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法律注解/著作权法/第1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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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条 著作权法
第十条之一
第11条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编辑]

条文  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权,其保护仅及于该著作之表达,而不及于其所表达之思想、程序、制程、系统、操作方法、概念、原理、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