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教科书:投票/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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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避嫌限度[编辑]

中文維基百科有很多管理員,所以要求無條件避嫌,但本地管理员甚少時,避嫌應有限度。所以建議维基教科书:管理员增加w:Wikipedia:管理员#限制的內容,但外加避嫌限度畫底線

管理员不应该在一项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户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而应该要么使用普通用户的身份,要么使用管理员的身份,尽管用户是同一个人。基於本地管理员甚少時,在以下场合的具体限制以及避嫌有限例外有:

  • 保护:管理员不应该保护/解除保护他们牵扯进去的页面,而应该像普通用户一样求助于其他管理员,这些页面不包括诸如主页等的常见保护页面;
    例外:新用戶任意更改高度引用模板,請求討論無果,就能直接保护以強制公開討論。已經公開善盡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應否保護有爭議页面,共三次仍無果時亦同。(請在用戶討論頁留言,最好也發電郵。)
  • 封禁:管理员不得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
    例外:管理员遇到某用户反对自己的行為顯有擾亂之嫌時,請先勸告此用户,附帶第一次公開善盡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請在用戶討論頁留言,最好也發電郵。)無效時,再警告此用户,附帶第二次公開善盡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再無效時,嚴重警告此用户可能要不得已封禁,附帶第三次公開善盡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仍無效時,才能不得已封禁此用户,但因為此舉難免有爭議,所以請務必附帶公開善盡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以便再審。若情況好轉,就隱藏此等不得已的封禁,避免公眾可見,就能回復此用户名譽,也避免所有其他管理员都不作為的亂象。
  • 删除: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
    例外:提议投票删除通常等七日,但所有其他管理员都不作為時,管理员投票删除的页面請等14日,管理员自己提议删除的页面請等28日,所有其他管理员都不作為時,才刪除。但任何用戶有異議者,請注意禮儀提出再審,例如"對不起。請等其他管理員再審。謝謝。"切勿失禮指責謾罵,例如像是"根本就是霸王硬上弓......找元維基"的惡言,違者禁止參加該次投票討論。

在以上情况下,管理员原則应该以普通用户的身份要求其他管理员协助。

提案者--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投票討論[编辑]

  1. (+)支持,提案者投。--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1. (!)意见,描述语法问题:应该来自《现代汉语大词典》附录;据我所知,句末有括号以作补充说明时,括号里面的内容不加句号,整句话的句号应加于右括号的右面。--R-COONa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12:52 (UTC)[回复]
错误示例:已经公开善尽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应否保护有争议页面,共三次仍无果时亦同。(请在用户讨论页留言,最好也发电邮。)
正确示例:已经公开善尽要求所有其他管理员协助应否保护有争议页面,共三次仍无果时亦同(请在用户讨论页留言,最好也发电邮)。
  1. 虽然w: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标点符号没有提此事,但仍谢谢留言。--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4日 (一) 00:17 (UTC)[回复]
    (!)意见:若沒有更多意見,就預備成爲方針。--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03:14 (UTC)[回复]
    相關的相同意見已在語錄提出,待那裡釐清觀點之前,這裡相同意見反對,下同。另外根本沒在Wikibooks:互助客棧提出就想成為方針太說不過去了。--Xiplus (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15:21 (UTC)[回复]
    沒有共識時,在此撤案也要告知和睦才能避免新增方針。--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03:59 (UTC)[回复]

投票討論禮儀[编辑]

建議不論是申請成為管理人員,還是任何投票討論,支持時禁止強調"抵銷樓上不合理的反對票"或類似話語,反對時也禁止強調"抵銷樓上不合理的支持票"或類似話語。違者以廢票論,以及禁止參加該次投票討論。

提案者--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投票討論[编辑]

  1. (+)支持,提案者投。--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意见:若沒有更多意見,就預備成爲方針。--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03:14 (UTC)[回复]
  2. 在此撤案--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03:59 (UTC)[回复]

禁止管理人員候選人參選期間打擊報復反對意見者[编辑]

建議管理人員候選人參選期間,遇到反對意見,有以下行為者,就以惡意打擊報復而立刻以敗選論:

  1. 用太久以前的無關事件反反對,不聽禁止。
  2. 用太激烈的話語反反對,例如"通牒",不聽禁止。
  3. 候選人不論自我提名或接受他人提名,針對反對意見者,在任何維基媒體網站提議罷免其管理人員身分,就是嚴重違反避嫌,立刻以敗選論,外加三個月內禁止再度參選。

提案者--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投票討論[编辑]

  1. (+)支持,提案者投。--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意见:若沒有更多意見,就預備成爲方針。--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03:14 (UTC)[回复]
  2. 在此撤案--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03:59 (UTC)[回复]

禁止濫行罷免管理人員[编辑]

任何其他維基媒體網站管理人員候選人,參選期間意圖打擊報復該站反對意見者,而在本站提議罷免其管理人員身分,也是嚴重違反避嫌,提案立即無效。

提案者--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投票討論[编辑]

  1. (+)支持,提案者投。--Jusjih (留言) 2018年9月23日 (日) 04:38 (UTC)[回复]
    (!)意见:若沒有更多意見,就預備成爲方針。--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03:14 (UTC)[回复]
  2. 在此撤案--Jusjih (留言) 2018年10月30日 (二) 03: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