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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判例注解/司法院释字第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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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释字第3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4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 

解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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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6月20日(韩战期间)

解释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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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韩国委员会我国副代表为官吏?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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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韩国委员会民国副代表为官吏。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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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是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