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Ceku/五代争议取码案/例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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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字首[编辑]

“复合字首”(或称“特别字首”)在做“字首”或“次字首”时,视为一整体,只取头、尾两码[1][2][3]

复合字首列表
版本 复合字首 图解 取码 字例 补充说明
三五 人弓 人弓.火木)、人戈.人弓
三五 尸一 尸一.中)、尸一.木竹水
三五 尸口 尸口.廿手)、𤸷大.尸口.月 五代手册未列此复合字首。[2]
三五 戈金 戈金.女戈)、戈金.一口 按台湾标准字形,“”等字的字首应为“戈金”而非“戈木”,但微软仓颉采后者编码,详参〈特别注意〉一节。
三五 戈木 戈木.竹戈)、戈木.一口
三五 一大 一大.土)、一大.一田中
三五 一女 一女.中一戈)、一女.木戈
三五 一火 一火.心 五代手册未列此复合字首。[3]
三五 一人 一人.竹日火 五代手册未列此复合字首。[3]
三  一木 一木.卜中一)、一木.山戈戈 五代:一.木木.一)、一.木木.戈
三  一木 一木.卜中一)、一木.日 五代:一.竹木.一)、一.竹木.日
三  一火 一火.月山金 五代:一.人火.金
三  一土 一土.月山金 五代:一.人土.金
三  戈土 戈土.心)、戈土.竹日火 五代:戈.人土.心)、戈.人土.火
三  戈戈 戈戈.人月人)、戈戈.火 五代:戈.人戈.月)、戈.人戈.火
 五 人口 人口.手)、人口.月廿 三代:人.一.口手)、人.一.口廿
 五 廿十 廿十.弓木)、廿十.口卜人 三代:廿.竹十.木)、廿.竹十.人

复合字首单独使用,或用做“字身”、“次字身”时,则依一般方式取码。例如:

戈.十金.金),廿.戈.十金),女.戈.十金);
一.日月.大),心.一.日大),手.一.日大);
一.一.一女),十.一.一女),女.一.一女);
人.一.弓),水.人.一弓),廿.人.一弓);
尸一.尸戈一),十水.尸一.一),竹尸.尸一.一)。
戈.人.木戈),人.戈.人戈),月.戈.人戈);
人.一.口),水.人.一口),竹.人.一口);
廿.竹口.十),𡤏女.廿.竹十),𨇨口一.廿.竹十)。

许多复合字首在书写时会视为整体形块。例如“愿”、“壓”、“辱”等字,有时作撇笔一撇到底,包住下方部件,有时则较短,使两字能上下切开,把它们定义作复合字首可避免字首应该取“厂”、“厂”、“厂”或“原”、“厌”、“辰”的疑惑

另一些复合字首是为了减少重码。例如若不把“麻”定义作复合字首,“麻”部字得取“戈.十金.(尾码)”或“戈.木木.(尾码)”,许多字形只靠一个尾码便难以区分,会产生大量重码。同理“羽”“气”“薛”“合”“赢(去贝)”等皆有此作用。

  1. 三代手册未直接谈及“复合字首”,但于第二章第一节介绍字首时提及“3.戈、戊、𢦏、㦰、产、麻、厭、厤、鴈、雁、辰、厥、羽、府、鹿、君等,为便于取码,亦视为字首。”此观念与五代之复合字首相类,本教科书将其中可归于汉字分割原则之字形归至该处,其余可能影响取码者视为三代定义之复合字首。
  2. 2.0 2.1 五代手册于介绍复合字首时未将“君”列入,但三代手册介绍字首时提及“……、君等,为便于取码,亦视为字首。”且五代手册未见相关改码,故认定为沿用三代规则视为复合字首。
  3. 3.0 3.1 3.2 《第五代仓颉输入法手册》(1999年版五代)附录六〈第五代仓颉字码表〉列出“愿”(字形为“⿸原心”)编码为“一火心”、“鷢”(字形为“⿸厥鸟”)编码为“一人竹日火”,附录一〈第三代、第五代改码字字码对照表〉亦未提及相关改码字,可见五代“原”、“厥”与三代一样为复合字首。然而,五代手册于介绍复合字首时未将“原”、“厥”列入,与前者不一致,对此有两种解释:一是五代手册漏列此二复合字首;二是五代取消了此二复合字首,但将相关字之取码字形由“⿸原*”、“⿸厥*”改为“⿱原*”、“⿱厥*”以致取码未变,手册字形则是印刷错误。 又查汉文库典“愿”、“鷢”之六代编码分别为“一竹日心”、“一廿人片”,可见取码所据字形为“⿸原心”、“⿸厥鸟”(若所据字形为“⿱原心”、“⿱厥鸟”,则应取码“一火.心”、“一人.的片”;图为“⿱原心”、“⿱厥鸟”应属错误)。汉文库典五、六代共用图片,取码所据字形亦同,故知五代取码所据字形为“⿸原心”、“⿸厥鸟”,再次反驳了解释二。 总上所述,解释一显较解释二合理,五代仓颉应仍比照三代承认“原”、“厥”为复合字首;五代手册未将“原”、“厥”列入复合字首应属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