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教科書:申請成為管理員/Ericliu1912/第二次
外觀
在此投票:截止時間2023年4月3日 01:37 (UTC)
提名Eric Liu(對話頁 | 用戶貢獻):申請續任管理員,以處理反破壞、刪除及其他管理員積壓工作。—— Eric Liu(留言) 2023年3月20日 (一) 01:37 (UTC)
- 被提名人意見:(自薦)
支持
[編輯]- (+)支持。--TongcyDai (留言) 2023年3月20日 (一) 15:18 (UTC)
- (+)支持。--Terre Arctica (留言) 2023年3月21日 (二) 11:46 (UTC)
- (+)支持。--Peacearth (留言) 2023年3月22日 (三) 08:32 (UTC)
- (+)支持,在本站的操作符合對管理員的預期。 --書中自有白磷屋查水錶 2023年3月23日 (四) 02:56 (UTC)
- (+)支持。--Sayonzei (留言) 2023年3月23日 (四) 03:34 (UTC)
- (+)支持。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3年3月24日 (五) 11:17 (UTC)
- (+)支持。--沈澄心 (留言) 2023年3月29日 (三) 13:08 (UTC)
反對
[編輯]- 強烈(-)反對,尤其特別反對授予施加、更改、解除封禁的權限。看法如意見。--Jusjih (留言) 2023年3月22日 (三) 02:33 (UTC)
中立
[編輯]意見
[編輯]- 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希望申請者理解跨維基有待改正之事:
- 中文維基百科拜年欠誠意[1],未認知w:維基百科:假隱退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禁止騷擾他人的條款,包括「追逼煩擾:在一個或數個專案/計劃中追蹤某人並持續批評他人工作,而其意圖是為使他人感到不安或氣餒。」反而在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4/06#Template:假隱退只提刪除,不主動建議改成論述,忽略假隱退之害,恐涉嫌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
- 中文維基文庫調解欠公正,有待理解誰才是真正亂源。也請注意s:User_talk:Ericliu1912#請明察秋毫公正論事所述任意去元維基翻舊帳,又涉嫌逾越通用行為準則禁止騷擾他人的條款。
- 即使其他用戶支持此案,建議申請者考慮比照元維基,承諾不用對人未必對事的施加、更改、解除封禁的權限,減少爭端。反之,施加、更改、解除刪除、保護頁面,傾向對事不對人,故私以爲雖也反對,但尊重其他用戶。盼改善才能共勉之。--Jusjih (留言) 2023年3月22日 (三) 02:33 (UTC)
- 我在本站執行的管理操作大部分都是針對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尤其是「X43」),跟上述指控顯然沒有絲毫關係。我在本站也沒有做過類似閣下上述指控中任何一件事情。希望閣下不要把自己在其他站點的個人恩怨帶來本站。另外,請給我說說「拜年欠誠意」是什麼反對理由。—— Eric Liu(留言) 2023年3月22日 (三) 02:38 (UTC)
- ? ——魔琴 [ 留言 貢獻 ] 2023年3月22日 (三) 03:18 (UTC)
- 所以改論述跟模板刪除有什麼關係? SunAfterRain 2023年3月22日 (三) 03:45 (UTC)
- @SunAfterRain、 Ericliu1912:差別是刪除模板是否同時改成論述。針對持續出沒的破壞者,是否可能封禁?申請成為管理員要高標準,所以引述一篇百科論述。任何有據的反對又不會絕對否決申請,反而應認真考慮,改善。「希望閣下不要把自己在其他站點的個人恩怨帶來本站」?那以上所述申請者跨維基行爲,更希望申請者檢討改正,不要把自己在其他站點的個人恩怨帶到任何站點。「嚴以律己,方能嚴以待人。—— Eric Liu(留言) 2023年2月20日」以上申請者嚴以律己了沒?是否言而有信?--Jusjih (留言) 2023年3月23日 (四) 01:47 (UTC)
- 我認為此處應該檢討改正的是閣下。您也不是第一次拿所謂「假隱退」問題來說事了,相關指控不僅無涉本站,且完全是子虛烏有之噫語。—— Eric Liu(留言) 2023年3月23日 (四) 02:32 (UTC)
- 如果你有那麼多想法你應該自己親自去w:WP:VPP,而非跨維基指控根本不存在的罪名。 SunAfterRain 2023年3月23日 (四) 04:01 (UTC)
- @SunAfterRain、 Ericliu1912:差別是刪除模板是否同時改成論述。針對持續出沒的破壞者,是否可能封禁?申請成為管理員要高標準,所以引述一篇百科論述。任何有據的反對又不會絕對否決申請,反而應認真考慮,改善。「希望閣下不要把自己在其他站點的個人恩怨帶來本站」?那以上所述申請者跨維基行爲,更希望申請者檢討改正,不要把自己在其他站點的個人恩怨帶到任何站點。「嚴以律己,方能嚴以待人。—— Eric Liu(留言) 2023年2月20日」以上申請者嚴以律己了沒?是否言而有信?--Jusjih (留言) 2023年3月23日 (四) 01:47 (UTC)
結果
[編輯]已經轉交元維基,並獲得永久授權。感謝各位的支持!—— Eric Liu(留言) 2023年4月8日 (六) 11:1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