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標準漢語/漢語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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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ISO 639-1 代碼:zh)是漢族和大中華區部分民族的母語,屬於漢藏語系

漢語來自古代漢語。古代漢語也是不斷變化的,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先秦至漢朝時期是上古漢語,魏晉南北朝和隋唐時期是中古漢語,宋朝以後為近代漢語(或叫近古漢語)。

雖然古代漢語在變化,但是漢語的書面語卻一直保留上古漢語的語法,後來稱為「文言」[註 1]。古代漢語大量文獻都用文言寫成,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世紀。而在書面語以外,自然變化出的語言,被稱為「白話」。古代漢語的「言文分離」指的就是這種書面語和口語不一致的狀態。

近代漢語成型於宋朝、元朝時期。元朝制定了標準語,被稱為「官話」,因此近代漢語也稱古代官話。後來明朝、清朝也將官話定為標準語。

官話是一種漢語方言(具體在本書「漢語方言」一章說明),現代標準漢語就是基於官話訂立的。

1912年,清王朝被推翻,中華民國成立。新成立的共和國開始制定語言標準,稱為「國語」。

語音方面,1913年,中華民國教育部召開「讀音統一會」,確定了全國通用語言(國語)各字的讀音。後來在20世紀20年代,又改用北京語音為標準。[註 2]

詞彙和語法方面,1915年開始,中國文學界發起「新文化運動」。新文化運動倡導用官話白話文寫作。符合官話口語詞彙、語法的白話文逐漸成熟,並取代了與口語脫離的文言文,奠定了現代漢語語法的基礎。

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地區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退守台灣。1955年,中國大陸的中國科學院召開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確定了漢語的標準語,並決議用「普通話」來稱呼。

狹義上,「漢語」一般指漢語的標準語,也叫「現代標準漢語」。現代標準漢語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官話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語言[1],廣泛通行於華人地區,是中國大陸和台灣的通用語言和實務上的官方語言,也被新加坡列入官方語言。現代標準漢語在中國大陸也叫「普通話」,在台灣也叫「國語」,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也叫「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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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編輯]

  1. 外文稱「古典中文」
  2. 也叫「新國音」。相對地,1913年制定的、後被廢除的語音標準也叫「老國音」。

參考資料[編輯]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務院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1956年2月6日)》:漢語統一的基礎已經存在了,這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