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法律注解/著作权法/第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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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9条 著作权法
第七十条
第71条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布[编辑]

条文  依前三条规定利用著作者,不得将其翻译物或录音著作之重制物销售至中华民国管辖区域外。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编辑]

条文  依前条规定利用音乐著作者,不得将其录音著作之重制物销售至中华民国管辖区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