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法律註解/著作權法/第90-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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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1日增訂5月1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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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一、本條新增。
- 二、本條參考美國DMCA第五百十二條b項"SYSTEM CACHING"之立法例,規定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對其使用者利用其所提供之服務,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製版權之行為,不負賠償責任應具備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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