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民国判例注解/司法院释字第4号解释

维基教科书,自由的教学读本
 司法院释字第3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4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 

解释日期

[编辑]

1952年6月20日(朝鲜战争期间)

解释背景

[编辑]

联合国韩国委员会我国副代表为官吏?

主要内容

[编辑]

联合国韩国委员会民国副代表为官吏。

影响

[编辑]

明定是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