他:「在這人煙罕至的不毛之地,你能跟誰講信義呢?又有誰看得到你的忠貞、信義呢?再說根本沒有希望回到漢朝,人生苦短,眼前的富貴你不要,這是何苦呢?」蘇武仰頭長嘆了口氣說:「為人臣的忠於君主,就像為人子女孝順父母一樣,是天經地義的事,就算死了也無所謂,這些小折磨根本不算什麼。我和家父受恩於朝廷,朝廷曾給予我們非常優渥的待遇跟照顧,現在就算要赴湯蹈火、為國捐軀,我都心甘情願,所以請你別再勸我了。」李陵聽完羞愧不已,對自己為了苟活降敵而痛哭,回去後送了幾十頭牛羊,想改善蘇武艱苦的生活。

到了漢武帝駕崩,昭帝即位時,有人把蘇武被囚北海的事稟報他。昭帝就派人向匈奴要求放回蘇武,但匈奴不肯放人,還謊稱蘇武已身亡。後漢使者再出匈奴,並騙他們說:「漢天子打獵時,射下一隻大雁,大雁腳上繫了張紙條,紙條上說蘇武還活著在北海。」匈奴單于不得已,才答應放人。

蘇武出使匈奴,共受了十九年折磨。他手持光禿的旌節,一身襤褸,滿頭白髮,滿臉白鬚悽楚滄桑的回到長安,看到他的人沒有不受感動的。朝廷為了感念他的忠誠,賞賜許多財物給他,還封他為「關內侯」。但蘇武的妻子已改嫁,兒子也因連坐被處死,他把全部財產分送親朋,自己什麼都沒有留下。

蘇武不向利益低頭的志節,及堅毅不屈的精神,不但得到漢人的景仰,也贏得匈奴人的尊敬,在歷史上更留下成功使臣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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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卷三六 蜀書六   關張馬黃趙傳第六 嚴顏初為益州牧劉璋部將。建安十七年(西元212年),劉璋懾於北方曹操的威脅,遣法正於荊州(今湖北)迎劉備入益州(今四川),當時嚴顏為巴郡太守,知道劉備入蜀事,曾說:「此所謂『獨坐窮山,放虎自衛』者也。」認為這是愚蠢舉措。結果確如嚴顏所料,建安十九年(西元214年) 諸葛亮率張飛等溯江而上,攻破江州,生擒嚴顏。張飛對嚴顏說:「大軍至,何以不降而敢拒戰?」嚴顏回答說:「卿等無狀,不守信義,侵奪我州,我州但有斷頭將軍,無降將軍也!」,張飛大怒,喝令將嚴顏斬首。嚴顏面不改色地說:「砍頭便砍頭,何為怒邪!」於是,張飛為其所動,便釋放了嚴顏,並將其引為賓客。(事見《三國誌.蜀書六.關張馬黃趙傳第六》)。

又《三國演義》第六十三回「諸葛亮痛哭龐統 張翼德義釋嚴顏裡」,對於此事是這樣描述的:

當嚴顏被刀斧手押到張飛面前的時候,昂首而立,不肯下跪。見此情形,張飛不禁怒目咬牙,大聲呵斥:「大將到此,何為不降,而敢拒敵?」嚴顏全無懼色,也厲聲叫道:「汝等無義,侵我州郡!但有斷頭將軍,無降將軍!」如此強硬的態度,使張飛更加怒髮衝冠,喝令將嚴顏推出斬首。嚴顏仍然面不改色,高聲喝曰:「賊匹夫!砍頭便砍,何怒也?」張飛見嚴顏聲音雄壯,乃回嗔作喜,下階喝退左右,親解其縛,取衣衣之,扶在正中高坐,低頭便拜曰:「適來言語冒瀆,幸勿見責。吾素知老將軍乃豪傑之士也。」嚴顏感其恩義,乃降。

面對死亡,嚴顏的錚錚鐵骨、凜凜正氣,大大地撼動了魯莽的張飛,喚起了他對嚴顏--「好漢識好漢,英雄惜英雄」惺惺相惜的敬意。這威震天下的張飛能如此折節下士,推崇自己,這情景,頓時使嚴顏深受感動。「士為知己者死。」對方以義相釋,自己豈能不以義相報?於是,他胸中的敵意頃刻全消,心甘情願地表示願降。

中國五千年神傳文化的精髓、傳統的道德觀念──「忠」、「孝」、「節」、「義」藉著一部《三國演義》而予以充分的發揚。張飛號稱勇猛粗獷,長板橋厲聲大喝,退卻曹操百萬兵,說明他不僅粗中有細,更能慧眼識英雄而將嚴顏釋放;而嚴顏雖然視死如歸,可「肝膽相照」的義氣,是當時思想單純、心懷坦蕩的英雄人物,最易認同、最易相知的媒介與溶劑,於是,善意的釋放獲得善意的回報,演繹了英雄彼此相惜的戲碼。時至今日,重讀此事,依然讓人為這「但有斷頭將軍,無降將軍!」的告白而熱血沸騰、而心中澎湃不已!只是這武將的氣節、風骨,早已在冗長的歲月與利益的衝擊裡,埋沒在荒煙蔓草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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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惠帝永興元年(甲子,公元三零四年),惠帝北征皇太弟穎,「前侍中嵇紹詣行在。侍中秦准謂紹曰:「今往,安危難測,卿有佳馬乎?」紹正色曰:「臣子扈衛乘輿,死生以之,佳馬何為!」」,後「乘輿敗績於盪陰,帝傷頰,中三矢,百官侍御皆散。嵇紹朝服,下馬登輦,以身衛帝,兵人引紹於轅中斫之。帝曰:「忠臣也,勿殺!」對曰:「奉太弟令,惟不犯陛下一人耳!」遂殺紹。血濺帝衣。帝墮於草中,亡六璽。石超奉帝幸其營,帝餒甚,超進水,左右奉秋桃。穎遣盧志迎帝;庚申,入鄴。大赦,改元曰建武。左右欲浣帝衣。帝曰:「嵇侍中血,勿浣也!」」 典故出《資治通鑑·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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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魏志·管寧傳》:「(管)寧常著皂帽、布襦袴、布裙,隨時單復,出人閨庭,能自任杖,不須扶持。四時祠祭,輒自力強,改加衣服,著絮巾,故在遼東所有白布單衣,親薦饌饋,跪拜成禮。」指清高,有操守;或喻隱居不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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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一二八 列傳第七八   段秀實子伯倫顏真卿子頵 碩

四年,朱泚盜據宮闕,源休教泚偽迎鑾駕,陰濟逆志。泚乃遣其將韓旻領馬步三千疾趨奉 天。時蒼黃之中,未有武備。泚以秀實嘗為涇原節度,頗得士心,後罷兵權,以為蓄憤且 久,必肯同惡,乃召與謀議。秀實初詐從之,陰說大將劉海賓、何明禮、姚令言判官岐靈 岳同謀殺泚,以兵迎乘輿。三人者,皆秀實夙所獎遇,遂皆許諾。及韓旻追駕,秀實以為 宗社之危,期於頃刻,乃使人真誠諭靈岳,竊令言印。不遂,乃倒用司農印印符以追兵。 旻至駱驛得符,軍人亦莫辯其印文,惶遽而回。秀實謂海賓等曰:「旻之來,吾黨無遺類 矣!我當直搏殺泚,不得則死,終不能向此賊稱臣。」乃與海賓約,事急為繼,而令明禮 應於外。明日,泚召秀實議事,源休、姚令言、李忠臣、李子平皆在坐。秀實戎服,與泚 並膝,語至僭位,秀實勃然而起,執休腕奪其象笏,奮躍而前,唾泚而大罵曰:「狂賊, 吾恨不斬汝萬段,我豈逐汝反耶!」遂擊之。泚舉臂自捍,才中其顙,流血匍匐而走。凶 徒愕然,初不敢動;而海賓等不至,秀實乃曰:「我不同汝反,何不殺我!」凶黨群至, 遂遇害焉。海賓、明禮、靈岳相次被殺。德宗在奉天聞其事,惜其委用不至,垂涕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