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倉頡輸入法/例外字
龜(HXU)字自動變成龜(NXU),怎麼辦
即使我已在「龜(HXU)」字前後加上-{ }-的符號,但在儲存後,它仍自動變成「龜(NXU)」字,甚至連原始文檔都這麼變動。怎辦?這樣會顯示不到正確的字形,令敎科書的內容錯誤。—Cangjie6 (留言) 2016年2月8日 (一) 09:12 (UTC)
- 圖片吧? 我在雙邊看到的都是 竹X山TNTErick (留言) 2019年2月15日 (五) 23:30 (UTC)
五代手冊所沒有的特別字首應該下架
「春冬登」等特別字首,實在沒有設立之必要。特別字首不是這樣用的。不是哪些字身首劃分不合理,都往這裡塞。特別字首,固首易身,如「歷曆,靨壓」等。--Ejsoon (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09:23 (UTC)
- 「特別字首,固首易身」是什麼意思?與此議題有何關聯?相關考量在註釋都已明說,若要修改也非不可,但改了以後許多相關字的取碼要如何解釋?這些解釋能不與手冊的說法衝突、或至少較少衝突嗎?在發展出完整、能自圓其說、對手冊規則改動更小的說法前,煩請先維持現狀。--ceku (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15:57 (UTC)
- 吾認爲更好的解釋辦法爲:將「春冬登」規定爲「包圍型分體」,但不擴散至其他含有「春頭,夂,癶」的字。複合字首任意增加會導致學習者負擔過重,這些多餘的複合字首用處很有限,更重要的是,把它們理解爲特別字首本身就是錯誤的。早在一些網友向沈紅蓮求證之前,我就推理出這些字是「包圍型分體字」(我也是經過一兩年之後才想到的,此前我寫過《倉頡三五代區別解析》,在此短文中,我還未意識到這些字其實是包圍型分體,五代在這些字的結構判定上改變了看法)。後來網友才拿我的這個推論去詢問沈的,而此時維基教科書的複合字首頁面已經將「春冬登」掛上去多年了。既然有新發現,當然要有新改動。除非你證明它是錯的。--Ejsoon (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02:27 (UTC)
- 1.說成是「包圍型」(本教科書依手冊詞彙「延伸分割」),違反倉頡輸入法/漢字分割中的定義。2.不是所有「𡗗、夂、癶」都會包圍下方,有些「𡗗、夂、癶」自成字首,與下方的次字首剪開,如「𠒏、𥘿、𩶓、𥙊、癸、𤼴、癹」[1]是正常取碼,只有「蠢、螽」等是規則外的個別特殊情況。唯有在「複合字首」中,才有處理規外特例之空間。Cangjie6 (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09:01 (UTC)
- 沒有通過碼表推翻規則的做法。五代已將「𡗗夂癶」賦與包圍功能,若不按此規則即是編碼有誤。五代編碼不止一個來源,不同的編碼者對規則有不同的領悟。煩請停止「某某字編碼如何來推出一個規則」的做法,否則,可能需要聯繫碼表製作者,詢問其對規則的理解,再依此集思廣議來總結規則,這是否難以辦到。--Ejsoon (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03:28 (UTC)
- 第一、如 Cangjie6 君所言,五代手冊並無「包圍」之說,Ejsoon 君若要尊重原著,還請首先使用原著定義用語,而非自創新詞。第二、請問 Ejsoon 君打算主張的寫法是『「𡗗夂癶」型有「包圍」功能(按我目前理解,此指可作延伸分割),但「𠒏、𥘿、𩶓、𥙊、癸、𤼴、癹」等字例外』,或是『「𡗗夂癶」頭的字原則上在撇捺下切開,但「春冬登」中的「𡗗夂癶」視為有「包圍」功能』?或以上皆非?煩請先將您打算主張的寫法說明清楚,並請說明該「規則」的實質根據何在。第三、規則與編碼衝突時,確實可理解為編碼有誤,但也非不能理解為規則有誤,要篤定說「沒有通過碼表推翻規則的做法」,恐也失於主觀。進一步言,若僅1、2字編碼有誤,尚可說是編碼疏漏;若很多字編碼系統性地違反規則,認定為規則有誤恐怕更為合理。第四、五代編碼確實不止一個來源,但目前編輯所參考之來源(1999年版)五代手冊及漢文庫典,皆由朱、沈親建,並無「不同的編碼者對規則有不同的領悟」之可能。第五、我不反對聯繫作者,但就我所知,朱老曾言「不再處理輸入法事宜」,且近來身體有恙,恐難回覆,沈亦因繁忙甚少回覆留言;又留言版需要註冊及審核,目前無會員身份者恐難聯繫,因此聯繫作者確實有困難。若君主張不難,可否協助詢問?--ceku (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05:00 (UTC)
本議題由於茲事體大,目前計畫聯名去信再次向官方商榷,歡迎關注此議題的人加入。--ceku (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11:25 (UTC)
考慮五代相關之「複合字首」官方原始解釋即非複合字首,即使官方說法無理之處甚多難以遵從,視為複合字首可簡單解釋相關編碼,但似乎有無視事實之嫌。現提案將這類「複合字首」移除,相關字皆移至〈爭議取碼〉下另成一節,各位以為如何?(草案:1、2、3)--ceku (留言) 2018年9月18日 (二) 19:47 (UTC)
- 同意移除,同時需要將「包圍說」寫入草案--Ejsoon (留言) 2018年9月19日 (三) 10:23 (UTC)
- 「複合字首」可移除但不接受任何「包圍說」,並且必須在注釋中說明「包圍說」種種錯訛。已有極大量明確記載的編碼證明「包圍說」不適用,「包圍說」提倡者自己也給不出合理、客觀的定義。如果不明確說明「包圍說」是錯誤的,則不接受改動。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05:05 (UTC)
- 如果「包圍說」指的是把「癶」類字形視為三面向下包住某些字形,官方說法就是「包圍說」,也已經寫入。維基教科書只允許寫客觀內容,「正確」「錯誤」這種主觀評價不能寫進(所以Cangjie6兄要求明確說明包圍說是錯誤,是違反方針、無法執行的)然而把與官方「包圍說」牴觸的諸多字例作為客觀事實寫入也是完全合法,事實上也已經做了。維基教科書同時也不允許原創研究,因此「包圍說」的實質內容只能及於官方實際提過的部分,目前草案就是這麼做的。這樣解釋不曉得Cangjie6兄認為如何?(若還覺不易判斷,可先決定目前草案可否接受。之後要怎麼增刪修改皆可再行討論)--ceku (留言)
- 官方沒有直接說過「包圍」,有關說法既是猜測,亦與現存編碼有矛盾。只因為某人自誇那是他的「發現」,才把所謂「包圍」無限放大。直接抄錄官方手冊是可以的,裡面並無「包圍」之說。但抄錄的同時必須列明牴觸的字例。這兩點Ceku兄的草稿基本上已做了,其實我今早已看到了草稿,修改了少許。剛才再諮詢了一郎的意見,也修改了。有一點尚未直接修改的是,應否直接說明五代的做法,是違反坊間很大部分倉頡教科書說明的原則。我覺得有說明此事之必要。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11:47 (UTC)
- 1.既然大家都同意把這批字移到爭議區比作為複合字首合適,我就直接上架了。2.重要的不是官方有無說過「包圍」字眼,而是概念是否符合。除非否認「包圍說」是指把「癶」類字形視為三面向下包住某些字形,否則官方對「螽」的解釋和之前網友去信答覆「春」「帝」系字的分割方式已足茲證明官方解釋就是所謂的「包圍說」。當然考慮很多字的編碼與之不符、充滿矛盾,包圍說只能在爭議區談論,不宜作為正式規則上架就是。3.如果能找到具體的證據,的確可以考慮補充與非官方教材不符的事,但哪些例子比較有意義呢?如果非官方教材對「春」「冬」系字取碼與官方不一致,可以說只是該教材沒弄清官方規則而已,意義不大。而如果有非官方教材採用了五代對「春」「冬」系字的編碼,但採用不同的解釋(例如視為複合字首),可能就比較有意義。再來就是教材正文還是精簡扼要為宜,零碎的舉證和補充資訊可以考慮移到註解。--ceku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12:59 (UTC)
- 1+2.移得太快了吧,細節位置不見得談好,有時Ceku正式改動得太快了。其實沈女士那批信件有大量自相顛覆,Ceku你自己也列了不少,個人認為只要有任何問題就不應這麼倚重它來作為根據,他那個所謂「包圍說解釋」既是被誘導說出來(詢問者主動拿出「䡨」字相提並論),最多只是有可能字首劃分錯誤的傾向,卻被某人自誇那是他的「發現」並蛻變成「包圍說」,不慎重書寫會誤導讀者。3+4.坊間的倉頡教材,說明「𡗗」「夂」等是字首,我不認為是「該教材沒弄清官方規則」,因為教材本身有根據,撇捺形和帽子形除了特徵吻合外,它本來就被說明是字首,官方在五代裏並無公佈過更改字首規則,也沒公佈過「𡗗」「夂」等不能算作撇捺形和帽子形及其理由。反而是官方出錯、官方沒弄清官方規則,才是有理解釋。我認為可以寫進註解中,但必須要寫明。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16:13 (UTC)
- 1.既然大家都同意把這批字移到爭議區比作為複合字首合適,我就直接上架了。2.重要的不是官方有無說過「包圍」字眼,而是概念是否符合。除非否認「包圍說」是指把「癶」類字形視為三面向下包住某些字形,否則官方對「螽」的解釋和之前網友去信答覆「春」「帝」系字的分割方式已足茲證明官方解釋就是所謂的「包圍說」。當然考慮很多字的編碼與之不符、充滿矛盾,包圍說只能在爭議區談論,不宜作為正式規則上架就是。3.如果能找到具體的證據,的確可以考慮補充與非官方教材不符的事,但哪些例子比較有意義呢?如果非官方教材對「春」「冬」系字取碼與官方不一致,可以說只是該教材沒弄清官方規則而已,意義不大。而如果有非官方教材採用了五代對「春」「冬」系字的編碼,但採用不同的解釋(例如視為複合字首),可能就比較有意義。再來就是教材正文還是精簡扼要為宜,零碎的舉證和補充資訊可以考慮移到註解。--ceku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12:59 (UTC)
- 官方沒有直接說過「包圍」,有關說法既是猜測,亦與現存編碼有矛盾。只因為某人自誇那是他的「發現」,才把所謂「包圍」無限放大。直接抄錄官方手冊是可以的,裡面並無「包圍」之說。但抄錄的同時必須列明牴觸的字例。這兩點Ceku兄的草稿基本上已做了,其實我今早已看到了草稿,修改了少許。剛才再諮詢了一郎的意見,也修改了。有一點尚未直接修改的是,應否直接說明五代的做法,是違反坊間很大部分倉頡教科書說明的原則。我覺得有說明此事之必要。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11:47 (UTC)
- 如果「包圍說」指的是把「癶」類字形視為三面向下包住某些字形,官方說法就是「包圍說」,也已經寫入。維基教科書只允許寫客觀內容,「正確」「錯誤」這種主觀評價不能寫進(所以Cangjie6兄要求明確說明包圍說是錯誤,是違反方針、無法執行的)然而把與官方「包圍說」牴觸的諸多字例作為客觀事實寫入也是完全合法,事實上也已經做了。維基教科書同時也不允許原創研究,因此「包圍說」的實質內容只能及於官方實際提過的部分,目前草案就是這麼做的。這樣解釋不曉得Cangjie6兄認為如何?(若還覺不易判斷,可先決定目前草案可否接受。之後要怎麼增刪修改皆可再行討論)--ceku (留言)
- 「複合字首」可移除但不接受任何「包圍說」,並且必須在注釋中說明「包圍說」種種錯訛。已有極大量明確記載的編碼證明「包圍說」不適用,「包圍說」提倡者自己也給不出合理、客觀的定義。如果不明確說明「包圍說」是錯誤的,則不接受改動。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05:05 (UTC)
1+2.草稿頁的修訂歷史畢竟無法併入目標頁面,因此大方向有共識就盡快上架較有利於未來追溯,細節之後調整即可。文句細節用語言不好描述,所以我會傾向直接改寫,如果覺得不妥,可隨時修改或提出異議。沈女士的信我認為相當明確地主張「𡗗」「夂」比照「⺶」視下緣不可一刀切開,這還有除了「包圍說」以外的可能解釋嗎?至少我是想不出來,你列了四篇文章也都認為官方是主張「包圍說」,所以我就直接詮釋為「包圍說」了。若覺得有其他詮釋的可能性,請提出來,我再考慮看看怎麼處理。3+4.我不太懂你的意思。對於這部分,具體來說,你打算做怎麼樣的內容修改?--ceku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18:05 (UTC)
- 「包圍說」這「說」只有一個人在使用,並已被那個人主動私有化,根據之前的討論,「包圍說」是是無視到底「包多少」的問題,並自創出「有義字首」等內容,冒充成官方「聖旨」一般。也許Ceku不以為然,覺得只是一個普通名詞,但事實上看他的發言人容和態度,就彷彿已trardmark了似的,而他玩弄歧義闕義的能力、「騎劫」的能力,相信Ceku也見識過。要是在這關鍵位置用上「包圍說」三字,自會有人再施神技。可別忘記干擾維基教科書合理解說是他發起這波爭議的原來目的。因此我明確反對詮釋為「包圍說」,只接受「官方手冊寫多少,就是多少」,只接受按事實的陳述(即「官方對『𡗗』『夂』等字形下能否一刀分割」有矛盾不一),明確拒絕被添鹽添醋、被trardmark化的「包圍說」三字。
- 另外有一點,我們會說「差」字裏的「⺶」字形『包圍著』「工」字形嗎?《漢語大詞典》對「包圍」的釋義是:「1.四面圍住。2.軍事術語。(1)正面進攻的同時,向敵人的側翼和後方進攻,以求圍殲敵人的行動。(2)對敵軍作戰所形成的態勢,如三面包圍或四面包圍等。」按其釋義,只有兩面的「⺶」字形算不上包圍。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19:36 (UTC)
- 我想「䡨」是網友主動提出而非沈女士主動解釋這一點,以及沈女士的說話只是被解讀成如何、她原話並無直接說明以此為據這一點,必須說明。這兩點都是引發不同立場的網友爭議的地方。我修改前的寫法,完全偏向了其中一種立場。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20:18 (UTC)
- 我瞭解了,總之官方根本沒說過所謂的「包圍」,也沒必要真的寫進內容。不過我不太瞭解你說對沈紅蓮說法解讀造成立場爭議的部分,你認為她的話被解讀成哪些不同概念呢?就我看來,她的說法只有一種解讀,就是把「差」視為「⿸」形延伸分割及把「癶」、「𡗗」、「夂」、「」視為「⿵」形延伸分割;而且這說法和手冊是一致的。造成網友爭議的應該不是她那封回信有不同解讀,而是五代取碼不一致的事實。若是如此,我覺得在已提供原文連結之下,直接把她說法的詮釋寫出來即可,沒有必要把網友去信、沈紅蓮回信內容做到一字不漏的引用,那樣實在過於繁瑣、冗贅了。--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2:01 (UTC)
- 我覺得這部分還是先以官方說法及相關客觀事實為主,民間網友評論涉及層面太廣,且容易有爭議,再從長計議一下比較好。暫時先移到討論頁去。--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3:04 (UTC)
- cangjie6言重了,我們的共同目的是把正確的內容寫入維基教科書,而不是證明誰的道德有問題。君既然已把本人的缺點詳盡的羅列出來,只要在能力範圍之內本人一定改正。我已經在天倉人頡表示歉意,並開了新貼,其實主題相關的都可以放在一起討論,「騎劫」之類的言語用在朋友之間並不恰當。官方三代手冊一開始便寫明,一個字的結構分成三類:上下型,並列型,包圍型。怎麼能說官方沒說過包圍呢?「手冊講多少就寫多少」,君可知「蠢螽凳」是寫在手冊之中的嗎?並且寫在了「三五區別」當中,原因是「取碼原則不一致」。請問這算不算手冊裡的內容?你要如何理解取碼原則不一致?我一開始也以爲它漏掉了複合字首,再一想並不是,而很可能是它對字的結構看法改變了。你說說看,「登」能作爲「凳」的字首,除了包圍說或複合字首說,還有沒有其他可能?再進一步推理,如果是複合字首,那麼它既然能注意到此字有三五差異而把它寫入三五改碼對照表,它爲什麼不在正文寫明改碼理由?原因只有一個:用戶對字的結構的看法不是手冊應該教的,五代官方認爲用戶能輕易看出它是包圍型分體。所謂不一致者,作「疑似有包圍作用者一致歸入包圍型分體字」解。這是其一。其二,如果是複合字首,那麼它成爲複合字首的原因是什麼?也是因爲官方賦予了它包圍功能,否則不可能隨便什麼字都能成爲字首。有義字型我也已經講解過了,如果你不認識「登」你就不知道癶在凳中往下包覆多深。這是惟一正確的認識。然而各位的發現亦不用刪去,我提議可把你們之前發現的複合字首當作有義字型的字例寫入包圍說的規則當中,理論的理解和表述不足可由舉例來彌補,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何必敵對飆情緒,把這些私人恩怨寫到這裡,這不是維基人和倉頡人該做的事,對吧?--Ejsoon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2:24 (UTC)
- 現在的問題是官方理論和編碼明顯自相矛盾,還有好幾個字疑似編錯碼,比如「夅」系字在五代手冊有改碼,在漢文庫典所有「夅」系字一致不改碼,哪個是對的?編碼和規則衝突,到底是要編碼有錯要修正,還是規則寫錯要修改?這種狀況除了官方親自釋疑,根本不可能有哪套理論說得通。現在最客觀的做法就是照實描述官方對此的解釋,把相關字及取碼,無論符合或不符合官方解釋,都照實列出來,其餘交由讀者自行判斷。按此,官方對改碼的解釋裡沒提到「包圍」或「有義」之類的詞,那就沒必要寫、也不該寫。--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3:52 (UTC)
- 我果然沒有說錯,某人果然要強推他的原創發明,先移除複合字首,再硬推「包圍說」,接着是「有義字首」,要是讓他得逞,遲些大概連什麼「縱貫」、「橫截」之類都要放進來,把維基教科書變成他的原創發明試驗場分社。還要噁心地說這是什麼「皆大歡喜」,歡喜的實際上只有他一個。那人的「實績」,Ceku也見識過了。正常人說「共同目的把正確的內容寫入維基教科書」很正常,但出自那人筆下,「正確」就會別有一番不正常解釋,「共同目的」也可以指有參與者表明反對的東西。官方手冊上寫的東西,他愛曲解就曲解,愛無視就無視,愛局部放大就局部放大,愛杜撰偽托就杜撰偽托,只要經過他的筆,什麼說話、什麼文字都可以遭嚴重扭曲,甚至「騎劫」。我說的都是有根有據,證據確鑿。某人自己不願承認,還扣他人扣子,誣稱他人是「飆情緒」、「私人恩怨」,甚至噁心地在這裡裝「朋友」,實在是臉皮厚過防空洞牆壁。這裡不是某人的「天蒼人頡論壇」,要在這裡說服他人,唯一方法是說出合理的事,不合理的事就別說。所以還請某人回到他的「天蒼人頡論壇」就好了,那裡的名字夠響,可任意發展某人的原創發明理論,不用走到這裡開試驗場分社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10 (UTC)
- 討論請就事論事,不需要把其他地方的事牽扯進來。要提議請把具體內容和理據在這裡寫清楚,涉及特殊名詞請把定義在這裡寫清楚,大家再來考慮,必要時投票表決。--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24 (UTC)
- 有些人過於強勢,情緒化,最終會導致爭議得不到解決,爭議永遠是爭議,正確的內容沒辦法進入維基教科書。--Ejsoon (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5:29 (UTC)
- 這議題可以停停了。主題是處理手冊沒寫的複合字首,現在都處理了,還有什麼好說?爭議取碼那裡要怎麼寫,請到那邊的討論頁另案討論。還有,要提案請把提案具體內容說清楚,非官方或教科書使用的名詞術語請定義清楚,提案理據也請整理清楚,別說「之前講過了」,維基教科書讀者不會知道所謂之前是什麼東西,可以附相關連結作為參考,但重點還是請摘要一下,否則沒寫的就別怪大家沒看到或當不存在。--ceku (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6:55 (UTC)
- 有些人過於強勢,情緒化,最終會導致爭議得不到解決,爭議永遠是爭議,正確的內容沒辦法進入維基教科書。--Ejsoon (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5:29 (UTC)
- 討論請就事論事,不需要把其他地方的事牽扯進來。要提議請把具體內容和理據在這裡寫清楚,涉及特殊名詞請把定義在這裡寫清楚,大家再來考慮,必要時投票表決。--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24 (UTC)
- 我果然沒有說錯,某人果然要強推他的原創發明,先移除複合字首,再硬推「包圍說」,接着是「有義字首」,要是讓他得逞,遲些大概連什麼「縱貫」、「橫截」之類都要放進來,把維基教科書變成他的原創發明試驗場分社。還要噁心地說這是什麼「皆大歡喜」,歡喜的實際上只有他一個。那人的「實績」,Ceku也見識過了。正常人說「共同目的把正確的內容寫入維基教科書」很正常,但出自那人筆下,「正確」就會別有一番不正常解釋,「共同目的」也可以指有參與者表明反對的東西。官方手冊上寫的東西,他愛曲解就曲解,愛無視就無視,愛局部放大就局部放大,愛杜撰偽托就杜撰偽托,只要經過他的筆,什麼說話、什麼文字都可以遭嚴重扭曲,甚至「騎劫」。我說的都是有根有據,證據確鑿。某人自己不願承認,還扣他人扣子,誣稱他人是「飆情緒」、「私人恩怨」,甚至噁心地在這裡裝「朋友」,實在是臉皮厚過防空洞牆壁。這裡不是某人的「天蒼人頡論壇」,要在這裡說服他人,唯一方法是說出合理的事,不合理的事就別說。所以還請某人回到他的「天蒼人頡論壇」就好了,那裡的名字夠響,可任意發展某人的原創發明理論,不用走到這裡開試驗場分社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10 (UTC)
- 現在的問題是官方理論和編碼明顯自相矛盾,還有好幾個字疑似編錯碼,比如「夅」系字在五代手冊有改碼,在漢文庫典所有「夅」系字一致不改碼,哪個是對的?編碼和規則衝突,到底是要編碼有錯要修正,還是規則寫錯要修改?這種狀況除了官方親自釋疑,根本不可能有哪套理論說得通。現在最客觀的做法就是照實描述官方對此的解釋,把相關字及取碼,無論符合或不符合官方解釋,都照實列出來,其餘交由讀者自行判斷。按此,官方對改碼的解釋裡沒提到「包圍」或「有義」之類的詞,那就沒必要寫、也不該寫。--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3:52 (UTC)
- cangjie6言重了,我們的共同目的是把正確的內容寫入維基教科書,而不是證明誰的道德有問題。君既然已把本人的缺點詳盡的羅列出來,只要在能力範圍之內本人一定改正。我已經在天倉人頡表示歉意,並開了新貼,其實主題相關的都可以放在一起討論,「騎劫」之類的言語用在朋友之間並不恰當。官方三代手冊一開始便寫明,一個字的結構分成三類:上下型,並列型,包圍型。怎麼能說官方沒說過包圍呢?「手冊講多少就寫多少」,君可知「蠢螽凳」是寫在手冊之中的嗎?並且寫在了「三五區別」當中,原因是「取碼原則不一致」。請問這算不算手冊裡的內容?你要如何理解取碼原則不一致?我一開始也以爲它漏掉了複合字首,再一想並不是,而很可能是它對字的結構看法改變了。你說說看,「登」能作爲「凳」的字首,除了包圍說或複合字首說,還有沒有其他可能?再進一步推理,如果是複合字首,那麼它既然能注意到此字有三五差異而把它寫入三五改碼對照表,它爲什麼不在正文寫明改碼理由?原因只有一個:用戶對字的結構的看法不是手冊應該教的,五代官方認爲用戶能輕易看出它是包圍型分體。所謂不一致者,作「疑似有包圍作用者一致歸入包圍型分體字」解。這是其一。其二,如果是複合字首,那麼它成爲複合字首的原因是什麼?也是因爲官方賦予了它包圍功能,否則不可能隨便什麼字都能成爲字首。有義字型我也已經講解過了,如果你不認識「登」你就不知道癶在凳中往下包覆多深。這是惟一正確的認識。然而各位的發現亦不用刪去,我提議可把你們之前發現的複合字首當作有義字型的字例寫入包圍說的規則當中,理論的理解和表述不足可由舉例來彌補,這樣不是皆大歡喜嗎?何必敵對飆情緒,把這些私人恩怨寫到這裡,這不是維基人和倉頡人該做的事,對吧?--Ejsoon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2:24 (UTC)
煩請維基編輯者自己邏輯理順
「該說可參,惟其所稱爭議並非無法圓說(「毛」比照「未」取「十木」不取「木十」解釋;」––怎麼解釋?「未」不取「手火」,爲何「毛」要取「竹手山」?--Ejsoon (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09:33 (UTC)
- 既然在有定義特殊字「木」之下「未」也可以選擇不使用特殊字的取碼「十木」,那麼在有定義特殊字「七」之下「毛」便也可以選擇不使用特殊字的取碼「竹手山」。按此,該說所謂「如果承認『七』為特殊字,則『毛』必須改取『竹心十』」的推論便有待商榷。--ceku (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16:05 (UTC)
- 君若認爲「十木」是「不使用特殊字的取碼」?我可以這樣說,我們猜測如果木不是特殊字的話,「未」可能要取作「手火」。推知特殊字很可能「上豎必須截斷」,所以「米」取了「火木」而非「金木」或「木金」。從你的回答裡面,我認爲你沒有理解我說的話。'如果「未」取了「十木」,那「毛」可能要因爲七是特殊字而取「竹十心」了。--Ejsoon (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02:35 (UTC)
- 三種情況:1.「春実未央」,2.「夫失毛」,3.「東來夾脊拳」,我的理解對嗎?可以在討論中提供比較清晰的說法(新手先不要直接修改)。Cangjie6 (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09:01 (UTC)
- 抱歉我未能理解Cangjie6所講的三種情況和我的主題有何關聯。可能我仍未能講明白。首先想達成一個共識,特殊字如果取到的話,會取最長的一橫,也就是說,「毛:竹心十」這個不會在討論的範圍之內。這一點不知各位都同意否?其次,毛字有兩種可能取碼「竹十心,竹手山」,未字也有兩種取碼「手火,十木」。但是也有夫字的兩種可能取碼「十大,手人」。所以我不敢說七設爲特殊字一定會影響「毛」的取碼,我也沒有說反對設七爲特殊字。我想說的是這個注腳寫的邏輯本身好像不對,是否沒有理順?還是說前面那個共識並未達成?--Ejsoon (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10:00 (UTC)
- 目前的基本原則是,採用官方說法(五代手冊),除非官方說法會導致無法圓說的重大內在不一致。因此,該段只主張了「特殊字不蘊涵優先取碼,就如『未』可基於其他考量而不採特殊字取碼邏輯取『木十』」,按此,主張捨棄官方說法(將『七』由特殊字移除)者有義務提供充分理由證明「若『七』為特殊字,則按倉頡取碼原則『毛』取碼只能是『竹心十』」,如此才是「無法圓說的重大內在不一致」,才值得我們捨棄官說而就他說。在有人拿出上述證明以前,都沒有取消『七』為特殊字的理由。至於何以「未」不取「手火」云云,不過是無關緊要的末節(至少我看不出這段如何能證明;若有人認為可以,請寫成完整的論述),我並未論證、也沒有義務論證。--ceku (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17:16 (UTC)
- 我再重覆一遍,我不反對七作爲特殊字,而是覺得這個注腳文字邏輯不通。毛可能取「竹十心,竹手山」,但沒有「竹心十」這一可能,我沒有在CEKU之外聽過能取到短橫的特殊字取法。如果ceku認爲有這種可能取法,煩請分成兩個問題討論,不要混爲一談。--Ejsoon (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03:20 (UTC)
考量「毛」的實際取碼完全不涉及「七」字形,與「夫」較類似,將原註解中的「未」改為「夫」(大意不變),不曉得閣下以為這樣是否仍有問題?如果仍有問題,假若該段註解由閣下寫,閣下打算怎麼寫?--ceku (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04:24 (UTC)
- 你把「大十」換成「十大」,把「竹心十」換成「竹十心」,這是基本的。沒有可能取到短的那一橫。我不參與「七」的去留問題。但似乎有爭議的內容不宜上架?請不要在注腳討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ejsoon(對話 貢獻)加入的。
- (1)「夫」取「十大」和「毛」取「竹十心」與特殊字無關,我看不出有何修改理由。(2)「沒有可能取到短的那一橫」不明所以,恕不接受。(3)此內容為官方手冊所撰,且所稱爭議並未足夠重大至令官方說法無法接受,並無不可上架之理(否則,任何初學者只要說句某規則有些奇怪,該規則就不能寫,教程還能剩下什麼?)(4)注腳僅是摘要描述重要相關事實,並非討論。諸君明察。--ceku (留言) 2018年9月4日 (二) 11:53 (UTC)
調整特殊字的一些理論
原先有幾個編輯者整理的「原則」,因顯有例外,故廢棄不用:
- 「重疊在特殊字上的字形需要把中豎計入」:許多特殊字取碼實例中,重疊於上的字形並無中豎,如「朿」、「爽」等等,故重疊於上的字形只是可以有中豎和特殊字重疊,而非必須有中豎和特殊字重疊。
- 「若特殊字的橫筆上方有其他部件,則應先取橫筆上方的部件,然後取特殊字形塊,且應保持特殊字形塊的完整」:此理論試圖解釋何以「未」不取「手火」而取「十木」——因為「木」是特殊字,必須保持其形塊完整——但此說有明顯例外——如果「大」是特殊字就必須保持其形塊完整,則「夫」只能取「十大」而不能取「手人」——這顯然不符事實。至於「未」何以不取「手火」而取「十木」,應是根據字形特徵原則(但目前未獨立為完整的細則),此字或可再作探討,但無論取「手火」或「十木」,都和特殊字無關,也不須在特殊字的部分討論。
--ceku (留言) 2018年9月1日 (六) 05:51 (UTC)
- 同意。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1日 (六) 07:24 (UTC)
- 是否需要加上「一般取最長的一橫,所以「未」取「十木」,「末」取「木十」。「夫」沒有可能取作「大十」而只可能取「十大」或「手人」。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ejsoon(對話 貢獻)加入的。
- 特殊字取碼「取最長的一橫」一般較能彰顯字形特徵,但並無絕對性,例如「㦮」(戈手)、「戔」(戈十)、「朿」(木月)、「束」(木中)、「東」(木田)、「柬」(木田火)皆採特殊字取碼,但在許多常見字體的呈現上,特殊字之橫皆非最長。按此也無理由主張「夫」不可能取作「大十」,其最終取「手人」,應只是其較符合字形特徵及先繁後簡原則而已。--ceku (留言) 2018年9月4日 (二) 11:45 (UTC)
- 如此一來,有可能取哪一橫也變成
- 特殊字取碼「取最長的一橫」一般較能彰顯字形特徵,但並無絕對性,例如「㦮」(戈手)、「戔」(戈十)、「朿」(木月)、「束」(木中)、「東」(木田)、「柬」(木田火)皆採特殊字取碼,但在許多常見字體的呈現上,特殊字之橫皆非最長。按此也無理由主張「夫」不可能取作「大十」,其最終取「手人」,應只是其較符合字形特徵及先繁後簡原則而已。--ceku (留言) 2018年9月4日 (二) 11:45 (UTC)
- 無理碼,或
- 不同的特殊字訂立不同(更複雜的)定則TNTErick (留言) 2019年2月15日 (五) 23:46 (UTC)
「鹿」要另列嗎?
因為「漢字分割」有說明「〈例外字〉一節談及的複合字、難字、特殊字,皆視爲整體字,不再分割。」而「鹿」本身是難字。現在再列在複合字首裏,感覺有點累贅。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21:19 (UTC)
- 確實如此,那麼在難字加註即可。是我疏忽了。--ceku (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06:44 (UTC)
五代手冊與漢文庫典「夅」系字編碼不一致
五代手冊「竷」編碼為「卜十竹手水」,但查漢文庫典編碼是「卜十竹水水」,此外還有「㯯」(木竹水金)、「𠏤」(人竹水金)、「𥫔」(卜十竹水金)、「𨼇」(弓中竹水一)。這下麻煩了,應該繼續把「夅」視為「複合字首」嗎?--ceku (留言) 2018年9月18日 (二) 13:54 (UTC)
- 商議前先說一點,建議Ceku兄編輯「倉頡輸入法/例外字」時,可以多多善用在下做的圖片,早就做好了。以免被小人扭曲成「偷偷上架」。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0日 (四) 05:05 (UTC)
Ejsoon 的破壞
Ejsoon(尹卂)及其傀儡 Ejmoog 、Hexiamonds、拜佔庭2001 曾多番對「倉頡輸入法」眾多頁面進行破壞。而且在破壞期間,他曾發佈以下似是疑非的言論,現僅保留於下。但其實相關言論他也多次在不同的倉頡輸入法討論區或群組上發佈,被其他人多番指出他歪曲事實、造謠、偷換概念等眾多問題,逾越理情討論底線,他仍堅持如此。此人無意達成共識,堅持要以自己的原創理論取代官方或眾多倉頡教材的一致說法。敬請管理員留意。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18:53 (UTC)
「原厥」兩個複合字首應下架
其附註的「證明過程」過份曲折,一般人很難讀懂。它用漢文庫典六代字型圖片,漢文庫典五六代共用字型圖,推出《倉五手冊》也用同樣的字型。
這麼曲折的推導過程,能推出結論肯定是很勉強的。缺少一個充份條件:漢文庫典所用字型一定和倉五手冊一致。
漢文庫典已經有很多內容與倉五手冊相違背,比如「兜」。因此不宜用漢文庫典的內容來證明倉五手冊的理論。
五代或許可以分為八七五,九九五,〇三五,漢文庫典應為〇三五,倉五手冊可能是八七五。這可能是二者內容有所不同的原因。
同時「愿」字不管用甚麼字型,都是以「原」為字首,因為「原」本身就是連體字。複合字首的意義是把分體字強行規定為連體,而現在「原」都已經是連體了,就沒有必要再設為複合字首了。
「厥」在五代的表現應跟「厤」一樣,你可以去看看二字的印刷字型。而倉五手冊附錄也並非「絶對無誤」,比如「幽」字在附錄中就錯誤的歸入整體字。因此不能用倉五手冊附錄的「鷢」的編碼來推出「厥」字是五隱首。
因此「原厥」二字必須下架。—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Ejsoon(對話 貢獻)於2021年2月13日 (六) 13:58加入的。
- 1.如果百分之百一致或絕對無誤才能使用,那官方三代、五代手冊也不乏錯誤,類推下去所有內容都不能寫了,這種邏輯叫作涅槃謬誤,現實上不可能採納。
- 倉頡輸入法作為一種人為規則,官方理論佔絕對重要地位,所以大原則是,官方明說的都假定正確,除非能證明錯誤或矛盾。不同代倉頡規則假定相同,除非官方明說有改或有證據證明有改。
- 同理,2003版和1987、1999版五代規則「可能」有差異,但兩者總歸都是五代倉頡,相同之處遠比不同的多。因此原則上也是假定漢文庫典與五代手冊規則相同,除非有證據證明漢文庫典改了規則,而不是因為兩者「可能」有差異就拒絕相關資料。
- 維基只要求「可查證」,並不要求「保證正確」,任何人都可以選擇不相信維基的說法,但是要改就要提出足以說服大家的證據。這就像法官判一個人無罪,只代表沒有足以定罪的證據而已,並不保證他真的無罪,你還是可以相信他有罪,但是要改變判決,就是要拿出證據。
- 2.請問「原」是連體字的證據在哪?請不要再說那是你的個人經驗,維基不會為任何個人經驗服務。按照慣例,「白」一般不和「厂」、「广」、「𠘨」等字首視為相連,比如「凰」取作「竹弓.竹日.土」而不是「竹日.一土」,漢文庫典還有⿸厂⿱白⑥取作「一.竹日.中」而非「一日.一金中」。如果「白」不視作與上面相連,有什麼理由認為「⿱白小」與上相連?
- 3.請問字形如何能判斷一個字是否被官方人為定義為複合字首?再者,「厤」裡面為對稱的「秝」,「厥」裡面為非對稱的「欮」,哪裡一樣?要說相似,「厥」應該和「厭」更像,而後者在三、五代都是複合字首。
- 再就證據來看,如果「厥」非複合字首,要同時符合:(1)五代手冊〈第三代、第五代改碼字字碼對照表〉忘了提及此規則更改;(2)五代手冊附錄把「鷢」的編碼誤植;(3)漢文庫典把「鷢」、「憠」的編碼誤植(或者2003五代又把「厥」改為複合字首)。如要主張「厥」是複合字首,只要符合:(1)五代手冊於介紹複合字首時忘了把「厥」列入。試問官方犯一個錯的可能性比較大,還是官方恰好同時犯了這麼多個錯的可能性比較大?--ceku (留言) 2021年2月21日 (日) 07:22 (UTC)
- 1.本話題談的是不能以漢文庫典六代字型來推斷倉五手冊所用字型,請明確所談話題。難道說您已經認同了這個寫於附註的「證明」是錯誤的,您現在想立一個新的推理過程。如果是這樣,您完全可以把錯誤的撤下,換上您認為正確的說法。
- 2.你也承認了有附錄出錯的可能性。三五對照中有「蠢螽凳」也不能說「春冬登」是複合字首,現在你們也同意了「春冬登」不是五代複合字首。漢文庫典的編碼與本話題無關,你應該可以看到漢文庫典的所用字型與倉五手冊是不一致的,不可把〇三五與八七五混為一談。我們一般不會用附錄的內容去推翻正文。同時原來的附註認為手冊附錄可能採用了上厥下鳥的字型,這樣二者都沒有錯,只是印刷廠出了錯。
- 3.我們一般不是這樣說的,我們不會說甚麼比甚麼更有可能,所以某論就是對的。必須嚴謹證明才能上架。可惜維基倉敎經常做不到這一點。—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ejsoon(對話 貢獻)於2021年2月23日 (二) 12:34加入的。
- 1.1.前面已經很明確說明在沒有證據證明不一致之前都是推定漢文庫典和五代手冊一致,沒有不可使用漢文庫典資訊之說。不只是針對本議題,而是以往都是如此,比如討論「春冬登」等字形時也是大量參考漢文庫典的編碼,而不是說漢文庫典與五代手冊不同就無視之。
- 1.2.前面已經很明確解釋閣下所主張原附註錯誤的理由皆不成立,當然沒有改的必要。
- 2.我只看到漢文庫典就「春冬登」等字有部分編碼自相矛盾,並未看到漢文庫典的字形與倉五手冊不一致,如果閣下認為有,請明確舉證。
- 3.如果是新的取碼理論,當然得要求要有明確來源。然而一個字形是不是複合字首是個是非題,不是新理論,把一個字形從複合字首列表刪除,就是主張該字形不是複合字首,請問當目前證據顯示某字形是複合字首的可能性明顯比不是複合字首的可能性大時,選擇可能性小的寫法的合理性在哪裡?--ceku (留言) 2021年2月26日 (五) 09:57 (UTC)
- 1.1原附註的說法明顯是錯誤的,它是從漢文庫典dump出來的六代編碼,來推斷六代所用字型,再用「這個字型跟倉五手冊一致」這個毫無根據的條件,得出倉五手冊所用字型。六代規則對於上下型的字,其編碼已經定為「一二三末」,因此根本無法推出它所用字型。同時根本沒有任何言論和證據支持漢文庫典dump出的六代所用字型一定跟《倉五手冊》完全相同。
- 1.2從你的發言來看,你根本沒有讀懂這條附註所要表達的意思。如果連你讀了這麼多遍,都沒有理解這條附註的話,那對於普通群衆就更不能理解了。
- 1.3現在是你們要證明倉五手冊所用字型與漢文典庫絶對一致,而不是我要證明。比如說你發表一個理論,這個理論是否正確,條件是否充份,那是你要證明的吧。
- 1.4現在是這條附註的內容提出的能用漢文庫典dump出的六代編碼證明其所用字型及倉五手冊所用字型,它自己提出的,當然由他負責釋疑。
- 1.5那麼它為甚麼要用漢文庫典dump出的六代編碼去證明倉五手冊所用字型,而不是直接去查漢文庫典的「鷢」字?正是因為漢文庫典直接查到的「鷢」的字型跟《倉五手冊》是不一致的。
- 1.6我一再的提醒你,明確討論話題,否則文不對題,言不及義,打那麼多字又有甚麼用呢。
- 1.7你不要甚麼資料都由別人幫你查,甚至都說了你還搞不清狀況。你不如親自去查一查漢文庫典的「鷢」字,再親自去翻一翻《倉五手冊》影印版第三〇二頁,看看二者所用字型是否一致。並且漢文庫典與倉五手冊字型不一致的例子多了去了,因此附註根本不敢這樣說。
- 1.8我為甚麼說如果你想立新論就撤掉原附註內容,因為你說話的跟附註內容是不同的。還是請你先提高自身的思維理解能力,這樣別人跟你討論問題才不會這麼累(甚麼都要幫你去查,甚麼都需要提醒)。
- 2對於「春冬登」,漢文庫典與倉五手冊倒是一致的。當然它跟本話題無關,就此打住。
- 3如果你認為能用「甚麼更可能」來證明「這個一定對」,那你就把這個說法寫到正文或附註裏面去。
- ejsoon 2021-02-26 19:45
- 1.前面已經多次說明,倉頡輸入法的規則基本上是連貫的,如果沒證據證明漢文庫典和五代手冊的取碼所據字形不一致,則假定為一致。請不要浪費時間重複同樣的問題。
- 2.漢文庫典時常發生字形圖片與取碼所據字形不一致的情形,這就是為什麼該附註要用六代編碼反推漢文庫典實際取碼所據字形的原因,該附註也已經說明了漢文庫典「愿」、「鷢」的字形圖片與取碼所據字形不一致,在此前提下,漢文庫典與倉五手冊的字形圖片不一致並不能證明漢文庫典與倉五手冊取碼所據字形不一致。
- 3.六代上下形規則有提到像「栽」、「房」、「廴」等形之字首屬於例外,要分成字首、字身取碼。所以如原附註所述,如果字形是「⿱原心」、「⿱厥鳥」,應取碼「一火.心」、「一人.的片」。而果真如閣下所言取碼為「一二三末」,「⿱厥鳥」的取碼也應是「一廿山片」,而不是目前漢文庫典呈現的「一廿人片」。
- 4.前面已說過,「一定對」這種事是不存在的,維基也從來沒有要求一定對。維基能寫的所有東西,本來就都是根據目前證據「最可能」的情況,至於那是否正確,反正來源都有,讀者可以自己判斷。--ceku (留言) 2021年2月26日 (五) 13:30 (UTC)
- 我覺的應分成幾類小話題討論,如果回覆請精準定位:
- 〔六代編碼是否能體現其所用字型〕
- 六代對於「厤厭雁厥」等厂型字形置上都一視同仁,都統一以厂來作字首,因此根本無法用六代編碼來推斷其所用字型。六代這樣調整規則,正是為了避免不同字型所產生的困擾。
- 〔漢文庫典的字型圖檔,是否存在與編碼不一致的現象〕
- 我目前沒有發現一例,如果ceku說經常出現這個現象,請舉一二例說明。
- 雖然漢文庫典〇三五有很多編碼是錯誤的(如兜字),但是基本上它的編碼都是跟圖檔對應的。其原因是聚珍系統用五代做出了字型生成器和字形識別功能,這些字型圖檔都是用字型生成器生成的,其編碼是用字形識別功能得到的(資源來源:倉五手冊)。我觀察到其有用字型生成器留下的痕跡(細微之處有交叉),跟一般矢量字型的做法截然不同,它是用位圖拼接的方式生成的,這就是字形生成器的做法。
- 〔是否能通過漢文庫典dump出的六代編碼去否定字型圖檔〕
- 六代畢竟沒有正式發表,當年嘗試用其做字型生成器也失敗了,所以才返用五代去做(來源:倉五手冊)。沒有正式發表,那麼很可能還在修改中,沒有全部改好。
- 與此同時,很可能六代編碼只是對應了同一個內碼,不能保證它一定是按你們理想中的那個字型來編碼。更不能保證五代跟六代都統一對你們理想中的圖來編碼。那它還做圖幹甚麼,幹脆不要做了,反正做了也沒用,不符合你們的預期,你們都能找到理由推翻它。漢文庫典一個內碼對應兩個字型的例子層出不窮,如「雨⻗執班辨梁」等。
- 因此假設漢文庫典dump出的六代編碼與圖檔不符,不能立即認為dump六對而圖檔錯,這個條件是不充份的。
- 〔原字是連體字,有何依據?〕
- 依據是漢文庫典,重編國語辭典,新華字典,漢典,漢字叔叔網站,港臺日韓朝越所有字典,google noto系列字型,hanamin字型,I.明體,linux系統所有中文字體,微軟系統所有中文字體,蘋果電腦所有中文字體,android系統默認字體,我手上的阮刻影印古籍以及諸多影印古籍,所有的教中文的小學中學大學語文老師和體育老師,他們都認為「原」是連體字。其中I.明體是維倉三編之一製作的,他做的字體應體現了他對這個字的認識,請不要跟內木一郎吵架,儘量按他的意思去做,否則他會很生氣。
- 〔漢文庫典字型跟倉五手冊字型是否一定完全一致〕
- 我舉幾個不一致的例子,「急」字倉五手冊為兩種字型編碼「弓尸心,弓一心」,而漢文庫典只有一個;「雨執班辨梁」等字,漢文庫典有兩個字型,而倉五手冊只有一個。
- 那麼會不會是圖畫錯了?應該不是,比如「梁」字,它專門為臺標增加了一個圖,專門編碼,這總不會有錯吧。
- 與此同時,一九八七年跟二〇〇三年,年代相距很遠,字形標準,電子設備大不相同。字形是依據內碼來定的,先有內碼,字型才能按內碼的定義來畫。如果內碼標準都不相同,那麼字形就不同了。六代應該是依據unicode來編碼的,漢文庫典〇三五大部份兼容了unicode,仍有少部份不兼容或合併到一個內碼中。那麼作為八七年的一個聚珍內碼版本,它沒有兼容unicode,甚至當年unicode都沒成形。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內碼標準,你敢說它們都一定是統一依照你們理想中的那個字型來編碼?你敢說它們完全一致?
- 同時,相隔多年,它也做了很多更改,否則〇三五就不叫〇三五了。除了編碼規則以外,其字型檔也作了很多調整,最大的調整就是兼容了陸標和臺標(如上述的「梁班辨」)。再如「產産」二字分化的情況,在八七年的時候是沒有考慮到的。
- 因此漢文庫典是獨立於倉五手冊的一個五代新版本,沈紅蓮也說了目前不推〇三五,主推九九五。
- 〔你的說法與原附註是否一致,有沒有另外的創新〕
- 原附註走的仍是「嚴格證明」路綫,而你走了「甚麼更可能」路綫。
- 你的其中一個「可能」是說三五對照表沒有鷢,所以不太可能是自然原因。請注意三五對照是說「三五編碼不一致」,現在三五編碼是一致的,都是「鷢:一人竹日火」。所以你的思路還需要再整理一下。
- 同時你還走了不自證路綫,就是甚麼都來一句「沒有見到反例,請提出來源或證據」,這是一種胡攪蠻纏的流氓做法。正直人的做法是,你提出甚麼就證明甚麼,否則以後寫論文都可以說「沒有見到有人反對所以此論成立」,那麼多明顯的反例找出來了也沒見能駁倒你。如果這是一場辯論,應該由正反兩方都陳述觀點吧,而不是自始至終「請對方陳述觀點」。
- 現在我們討論的是原附註能不能證明,它如果要證明就必須有足夠充份的條件。你如果想走你的模糊路綫,那這條路肯定是走不通的。你認為的「更可能」,不能說服別人,只能用來安慰自己。正因為水平不夠,所以才走這樣的路綫。
- 〔五代複合字首到底是不是定死的〕
- 倉五手冊已經定死了七個五代複合字首,你們現在想通過「證明」去增加,那麼五代複合字首將會處於無限的動盪之中。你們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去證「懬後尾秦各備夅春冬登帝」是倉五手冊漏掉的五代複合字首,問題在於五代複合字首到底由誰來定,你們的證明是否足夠堅挺,如果足夠堅挺那為何歷史滿目瘡痍。
- 你們最好搞清楚兩點:一,你們是在介紹倉頡規則,而不是在制定你們的規則。二,維基教科書是公用資源,我跟你的地位是平等的。不是你說了就算,我不同意的話,那始終存在諍議。
- 我不認為我會把一個對的理論說成是錯的,我所見到的都是一些人為了一己之私把原創且錯誤的可笑得不堪一擊的理論上架。導致本來是「定死的」內容不斷變動。你們用「證明」的辦法去否定原著,然而證明過程又過份曲折,直接去漢文庫典查到這麼大一個「鷢」字還不死心,繼續深挖DUMP六代,而六代這麼遙遠的東西拿它來證明一九八七年倉五手冊的字型,這樣真的可以嗎。直接去漢文庫典查到這麼大一個「原」字,還問我要「原」是連體字的依據,還要去查某個奇怪的字。你們的「曲徑通幽法」是無敵的,按此法把更多倉五手冊漏掉的複合字首上架吧。
- 漢文庫典「㞙」字的DUMP六代編碼是「尸竹山水」,說明其圖檔是錯誤的,「尾」是五代的複合字首。Ejsoon (留言) 2021年2月28日 (日) 05:47 (UTC)
- 1.前面很清楚說明了,如果六代取碼是「一廿人片」,取碼所據字形只可能是「⿸厥鳥」,不可能是「⿱厥鳥」(此字形按六代規則應取成「一人竹片」。就算不視作上下形規則的反例,按上下形規則也應取作「一廿山片」)。這麼明顯的證據放在眼前,我不曉得閣下為何還可以大言不慚地說六代取碼不能推斷取碼所據字形?
- 2.漢文庫典的字形圖檔有時會與取碼所據字形不符,「⿸厥鳥」的圖形誤植為「⿱厥鳥」就是明顯的例子。這點我們從來沒有反對過。
- 3.取碼所據字形與圖片不符時,除非另有證據支持圖片才是對的,否則以取碼所據字形優先,因為取碼所據字形才是直接和規則對應的。再就此例而言,取碼所據字形與三、五代一致,本著倉頡連貫性原則,更是應該優先視為一致。
- 4.我不認為漢文庫典、重編國語辭典等網站有說過「原」是連體字。如果閣下主張有,請明確指出是根據其中的哪幾句話。
- 5.1.我同意漢文庫典與倉五手冊並非完全一致。那又如何?這裡除了閣下,沒有人打算用「A與B沒有百分之百一致就不能互相參照」的涅槃謬論討論事情。
- 5.2.既然閣下同意「鷢」在三代和五代的編碼都應該是「一人竹日火」,我想閣下應該也同意五代的「厥」和三代一樣是複合字首囉?
- 6.原附註明顯是在說「目前證據明顯偏向五代倉頡和三代一樣把『原』、『厥』視為特別字首」,並沒有打算「嚴格證明」。前面也已經說了,一個字形是否為複合字首不是新理論,而是是非題,新理論需要嚴格證明,是非題只能選比較可能的。
- 7.五代複合字首原則上是定死的,只是官方的資料偶爾會出錯,既然大部分證據都指向官方是漏列了兩個複合字首,當然就應該還原應有的樣貌。「修正錯誤」並不是「制定規則」,否則閣下是否也認為「幽」是我們創造的分體字,不應該存在,應該繼續按官方附錄視為連體字?--ceku (留言) 2021年2月28日 (日) 13:19 (UTC)
- 〔六代編碼能否確定字型〕
- 大言不慚的另有其人,不了解六代規則請不要信口雌黃。你可以去查相關資料或問一下正在使用六代的人,六代確實改變了上下結構的取碼規則,把最上方的當成字首。
- 因此「應摩懬曆魘鷢」等字,六代統一以广厂作字首。請你找出一個反例,否則我認為不能用六代編碼來推斷其所用字型。
- 〔用同樣的推理方法能使更多的字上架,成為五代的複合字首〕
- 漢文庫典查得「㞙」的五代編碼是「尸山水」,查其六代dump編碼為「尸竹山水」,因此其圖檔有誤,「尾」是五代的複合字首。如果這種證明辦法成立,後續還會有更多的字上架,敬請期待。--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1日 (一) 01:58 (UTC)
- 六代「摩」是以「麻」為字首,「魘」是以「厭」為字首,並非如閣下所述「統一以广厂為字首」;「㞙」的六代編碼是「尸的手水」,也不是閣下所說的「尸竹山水」。這些只要查一下漢文庫典就可以知道,閣下連這些基本東西都搞錯,如何讓人相信閣下的批評是有所本的?我前面已清楚描述如何根據六代編碼反推那幾個字的取碼所據字型,閣下若要主張我的說法有誤,請承擔舉證責任,說清楚哪段推論如何誤用了哪條六代規則,如果說不出個所以然,我們將不會繼續理會這些空穴來風的指責!--ceku (留言) 2021年3月1日 (一) 15:35 (UTC)
你說的沒錯,前面一段我弄錯了。但是我只是例字和編碼弄錯了,其義理仍通,其實也不影響你的理解。現在為了避免你有不正面回答問題的藉口,我更正如下:
倉頡六代的「麻厭」仍是複合字首。排除六代複合字首之外的厂广系的字,一律以广厂來作為字首。如「應鷢」等。因為六代改變了上下型的取碼規則。否則,請你舉出一例非六代複合字首且不以厂广作字首的字。
㞙字六代編碼是我弄錯了,你是對的,但我的訴求仍然不變:按你們的證明方法,六代編碼為「SHQE」就證明了圖檔有誤,「尾」是五代複合字首。
與此同時,我之前默認你是懂如何dump六代編碼的,因為wikipedia的六代倉頡頁面也是你最後編輯的,而這個頁面就講了如何dump漢文庫典的六代編碼。如果你作為編輯者都不知道,那麼對於一般讀者就更難學會了。
同時請自證你們的一些觀點。比如說你認為漢文庫典dump六代編碼是作為衡量一切字型圖檔對錯的標準,那麼請問是漢文庫典這樣說明,還是朱沈或倉五手冊有講?難道是你們的一廂情願?
請你拿出「原」是分體字的證明。你叫我拿我的證據,以上諸多字型是我的證據,包括ichirou的I.明體。那你的證據呢?你在哪裏見過「原」字不是連體字?--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2日 (二) 09:10 (UTC)
- 1.漢文庫典的圖檔「⿱尾水」如果按上下形規則取「首23尾」,恰好就是「SHQE」,與六代編碼吻合,並非如閣下所言六代編碼可以證明圖檔錯誤。三代、五代官方手冊都沒有「㞙」字,目前沒有衝突的官方證據,所以漢文庫典「㞙」五代取碼「SUE」大概還是因為所據字形是「⿱尾水」。不過市面上大部分「㞙」(包括 Unicode code charts)都是使用「⿸尾水」形,因此許多五代碼表實際上是採取兼容「SUE」和「SHUE」的方式。
- 2.我沒有主張六代編碼是作為衡量「一切」字型圖檔對錯的標準,我只說了除非另有證據,原則上取碼所據字形與圖檔衝突時前者優先。
- 3.字形不足以證明是否在倉頡輸入法視為相連。如果字形看起來相連就是相連,「凰」的字首豈不是「⿵𠘨白」了?我前面也說過按照倉頡輸入法的慣例「白」一般不和「厂」、「广」、「𠘨」等字首視為相連,請自行詳閱前文。--ceku (留言) 2021年3月2日 (二) 15:25 (UTC)
- 你仍然顧左右而言他,沒有拿出「原」是分體字的證明。而我已經拿出了上百個堅實的證據,包括ichirou的I.明體,漢文庫典字型圖檔。
- 倉五手冊講「1.單純之丨、丿筆畫與其上的字形相連。如:干、黃、焉、歹、刀、卑等。」否則「百步」等字都不能視作連體字。
- 倉五手冊附錄五常用整體字字碼表把「原」定為了整體字。
- 因為你們是在介紹倉頡規則,因此你不僅要證明「原」在大衆人群中都看作是分體字,還要證明朱邦復沈紅蓮將其看作是分體字,這樣你才能說他們寫五代複合字首時「漏掉了」原字。否則如果他們就把「原」看成連體字,就不存在「漏掉」的情況。
- 因此「原」字就是連體字,沒有必要再定為五代複合字首。
- 按你們的理論,如果六代為「鷢」編碼為「MTOF」就能證明「鷢」的漢文庫典的圖檔有誤,厥為五代複合字首,同理,「㞙」的六代編碼為「SHQE」,可證「㞙」的漢文庫典的圖檔有誤,尾為五代複合字首。
- 六代只是對上下型的字判為連體取一二三末,但包圍型和並列型仍按原規則取碼。厂尸包圍型仍是分體字,由外而內,因此㞙的六代編碼,是把尸當成外,內部是一個上下型,上毛下水。
- 因此,如果六代編碼能證厂尸下延到哪裏,那麼「鷢㞙」二字的表現是一樣的,「厥尾」應一同成為五代複合字首。如果六代改變了結構判定規則,不管厂尸下延到何處都統一以厂尸作字首,則不能用六代編碼否定漢文庫典字型圖檔,更不能證明倉五手冊取碼字型。
- 「㞙」字不出現在倉五手冊,然而「暦」字也沒有出現在倉三或倉五手冊,你們既然能把「暦歴」的字首上架,說明過這個心理關是沒有問題的。
- 「懬」的表現也跟「鷢㞙」一樣,「廣」也曾經是複合字首,不如使其回歸溫暖大家庭。
- 六代如果不能作為衡量一切編碼字型的標準,那就無法用它來推翻漢文庫典的字型圖檔。作為一般用戶,都是直接去查漢文庫典所見之字型。如果你們這個論證能夠成立,那麼今後漢文庫典的圖檔的信用將會很低,每個人在查完每個字之後,還要DUMP六代編碼才能確認圖檔是否無誤,或者說字型圖檔形同虛設。這對多年苦心經營五代字形生成器的朱沈二老是一個重大的打擊,他們年紀已經很大了,不要再隨意去否定他們的勞動成果。況且,漢文庫典的字型圖檔還是做的相當嚴謹的。
- 如果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認為漢文庫典所有厥部置上的字型圖檔都做錯了,那麼你們不如以此為憑,去信其託管的香港教育學院,叫他們把錯誤的圖檔更正過來。並且在一個顯著的地方標識:「漢文庫典所有厥部置上(鷢蟨憠橜等)的字型圖檔都畫錯了,請讀者不要誤入歧途,請務必學會DUMP六代編碼,以正視聽。」你們的信心是很強大的,你們是不會有錯的,你們是絶對無誤的,是漢文庫典的圖畫錯了。--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3日 (三) 00:53 (UTC)
- 1.「⿸厥鳥」六代取碼是「一廿人片」,「⿱厥鳥」六代取碼是「一廿山片」,兩者不同,所以由六代取碼「一廿人片」可反推字形是前者。「⿸尾水」、「⿱尾水」六代取碼都是「尸竹手水」,由六代取碼「尸竹手水」根本不能反推。
- 2.1.微軟內建的新細明體和標楷體「原」都沒有相連,閣下所謂「上百個堅實的證據」恐非事實。請閣下引用資料前先查證清楚,莫成為錯誤或造假的代名詞。
- 2.2.除此之外,如教育部異體字字典與漢典的字源字形,都可以找到非連體的「原」,很顯然是否把「厂」和「白」連在一起完全是個別書寫習慣,並無絕對性。
- 2.3.本教科書於〈漢文分割〉一節已說明過,官方的「1.單純之丨、丿筆畫與其上的字形相連」存在明顯反例,沈紅蓮也說過只有上面為單純的橫筆才能視為相連,例如「凰」不會取作「竹日.一土」。又如前所述,按照倉頡輸入法取碼實例,「白」不和「厂」、「广」、「𠘨」等字首視為相連,「原」如果視為相連將嚴重違反其他慣例。因此目前看來,官方把「原」列為整體字應屬錯誤,就像「幽」列為整體字是錯誤一樣。
- 2.4.重新查閱三代手冊未將「原」列為複合字首,按此「原」應該下架。
- 2.5.考察後原來的附註對「愿」的解釋有誤,「愿」和「㞙」的情況類似,不能證明漢文庫典圖片有誤。
- 2.6.如前所述,「原」不應視為整體字或複合字首。三代手冊和漢文庫典的「愿」都是「⿱原心」字形,按此字形取碼「一火心」是合理的;五代手冊附錄「愿」寫成「⿸原心」形應屬錯誤。由於「⿸原心」、「⿱原心」兩種字形皆常見,未來自製編碼處理「愿」類字時應考慮兼容二者的取碼。
- 3.「六代如果不能作為衡量一切編碼字型的標準,……,漢文庫典的字型圖檔還是做的相當嚴謹的。」涅槃謬誤慢走不送。
- 4.漢文庫典現在的維護者不太懂倉頡,即使寫信過去他們也沒有能力判斷。我認為若要更改內容應先取得朱邦復工作室同意,否則不應更動任何內容。不過工作室很久以前就不維護漢文庫典了,以前也有人去信結果沒得到回應,如果閣下有心不妨自行試試去信朱邦復工作室。--ceku (留言) 2021年3月3日 (三) 14:54 (UTC)
- 關於六代規則,可能你的理解並不正確。其實我前面也說的不對,我們在討論中確實都得到了很多新知。
- 六代只改變了上下結構的取碼規則,上下分體一律視為連體字。但是,一旦出現並列型或包圍型,則不能視作連體。
- 慝:(匚>(若))=心
- 導:(辶>(首))=寸
- 墊:(幸||丸)=土
- 你可以去查一下這些字的六代DUMP編碼,看我講的有沒有錯。
- 厂尸是具有包圍功能的字形,因此無法跟另一個字形形成上下分體,只能是包圍分體。也就是說,「鷢㞙」二字的結構判定只能有兩種可能:
- 鷢1:(厂>(屰||欠))=鳥
- 鷢2:厂>((屰||欠)=鳥)
- 㞙1:(尸>毛)=水
- 㞙2:尸>(毛=水)
- 這兩種結構判定的取碼為:
- 鷢1:MOHAF
- 鷢2:MTOF
- 㞙1:SUE
- 㞙2:SHQU
- 現在查漢文庫典得二字都是情況2,說明它們的情況是一樣的。如果厥是五代複合字首,那尾也必須是。
- 與此同時,六代規定了「厂广尸戊」置上者,一律以厂广尸戊作字首。或者說六代的取碼字型統一為了「厂广尸戊全覆蓋」。因此你們找不到一個不以「厂广尸戊」作字首的六代編碼,也因此不能用六代編碼去反推五代的取碼字形。
- 再者,我沒有在任何地方看到「五六代一定共用同一個取碼字型」的聲明。如果是這樣,那麼「感蹙」二字的五代字型圖檔也畫錯了,「咸戚」都要設成五代複合字首。乃至更多的字形都可以用這個方法去證明圖檔有誤,五代手冊漏掉了複合字首。
- 請注意,你們是在介紹倉頡規則,而不是制定你們的規則。因此你不能說規則哪裏不合你意,你們就能擅自更變說法。
- 朱邦復寫的書裏寫了「原」是連體字,而他沒有說能用「鳯」推出「原」不是連體字。這只是你的個人想法,非常牽強。鳯是鳯,原是原,朱邦復沒有說過二者一定完全等同。
- 舉個例子,「幸辛立產商業」等都是連體,那麼「善」字的𦍌必須和䒑相連,請問能這樣去推嗎?
- 「A一定等同B」是ichirou的慣用手法,他喜歡強迫別人接受他的觀點,如果有人不把「商」的連體形成原因套用到「咼」上面,他就是在使用「詭辯騎劫偷換概念監人乃後」等高級辯論技巧。
- 再用上面的辦法,三種「愿」的結構判定的可能情況如下:
- 愿1:厂>((白-小)=心)
- 愿2:(厂>(白-小))=心
- 愿3:(厂-白-小)=心
- 三種結構判定的六代編碼分別應為:
- 愿1:MHAP(「原」是分體,「厂」全覆蓋,「白小心」視為連體)
- 愿2:MFP(「原」是分體,上原下心)
- 愿3:MHAP(「原」是連體)
- 如果你不把「原」看作連體,那麼六代dump編碼就能推出「原」的漢文庫典五代字型圖檔是錯的,「原」就必須是五代複合字首。
- 我的證據上百種而不止,不過我也承認包括臺標在內的中文字型也把「原」視作分體。然而,我有來自官方的兩個可以相互印證的證據:漢文庫典字型圖檔及倉五手冊整體字表,這是最堅實的證據。
- 倉五手冊已經明確的說複合字首的數量是八個,不要再亂加了。你們知道加這一個要動多少東西嗎,牽一髮而動全身,傷筋動骨,要說明倉五手冊整體字字碼表有誤,原文有誤,漢文庫典所有「厥戚原」置上的字型圖檔有誤(只有dump的六代編碼是對的),還要證明朱沈當年的複合字首名單上有它們(否則你們等於是擅自修改五代規則)。--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5日 (五) 12:24 (UTC)
-
- 1.請勿使用自行發明、無人能懂的符號討論。如要使用,請給出明確定義,否則一律無視。
- 2.「這兩種結構判定的取碼為:
鷢1:MOHAF
鷢2:MTOF
㞙1:SUE
㞙2:SHQU
現在查漢文庫典得二字都是情況2,說明它們的情況是一樣的。如果厥是五代複合字首,那尾也必須是。」查漢文庫典,「鷢」五代取碼「MOHAF」,「㞙」五代取碼「SUE」,閣下所言顯非事實。 - 3.『「感蹙」二字的五代字型圖檔也畫錯了,「咸戚」都要設成五代複合字首。』目前沒有證據能證明「感蹙」二字的五代字型畫錯,如閣下認為有,請給岀證明。
- 4.『朱邦復寫的書裏寫了「原」是連體字,而他沒有說能用「鳯」推出「原」不是連體字。這只是你的個人想法,非常牽強。鳯是鳯,原是原,朱邦復沒有說過二者一定完全等同。』第一,官方說「幽」是整體字,也沒說能用任何東西推出「幽」不是整體字,也沒說「幽」和任何其他字一定完全等同,所以按閣下所見,「幽」就是整體字了?如果不是,那就說明了若官方說法自相矛盾,並且有充分相關證據,就可以修正官方的錯誤。第二,我們說的是「凰」,不是「鳯」,這都弄錯我想就不必多言了。第三,「只是個人想法」、「非常牽強」之說,也只是閣下的個人想法。我的推論與閣下的個人想法的一大差別在於我向來會提出可靠證據,而閣下提出的不是毫無證據的斷言,就是錯誤或謬誤。誰說得合理,我想自有公斷。
- 5.『三種結構判定的六代編碼分別應為:
愿1:MHAP(「原」是分體,「厂」全覆蓋,「白小心」視為連體)
愿2:MFP(「原」是分體,上原下心)
愿3:MHAP(「原」是連體)
如果你不把「原」看作連體,那麼六代dump編碼就能推出「原」的漢文庫典五代字型圖檔是錯的,「原」就必須是五代複合字首。』第2種情況「上原下心」一樣可以套用上下形規則取碼「MHAP」。因此如果不把「原」看作連體,取碼所據字形為「上原下心」就是一個合理解釋。 - 6.「我有來自官方的兩個可以相互印證的證據:漢文庫典字型圖檔及倉五手冊整體字表,這是最堅實的證據。」漢文庫典和五代手冊的「愿」字形不同,明顯互相牴觸,如何能說是「堅實的證據」?--ceku (留言) 2021年3月5日 (五) 14:35 (UTC)
- 通過「慝導墊慙」的六代編碼可知,當在上下結構中出現包圍或左右分體時,六代將不會把它看成連體。
- 而由「鷢㞙感蹙」二字的六代編碼可知,六代統一把「厂尸戊」等向下包圍的字,都視作上下分體(而不是包圍分體)。因此,無法通過「鷢」六代編碼來斷定它的所用字型。
- 如果你認為可以,那麼「感」字的六代dump編碼IHMP就證明了圖檔有誤,「咸」是五代的複合字首。
- 朱邦復沒有說「鳯」跟「原」一定一致,同理,他也沒有說「凰」跟「原」一定完全一致,乃至任何⺇下有撇的字形,都跟「原」字毫無關係,我們主要還是去讀原著,而不要不著邊際的猜測。
- 「幽」字在倉五手冊五十五頁把它定為分體字,同時「山」定為一個慣用的字首。因此我們能斷定整體字字碼表的「幽」字為誤植。但是你不能全盤否定整體字字碼表,如同你自己說的涅槃謬誤(雖然我不太理解甚麼是涅槃謬誤,就如同ichirou的監人乃後,我在傳統文化中沒有讀到,至今未能參透其奧義)。
- 同時既然我們已經在兩個可以相互印證的官方資料中看到「原」是連體字,反之沒有看到任何官方說法認為「原」是分體字,那麼我們就應遵循現有的資料,而不是僭越官方,擅自作主,胡亂推測,把「原」定為分體字。
- 「愿」字的倉五手冊跟漢文庫典的字型圖檔確實不一樣,然而我們現在是在討論「原」字是不是連體字,「愿」字不管用哪個字型圖檔,都不影響我們把「原」看作是連體字。換句話說,「愿」字用甚麼字型跟「原」是否為連體毫無關係。--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2:56 (UTC)
- 『而由「鷢㞙感蹙」二字的六代編碼可知,六代統一把「厂尸戊」等向下包圍的字,都視作上下分體(而不是包圍分體)。因此,無法通過「鷢」六代編碼來斷定它的所用字型。』如果「鷢」真的在六代視為上下分體,還能取碼「MTOZ」嗎?閣下是有意睜眼說瞎話,還是智能低下到無法理解這麼明顯的錯誤?「鷢」字前面已經解釋過千百次了,如果閣下沒能再提出有價值的論據,在下就不奉陪了。
- 『「感」字的六代dump編碼IHMP就證明了圖檔有誤,「咸」是五代的複合字首。』漢文庫典圖形為上咸下心,按上下形規則取碼「IHMP」,兩者一致,哪裡能證明圖檔有誤?假若果真有誤,正確的圖形是什麼?閣下是有意睜眼說瞎話,還是智能低下到無法理解這麼明顯的錯誤?
- 如果五代手冊說「山」是慣用字首可以斷定「幽」是分體字,現在五代手冊說「厂」是慣用字首,為何不能斷定「原」是分體字?其他所有「厂」都不與下面的「白」相連(如:厡、𠫐、⿸厂⿱白⑥),獨獨「厂」和「⿱白小」相連合理嗎?請問到底有什麼客觀理由可以支持把「原」破格地視為整體字?--ceku (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6:42 (UTC)
- 查「墊慙」二字的漢文庫典六代dump編碼分別為GIG和JLP,可知六代不是上下分體就一定視作連體,如果出現左右分體,那就仍然是上下分體。(同樣的話我已經重覆多遍了)
- 因為六代把「廠屍戊」等向下包圍的字形統一視作上下分體,所以「鷢」的六代結構判定跟「褻」字是一樣的:
- 鷢:廠=(欮)=鳥 ⿳廠(欮)鳥
- 褻:亠=(埶)=𧘇 ⿳亠(埶)𧘇
- 也因此無法據六代編碼斷定其所用字型,廠之左撇下延到甚麼地方。(你可以去查一下「褻䙝藝」等字)
- 〔漢文庫典圖形為上咸下心,按上下形規則取碼「IHMP」,兩者一致,哪裡能證明圖檔有誤?〕六代的「慝」是上匿下心,為何六代取作SRP?你對六代的規則理解仍然不對,並且同樣的話我已經重覆很多遍了。
- 「原」字官方有兩處可查證的地方都表明了官方認為它是連體,而你找不到一個官方說法認為它是連體。自始至終你說的都是「你認為」,而且理由十分牽強,用「凰」不是連體推出「原」一定不是連體,這招恐怕是跟ichirou學的。--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12:22 (UTC)
- 1.『六代把「厂尸戊」等向下包圍的字形統一視作上下分體』從頭到尾就只是閣下的個人斷言,非但沒有官方證據支持,還明顯與閣下自己舉的字例矛盾,例如「感」若按閣下所言視為「⿳戊𠮛心」,就應該取碼「IH.MR.P」,但官方取碼是「IHMP」;「蹙」若按閣下所言視為「⿳戊尗足」,就應該取碼「IH.YF.O」,但官方取碼是「IHYO」。
- 2.官方明說過三面或四面包圍形不適用上下形規則,因此按一般取碼以上為字首、下為字身,所以「慝」取「SR.P」。但官方不把「戊」形視為三面包圍(因此不能套用包含省略),所以「感」字形若是「⿱咸心」就要按上下形規則取碼「IHRP」,符合實際編碼;要是按閣下所言「⿱咸心」比照「慝」取碼,六代碼就應該是「IR.P」,這不符合事實。如果「感」字形是「⿵戊𭜓」,則應取碼「IH.M.RP」,也不符合實際編碼。
- 3.證據我說得很清楚了:(1)五代手冊明說「厂」是慣用字首;(2)除「原」以外其他所有字形的「厂」都不與下面的「白」相連。閣下若要堅持這些事實不能證明「原」被官方列在整體字是誤植,我也只能尊重閣下的看法。既然閣下沒提出新證據,我就不多解釋,誰是誰非自有公斷。--ceku (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13:21 (UTC)
不必急於求成,我們可以逐步達成共識。
現在我想知道這一點我們有沒有達成共識:六代不是所有的上下結構都看成連體,如果出現包圍或左右分體,則不會視為連體。
如果可以達成的話,那「鷢」的六代編碼,無論如何也取不到「MTUF」,因為(欮)是左右分體。
如果上面也能達成共識,我想請你講一下,「鷢」的兩種結構的六代編碼分別是甚麼。--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04:53 (UTC)
- 我沒興趣研究閣下自己發明且描述不清不楚的六代規則。目前可考的六代規則在本教科書都有整理,請詳閱後再來討論。如要質疑本教科書的六代規則描述有誤,請提出可靠證據說明。
- 這是最後一次說明「鷢」的六代編碼,如果閣下再有意無意顧左右而言他,我就不再奉陪:
- 「⿸厥鳥」(即「⿸厂⿱欮鳥」):屬延伸分割形,不適用上下形規則,故分為字首「厂」、字身「⿱欮鳥」。字身因上部為並列形,亦不適用上下形規則,故分為次字首「欮」、次字身「鳥」,最終取碼「M.TO.Z」。
- 「⿱厥鳥」:屬上下形,按規則取首23尾,即「MTUZ」。--ceku (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16:37 (UTC)
- 〔「⿱厥鳥」:屬上下形,按規則取首23尾,即「MTUZ」。〕這個不對。「慝導」也是上下型。--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9日 (二) 05:04 (UTC)
- 請問閣下看過規則了沒有?「慝」是上下形規則第1種例外、「導」是第4種例外,「⿱厥鳥」是例外嗎?
- 退萬步言,即使「⿱厥鳥」果真是例外,那就會取碼為「MO.HZ」,一樣不會是「M.TO.Z」。無論是否可套用上下形規則,都可以根據六代編碼確定取碼所據字形不是「⿱厥鳥」。--ceku (留言) 2021年3月9日 (二) 07:54 (UTC)
- 你去查「䙝鞏蹙」三字的六代dump編碼就知道了,你至今對六代取碼規則的理解都是錯誤的。
- 「鷢腐歷㞙感」等所有廠屍戊置上的字,除非是複合字首,否則一律把「廠屍戊」視為字首,上下關係。因此你根本無法根據六代編碼來斷定六代取碼字型。
- 與此同時,沒有證據表明六代一定跟漢文庫典〇三五共用字型,也沒有人說過當六代跟漢文庫典〇三五發生矛盾時以六代為準,更沒有誰說過六代能推出〇三五畫錯字型,進而推出多年以前印刷的倉五手冊所用字型。
- 漢文庫典的「五六代規則差異」寫的不對。「道匿」屬於同一種情況,倉頡對一個分體字的結構判定只有三種情況,上下,左右,包圍,沒有第四種。
- 六代上下分體能看作連體的條件也只有這一種:上下分體的每一部份都是連體,而不能是左右或包圍分體。
- 因此「蹙」字,只有把戊跟尗足的關係視為上下關係,整個字才能被視為連體,否則如果「戊尗」是內外關係,那整個字就不會被六代視為連體了。
- 我這樣說你應該能理解了吧,不要再搞的不清不楚的了。
- 廠是慣用字首就能推出「原」是分體字啦?「匚冂」都是慣用字首,「臣用」就是分體字?
- 那麼為甚麼說「山」是慣用字首能推出「幽」是分體字?其實單一個條件還不夠充份,要「山是慣用字首,幽是以山為字首的分體字字例」兩個條件聯求才能推出「幽」是分體字。與此同時「幽」是無染包圍,它如果是連體也只能走「形勢上的連體」路綫。
- 因此,原是自然連體,有染包圍。
- 你可能需要了解一下「充份和必要條件」,你的很多推理都很牽強,用術語來講就是「條件不夠充份」。也因此你會在討論的時候,用近似流氓的語氣,說「你覺的哪個更可能」這種不講理的句式。
- 比如說你拿「廠」是慣用字首,就直接推出「原」是分體字,這裏條件並不充份,廠難道有強斥功能?那「臣用」豈不也都是連體?--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10日 (三) 12:18 (UTC)
- 1.『你去查「䙝鞏蹙」三字的六代dump編碼就知道了』知道什麼?請提出完整論述,否則不予考慮。
- 2.1.『「鷢腐歷㞙感」等所有厂尸戊置上的字,除非是複合字首,否則一律把「厂尸戊」視為字首,上下關係』請給岀可靠來源,否則不予考慮。
- 2.2.『「鷢腐歷㞙感」等所有厂尸戊置上的字,除非是複合字首,否則一律把「厂尸戊」視為字首,上下關係』如何能推論出『無法根據六代編碼來斷定六代取碼字型』?請給岀完整論述,否則不予考慮。
- 3.「與此同時,沒有證據表明六代一定跟漢文庫典〇三五共用字型,也沒有人說過當六代跟漢文庫典〇三五發生矛盾時以六代為準,更沒有誰說過六代能推出〇三五畫錯字型,進而推出多年以前印刷的倉五手冊所用字型。」推理能否成立是根據其過程是否合理及合邏輯,而不是誰說過了才算。閣下若不同意,請拿出好理由反駁;沒有好理由就到此為止,反正自有公評。
- 4.『漢文庫典的「五六代規則差異」寫的不對』漢文庫典何時寫過五六代規則差異?請給出可靠來源,否則不予考慮。
- 5.『六代上下分體能看作連體的條件也只有這一種:上下分體的每一部份都是連體,而不能是左右或包圍分體。』請給岀可靠來源,否則不予考慮。
- 6.『厂是慣用字首就能推出「原」是分體字啦?』前已多次明確說明「原」是分體字的證據並不只有「厂」是慣用字首,我想仔細看過前文的人都能理解。閣下若要繼續攻擊此點,我不會多作回應,反正都是打稻草人而已。
- 7.官方從沒提過「有染」、「無染」、「強斥」等術語或概念,請給出完整定義及可靠來源,否則皆屬原創研究,不予考慮。--ceku (留言) 2021年3月10日 (三) 14:04 (UTC)
- 一,你能否找到一個「府厥厤戚咸」置上之後不以「廠廣」作字首的六代字例?
- 二,能否找到另一個用六代dump編碼去證明五代圖檔或編碼有誤的例子?
- 三,朱邦復沈紅蓮在哪裏講過「若五代圖編和編碼和六代衝突,以六代為準」?
- 四,《倉五手冊》有沒有說過「附錄編碼所用字型以漢文庫典dump六代編碼為最終體現」?
- 五,漢文庫典網站說明有沒有講「六代dump編碼是五代編碼圖檔的校對標準,並能逆推《倉五手冊》附錄所用字型」?
- 六,所有的官方資料中,哪裏有說「原」是分體字?--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12日 (五) 13:27 (UTC)
- 這些問題前面都說明過了。重申一次,維基不會考慮缺乏可靠來源的內容。既然閣下不打算進一步舉證,那就慢走不送了。--ceku (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01:58 (UTC)
〔這些問題前面都說明過了。〕你的說明都是顧左言他,並不直接回答問題。我來教你怎麼回答問題,怎麼正常說話吧。
一,你能否找到一個「府厥厤戚咸」置上之後不以「廠廣」作字首的六代字例?
〔正確的回答格式:能,有XXX|不能。〕
二,能否找到另一個用六代dump編碼去證明五代圖檔或編碼有誤的例子?
〔正確的回答格式:能,有XXX|不能。〕
三,朱邦復沈紅蓮在哪裏講過「若五代圖編和編碼和六代衝突,以六代為準」?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地說過XXX|沒有。〕
四,《倉五手冊》有沒有說過「附錄編碼所用字型以漢文庫典dump六代編碼為最終體現」?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處說過XXX|沒有。〕
五,漢文庫典網站說明有沒有講「六代dump編碼是五代編碼圖檔的校對標準,並能逆推《倉五手冊》附錄所用字型」?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處說過XXX|沒有。〕
六,所有的官方資料中,哪裏有說「原」是分體字?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處說過XXX|沒有。〕
〔重申一次,維基不會考慮缺乏可靠來源的內容。〕
「鷢」字作為複合字首沒有任何可靠來源,「原」是分體沒有任何可靠來源,以及書法形變、三代複合字首、⻗有包含作用、厶大相連、把包圍分體命名為延伸分割、外圍過於繁複能形成連體,這些都沒有任何可靠來源。我希望維基不要考慮缺乏可靠來源的內容,之前已經刪掉了不少一些人的可笑的研究成果(比如剪刀論),因此「厥」是五代複合字首這種沒有可靠來源的內容必須刪掉。
「原」字已經刪除,其實你大可不必這麼快就承認原維基倉教的錯誤,你可以學會了「分體字只有三種類型,沒有第四種」,以及「原字到底是連體還是分體」之後再動手。否則一個人以錯誤的思想做事,即使結果對了,也是錯的。
三代有複合字首,這倒是有一個可靠的來源,那就是數學家馬拉錘先生(無敵公式1-0.1^n作者)的論文。ceku也一直不反對引用這篇論文。在暫時找不到更可靠來源的情況下,你們的原創理論可以先用這篇嚴謹的論文支撐一下。
〔既然閣下不打算進一步舉證〕
請注意,現在是你們提出了能用六代證明漢文庫典圖檔有誤,字型檔有誤,倉五手冊正文有誤。那當然是你來舉證啦。但是你前前後後都舉不出一個例子,一直用「反求諸人」的辦法打賴仗。請閣下正面正常回答問題,開始你的舉證。
〔那就慢走不送了。〕
你這樣說話好像維基是你家,我倒是覺的思維混亂的人可以先回家整理一下,同時遇到問題應該老實回答,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求是求真才是維基精神。
與此同時你們幾位缺乏作為一個人應有的常識,一個缺乏常識的人,一個不講道理的人,一個思維混亂的人,一個言不及義的人,不用說參與維基內容編輯,我看他去哪裏都是很難的。--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13日 (六) 06:22 (UTC)
倉頡三代沒有複合字首
官方三代手冊講: 「戊、戈、𢦏、㦰、產、麻、䧹、厭、厤、鴈、辰、厥、羽、府、鹿、亥、老、包、君..等字,雖不能作上下或左右一次分離,然為了取碼方便,一律定義之為字首。」
如果說官方認為三代有複合字首且是定死的,那麼它會說「複合字首有N個(N是正整數),它們是X,X,X,X,X,X句號,而不是省略號,也沒有「等」,也不會把「戊戈𢦏」這些自然連體混雜進去。
那麼這是不是三代手冊的敍述習慣呢?並不是。它在介紹複合字時就十分明確,否則它也可以這樣說:「複合字有X,X,X,X,X,X...等」,並把一些不是複合字的字形混雜進去。
同時如果三代有複合字首,那麼吂一定是個複合字首,而不是複合字。
並且「暦懬㞙」在沒有任何官方資料的指導下,各種三代碼表都能做到正確判定結構。
香港倉頡之友的教材編寫者黎耀志先生和吳韻華女土是資深的(超過二十年)倉頡使用者及教學者,從他們寫的教材可知,他們並不認為三代有複合字首。
那麼對於「應腐曆」等字的三代取碼,它們應該是用一般方法去判定結構的的。朱邦復說: 根據說文解字,中文源自象形、指事、轉注、假借、會意、形聲六書。其中百分之八十之文字,皆依據形聲所造,是以,本輸入法即以「形聲」為取碼及組字之基本法則。
但是朱邦復的言論遭到了數學家馬拉錘先生的痛擊,馬拉錘先生寫了一篇嚴謹的論文《為何我認為倉頡三代定死了複合字首》http://chinesecj.com/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4378
這篇論文首先用公式1-0.1^n證明了「螷瘱賡」等字在某三代碼表上的編碼絶對無誤,進而證明倉頡三代有複合字首,並且是定死的。
這篇論文還獲得了維倉三編之一的ichirou的肯定,他說:「所言極是。」「樓主立論清晰且證據充份。」
如果你們也認為倉頡三代有複合字首且是定死的,那就引用這篇論文來作為你們原創理論的強援吧。馬拉錘先生也曾經在回答「三死首有哪些個」這個問題時,說維基倉教已經集全了三死首(之後「亥」於某日偷偷上架)。
如果馬拉錘先生得知他寫的文章得到引用,他一定會很開心的。近日,馬拉錘先生也在修訂維倉的內容,為維倉添磚加瓦。 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2日 (二) 08:17 (UTC)
- 相關章節的附錄已經寫明了,官方三代手冊沒有明說「複合字首」一詞,但相關「為了取碼方便,一律定義為字首」的字形和五代的複合字首概念相同,因此本教科書視為三代的複合字首(扣除用延伸分割或其他用一般分割方式能判定的字形)。
- 這做法不是本教科書獨創,例如香港倉頡之友網站的三代和五代教學都有「特別字首」一節([2]、[3])。這樣寫不會和官方原旨衝突,而且最明顯的好處是讓三代、五代規則更為一致,且突顯三代被特別定義的複合字首可讓學習者不易漏掉。
- 至於閣下其他言論,閣下引述的文章已經解釋過了,我就不多做評論。誰是誰非,自有公斷。--ceku (留言) 2021年3月3日 (三) 15:04 (UTC)
- 我不同意「為了取碼方便,一律定義為字首」就是複合字首,因為這些都是舉例,「戈戊𢦏」也都是為了取碼方便而把它們定義為字首,凡是包圍體,內外關係,為了取碼方便都把外圍定義為字首。
- 再如「危」字為了取碼方便把「厃」定義為字首,你不能說「厃」是複合字首。
- 香港倉頡之友說的「特別字首」,跟你們的「三代複合字首」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 一,「特別字首」叫「特別字首」,是「特別要說明的字首」,因為是特別說明,是建議性的,這樣寫規則是允許的,不違背官方原意。
- 「複合字首」叫「複合字首」,是強行把五代規則套用至三代,屬於取碼規則,是強制性的,這樣寫就違反了官方意願。
- 二,特別字首是「詹囊帝憂産孛岳曆」的字首,複合字首是「麻⋯」等。按維基倉敎的說法,三代複合字首的收錄範圍大於五代,五代複合字首是三代的子集,而「特別字首」跟五代複合字首根本沒有任何交集。
- 三,三代沒有複合字首,是因為當年它是套用在天龍、IBM的內碼,而它們的內碼不是朱邦復能掌控的,很可能會隨時間的推進而變化。五代之所以能定死複合字首,是因為五代創作的時候,聚珍內碼已經做好了,換句話說,五代是為聚珍系統而定製的一個倉頡版本,「合薛」正是為解決聚珍內碼重碼而定的。
- 因此我不同意你們說三代有複合字首,你們現在說的都是某三代碼表為unicode內碼編碼的現象,而官方倉頡三代根本不是為unicode專門定製的輸入法。
- 因此,你們最多可以說,如果有人正在使用為unicode內碼編碼的倉頡三代碼表,建議把「XXX」也視為複合字首。但是你們絶不能說它是三代定死的規則,倉頡取碼規則不可能會因所套用的字集內碼的更變而更變。
- 你們以為unicode就是聖經,而我不這樣看,只有unicode狂熱份子會這樣看。unicode濫收了很多無義字形,比如「暦」,在其它字集可能就不存在了,因為根本沒有收錄的必要。當年官方三代根本沒有為這個字編碼,你憑何認定朱邦復把「暦」的字首視為複合字首?
- 如果你們僭越官方,替官方更改取碼規則,認為三代有複合字首並把它定死(實際上從編輯歷史來看它一直處於動盪之中),把unicode收字視為聖經,一旦真相被廣大群衆知道,維基倉教將受到人們的唾棄和嘲笑。
- 與此同時,我不知道你是否同意引用數學家馬拉錘先生(無敵公式1-0.1^n作者)的文章,來作為你們原創理論的強援。由於有另二編ichirou和cj6的支持,我默認你們是樂意引用這篇嚴謹的論文的,如果你不同意引用,請說出理由。--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3:46 (UTC)
- 1.香港倉頡之友的五代教學就是用「特別字首」稱呼複合字首,顯然「特別字首」毋庸置疑就是「複合字首」。
- 2.五代手冊在三五代改碼字形表中明確寫著「暦」由「一木日」改為「一木木日」,顯見「暦-日」確實是三代定義的複合字首。
- 3.實務上所有編碼表的開發者都知道,延伸分割字形可類推也必須類推,而複合字首不可類推(事實上複合字首通常是為減少重碼而設,官方並無提供類推的原則,想類推也無從類推),本教科書把二者分開符合實務情形。閣下若要堅持三代沒有定死複合字首,不如舉幾個實例字證明存在應該允許類推為複合字首的字形吧。
- 4.本教科書變更複合字首表是因為後來發現官方資料自相矛盾,因此做出修正,這只是如實反映本來應存在的複合字首,而非創造新的複合字首。閣下要繼續認為這樣做是「替官方更改取碼規則」就請自便吧,誰是誰非相信自有公斷。--ceku (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9:39 (UTC)
維倉三編了不起,可以憑主觀自訂例外字
複合字首有這句話:「注意以下例外字均已舉全,不可憑個人主觀自訂例外字,否則會取不到正確字碼。」
在複合字首不斷動盪的這麼多年,這句話一直存在。「以下例外字已舉全」,為甚麼已舉全了還會動盪?
「不可憑個人主觀自訂例外字。」是指普通用戶不可憑主觀自訂例外字,但是維基三編可以。因為維基三編水平高,普通用戶只要全盤接受維基倉敎的內容就可以了。
雖然倉頡規則在幾十年前已經定好了,倉頡也不是專為UNICODE定製的輸入法,但是隨著時間向前推移,維基三編會有新的領悟,當然他們不會說是自己的領悟,他們會騎劫官方。
普通用戶要多長時間刷新一次例外字頁面?基於維基倉敎對這些需要死記硬背的規則的更改頻率,我建議採用維倉規則的朋友每隔三十秒刷新一次「維倉例外字」頁面。--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21日 (日) 02:19 (UTC)
- 「就使用者角度而言,例外字不得新增。若站在輸入法或編碼表開發者的角度,則可考慮比照原開發者的精神,適當創造新例外字,以便為罕用字、造字編碼。」--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21日 (日) 03:45 (UTC)
請維倉編輯者正視自身的不足,承認已犯的錯誤
維基倉教錯誤過多,已經積重難返了。即便如此,ceku等人還是過於緩慢和遲頓。
這期間ceku願意承認的錯誤是「西、原」,這些都是過份舉例,把現象當規則。
ceku雖然按照我的要求下架了「原」,但他對「原」字的理解是錯誤的。就是這麼顯而易見的道理,ceku還要裝傻充愣,盡秀胡攪蠻纏之巭。
我後來對「原厥」列舉了多個問題,ceku等人必須逐一作答,老實回答,否則按維基的規定,沒有官方來源的內容必須下架。
ceku你當你是老大嗎?你以為你寫的都對?不給別人提反對意見?那你既然水平那麼高,一次改好不行嗎,隔這麼多年還在改,改來改去也改不好。
現在維基倉教放眼望去都是錯誤,滿目瘡痍。比如「缶」,你們能不能用腦子想一想,它怎麼可能取作「𠂉十山」。那「千」豈不是要取作「亻十」。相接也是一種字形特徵,相交及折彎都是字形特徵。你們的水平比我差的太遠,連字形特徵是甚麼都搞不清楚。如果不謙虛點,甚至反唇相譏,那最終甚麼都得不到。你們所說的區塊分則其實是交叉特徵,轉角分則其實是折彎特徵。「折」和「交」是要保留的,而「接」是不必保留的,丨跟凵是相接。因此「千」取「丿十」,「缶」取「𠂉十凵」。讀懂了嗎,這麼簡單的問題。
請ceku停止破壞維基的行為,停止蠻橫堅持上架錯誤理論的做法,停止無理撤回別人更改的行徑。你要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不治天治,天理長存。邪不勝正,如不悔改,就等著看你的結局。--Ejsoon (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13:36 (UTC)
任何人若堅持上架複合字首「厥」,需回答以下問題。
一,你能否找到一個「府厥厤戚咸」置上之後不以「廠廣戊」作字首的六代字例?
〔正確的回答格式:能,有XXX|不能。〕
二,能否找到另一個用六代dump編碼去證明五代圖檔或編碼有誤的例子?
〔正確的回答格式:能,有XXX|不能。〕
三,朱邦復沈紅蓮在哪裏講過「若五代圖檔和編碼和六代衝突,以六代為準」?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地說過XXX|沒有。〕
四,《倉五手冊》有沒有說過「附錄編碼所用字型以漢文庫典dump六代編碼為最終體現」?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處說過XXX|沒有。〕
五,漢文庫典網站說明有沒有講「六代dump編碼是五代編碼圖檔的校對標準,並能逆推《倉五手冊》附錄所用字型」?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處說過XXX|沒有。〕
六,所有的官方資料中,哪裏有說「原」是分體字?
〔正確的回答格式:有,在某處說過XXX|沒有。〕 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6日 (四) 15:03 (UTC)
至今沒有人來回答問題,說明維基三編本來就是不講道理的。上述問題都是「有/沒有」式的問題,這種問題是最好回答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一個用事實說話的人,一個實事求是的人,他肯定會負責任的回答,而不是隨便找個藉口說這些是「無關問題」。那請你來講講吧,這些問題哪個與「原厥」複合字首無闗。--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0:41 (UTC)
尹卂(User:Ejsoon)在編輯歷史上的人身攻擊言論
尹卂帶風向一大堆,但根本是不肯承認官方說明,然後不斷指鹿為馬。還在編輯歷史上人身攻擊本人,說:「希望cangjie6這種智商偏低的人停止破壞維基倉教,請注意這裏是公共場合,你的行為體現了你的道德和智力。」干犯維基守則,是真正的破壞。--Cangjie6 (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05:20 (UTC)
to cangjie6:我們一般認為,維基倉教應由智力正常的人來編輯
一個正常的人,如果他堅持上架「厥」為複合字首,那麼他應該回答問題。現在某人可能是智商或道德方面的問題,他沒有能夠回答問題,而是蠻橫的撤銷別人的修改。
做人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講道理,我給你講道理的機會。這裏是公共場合,所有人的行為都看的見。誰不講道理,誰智商有問題,大家一目了然。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講道理的人終將在現實中被道理教訓。 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2:10 (UTC)
根據馬拉錘先生的證明,倉頡三代有複合字首且是定死的
數學家馬拉錘先生有三大功績:定三死首,否定有義,無敵公式。下面分別講述。
- 功績一,定三死首
> [quote]=官方三代手冊 > 「戊、戈、𢦏、㦰、產、麻、䧹、厭、厤、鴈、辰、厥、羽、府、鹿、亥、老、包、君..等字,雖不能作上下或左右一次分離,然為了取碼方便,一律定義之為字首。」[/quote]
馬拉錘針對官方三代手冊的言論,做了個補釘:
> [quote]=馬拉錘 > 我認為,倉頡三代的複合字首不是活動的,而是像五代一樣,是定死的。[/quote]
至於三死首有哪些,以現在的維基倉教版本為準。
- 維基倉教三代複合字首變動史
20080920 ceku 三:氣羽原厭辰麻 䧹府厤(暦上)
20160209 cangjie6 三:增「鴈」
20180718 ceku 三:增「雁」
20180725 ceku 三:增「原厥」
20180905 ceku 三:增「君」
20180921 ceku 三:刪「君」
20200608 ceku 三:增「亥」
20210303 ceku 三:刪「原」
馬拉錘先生(可能)這樣認為:官方三代定死的複合字首以20210303的維基倉教版本為準。已經在這次定死了,不會再增減了。真的是最後一次了!(_而三代官方手冊中一並列舉的「戊、戈、𢦏、㦰、產、鹿、老、包、君」不是三代的複合字首。_)請仍然在世的朱邦復跟沈紅蓮更新官方三代資料!
- 功績二:否定有義
瓦:我們倉頡的目標是,不管一個人認不認識漢字,不管他是中國人,美國人,冰島人,外星人,都能統一用倉頡規則取碼,不需要認識漢字。
對於「㞙」字,如果一個人一眼就看出來它是上尾下水,也不能這樣取碼,否則就違反了倉頡規則。他必須背誦當前的維基倉教三死首版本: 「氣羽原厭辰麻 䧹府厤(暦上)鴈雁厥」,然後思考一下「尾」在不在裏面。不在。那麼好了,進入下一個流程。
本流程針對不同字型,參考「懬垕爢㸏」四字,如果(那個字型)左撇下延到底,就取「屍竹山水」,如果沒有下延到底,就取「屍山水」。
不要使用雅倉微倉等老舊的輸入法,它們沒有為「懬垕爢㸏㞙」等字編兩種碼,是錯誤的,是違反官方倉頡規則的。所有人應統一使用三代/五代補完這兩個碼表,因為這兩個碼表是唯一符合了這個規則的碼表。
馬拉錘先生的功績名垂青史,他認為任何漢字只要堅決否定有義字形,就一定能取到正確的字首。在馬拉錘先生看來,倉頡把一切漢字都看成是無義字形,這是最高效的,也是最嚴謹的。
舉個例子:「㖖」字的正確字首是哪個?第一步,堅決否定有義字形,不用管它的字源是「辛口」還是「立古」,否定它!第二步,去查標準字型,查漢文庫典,用眼睛看,看到了吧,它分成了三塊:(亠)(¥)(口)。所以呢它的字首可能是亠或辛。不要斜眼去看其它的字型哦! ![㖖的漢文庫典鏈接](http://chidic.eduhk.hk/m4/y/YLR.BMP)
只要堅決否定有義字形,就能割出正確字首。
「死」字的字源是「歹匕」,但是第一步已經否定了有義字形,之後到第二步,這個第二步用肉眼⋯沒看出來。最終⋯少廢話!反正字首就是歹。馬拉錘會有錯??馬拉錘是數學家!
㗊型的字,如「麗澀誩競」等,也一律不准用有義字形來割字首,換偏旁法(比如「誩討說話諷」等)也不能用,因為言通常作為形聲字的形旁。那麼用甚麼辦法呢?請看馬拉錘先生的原話:
> [quote]=馬拉錘 > 至於你說的「𧮣」字,取「月金卜口口」較好。倉頡劃分字首字身在這種情況下也是要看我們對漢字的認知的。像「澀」字,標準寫法是寫完「氵」後再寫「刃刃」,再寫「止止」,所以倉頡就取「水.屍戈.一」或「水.屍竹.一」。而像「競」字,標準寫法是「競」、「競」,所以倉頡也是從左到右劃成「卜山. 卜廿山」,而不是劃成「卜廿.口山.山」。「𧮣」字,先從上把兩個「貝」劃走,然後下部的兩個言,書寫時顯然要寫成「言言」,所以「言」是次字首。 > > 不過,「麗」、「䨻」這種字,因為上方的形塊都可一刀切出「一一」、「雨雨」,所以儘管這不符合我們的認知,也只好違反這種認知,取「一一月月心」、「一月田田田」。[/quote]
- 功績三,無敵公式
1-0.1^n這個公式取自馬拉錘先生的文章 [《為何我認為倉頡三代定死了複合字首》](https://www.chinesecj.com/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4378&extra=page%3D3) :
> [quote]=馬拉錘 > 不妨假設錯碼率是0.1(實際上根本沒有也不可能有0.1那麼高),則八個字全取錯的概率為0.1^8!八個字裏至少有一個正確編碼的概率是1-0.1^8=0.99999999!這麼高的概率也就意味着,這八個字絕對不像某人所說的一樣,是「取錯碼」的![/quote]
我的理解是,1-0.1^n,n為正整數,當n等於八的時候,「瘱賡螷」等字的編碼絶對無誤。
但是ceku並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認為無敵公式不是用來證明「瘱賡螷」等字的編碼絶對無誤的。那麼請ceku講一下,無敵公式1-0.1^n是用來證明甚麼的呢?它還有其它的用處嗎?ceku沉默了。
儘管有ceku等人在歪曲詆毀馬拉錘先生的成就,但經由大家的熱情追捧,宇宙無敵倉頡編碼不出錯率公式1-0.1^n已經是家喻戶曉了。馬拉錘先生不愧是數學界最懂倉頡輸入法的人,也是倉頡界輸入法界最懂數學的人。
如果有人還想試圖貶低馬拉錘先生的數學水平,請看由他發明的世界著名的[馬拉錘數列](https://www.chinesecj.com/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4387&extra=page%3D1)!
> [quote]=馬拉錘 > 經計算可得,f(1)=1,f(2)=3,f(3)=5,f(4)=7,f(5)=114514,所以□內填114514。[/quote]
數學家馬拉錘先生的數學水平已經是出神入化了,本人深感佩服!希望大家齊心協力,共同捧起這位倉頡界的大神,創造更多更美好的數學公式! 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0:20 (UTC)
- 已經用數學公式證明了!感謝偉大的數學家馬拉錘!--Ejsoon (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0:24 (UTC)
綜合回覆 Ejsoon 的言論
從破壞者 Ejsoon 自己說的話,可見他根本無意藉着討論取得共識,只是不斷扭曲事實和攻擊指出過他的說法有問題的人。Ejsoon 及其傀儡 Ejmoog 、Hexiamonds 曾多番對對「倉頡輸入法」眾多頁面進行破壞。相關言論他也多次在不同的倉頡輸入法討論區或群組上發佈,被其他人多番指出他歪曲事實、造謠、偷換概念等眾多問題,逾越理情討論底線,他仍堅持如此。此人無意達成共識,堅持要以自己的原創理論取代官方或眾多倉頡教材的一致說法。敬請管理員留意。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19日 (六) 09:23 (UTC)
- 本人同樣對故意歪曲事實者,故意把話題引至其它無意義方向而不討論倉頡規則話題者,表示強烈抗議和堅決反對!--Hexiamonds (留言) 2021年6月20日 (日) 17:46 (UTC)
- 其他人都希望討論、梳理真正的倉頡規則,撰寫優質的維基教科書,幫助學習者,貢獻社群。但 Ejsoon 無意與社群達成共識,只懂以字海術轟炸式傾銷 Ejsoon 的個人原創說法,且多番攻擊所有持不同意見、曾指出閣下原創說法有問題的人。「故意把話題引至其它無意義方向而不討論倉頡規則話題者」的人是 Ejsoon 。Cangjie6 (留言) 2021年6月24日 (四) 18:53 (UTC)
希望增加複合字首「門」
無敵公式1-0.1n的作者數學家馬拉錘先生,近日在他更新的三代補完計劃中明確把「門」設定為複合字首。他是這樣寫的:
{11.新增複合字首「門」
當繁體的「門」位於左側時,根據倉頡輸入法之規則,會將「門」視為一個整體從而將其劃分為字首。但簡體的「門」字,並無相關規定,又因其結構較為特殊,取碼時有一定困難。與官方通信後,決定將簡體的「門」設置為複合字首。}
馬拉錘的三大功績之一就是「三死首」,維基倉教也是一直對其跟進,比如「亥」字,就是馬拉錘先發現的。
這次馬拉錘的決定,是跟「官方」通信的結果,因此具有官方背書,是權威可靠的結論。
希望ceku主編不要反對馬拉錘的做法。--拜佔庭2001 (留言) 2022年3月16日 (三) 14:06 (UTC)
cj6困獸猶鬭(維基倉敎複合字首變動史)
cj6困獸猶鬭,在短短二十日之內,還又上架了「夅備」等新發現的複合字首。我見了之後也是哭笑不得。
但是ceku深明大義,既然沈紅蓮已經明確回答了,那就下架吧。「春冬登帝舂秦各備夅夆」等「複合字首」被盡數移到爭議區,成為倉頡史上最慘列的翻車現場。
cj6從此以後罵爹罵娘,盡顯流氓本色。
ceku雖然不罵人,但是心存不滿,他認為我不應該這樣提問,而應拐彎抹角的誘導式提問,以使沈紅蓮作出對「春冬登」上架有利的回覆。
以上就是「春冬登大翻車」事件的始末。
擴展閱讀:維基倉教複合字首變動史 20080920 ceku 五:氣羽原厭辰麻 合薛 春冬登 三:氣羽原厭辰麻 䧹府厤 20160208 cangjie6 五:增「舂」
20160209 cangjie6 三:增「鴈」
20160210 cangjie6 五:增「後」
20160211 cangjie6 複合字:增「廴」
20170213 cangjie6 五:刪「後」增「各」
20170213 cangjie6 五:增「帝(注釋)」
20180304 cangjie6 複合字:刪「廴」
20180715 ceku 五:增「帝(去掉注釋)」
20180717 ceku 五:增「秦」
20180718 ceku 三:增「雁」 複合字:刪「目」
20180725 ceku 五:增「鹿」刪「原」 三:增「鹿厥」
20180726 ceku 五:增「夆」刪「鹿」 三:刪「鹿」
20180826 ceku 五:增「夅」
20180831 ceku 五:增「原厥」
20180905 ceku 五:增「君鹿」 三:增「君鹿」
20180906 ceku 五:刪「鹿」 三:刪「鹿」
20180918 ceku 五:增「備」
20180920 ceku 五:刪「秦各夅備夆春舂冬登帝」
20180921 ceku 五:刪「君」 三:刪「君」
20200608 ceku 三:增「亥」
20210303 ceku 五:刪「原」 三:刪「原」 Buqiik (留言) 2023年2月2日 (四) 15: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