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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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Community Management)

管委会[编辑]

  • 社区应设置管委会,并设置以下职务(每年招开住户大会改选):
    • 主任委员,简称主委
    • 财务委员(需每月整理出收支明细张贴于社区的公布栏。)
    • 监察委员
    • 安全委员(平时作为住户与保全公司联系的管道,火灾警报时协助查看火灾警报器的受信总机。)

委外厂商[编辑]

  • 保全警卫
  • 机电维护(例如电梯,地下停车场的铁卷门,备用电源的发电机,与其他公设。)
  • 清洁(只负责公设区的清洁,住户内的清洁费用另计,由住户自行付费给清洁公司。)
  • 垃圾清运(按月计费。资源回收的所得依比例回馈给社区。)

FAQ[编辑]

垃圾爆量[编辑]

  • 一般家庭垃圾
  1. 加强宣导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厨馀,宝特瓶,纸类,玻璃瓶,金属罐)。
  • 废弃家具
  1. 由住户自行连络公营之清洁队,约定清运时间再拿出来。
  • 废弃大型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
  1. 加强宣导,由住户在购买新家电时,由电器行或电器卖场代为回收废弃的旧家电。
  • 装潢废弃物
  1. 由施工单位自行清运,严禁往社区的垃圾场丢。
  • 营业行为衍生的垃圾(工厂或开店)
  1. 与住户及垃圾清运厂商协调,看是要住户付费包月?还是秤重计费?还是住户自行清运?
  • 外来垃圾
  1. 加强宣导,并以监视设备录影存证。再后续处理。

火灾警报[编辑]

  • 误动作
  1. 查明原因后,将火灾警报器的受信总机复归。并用社区广播告知住户误报原因。
  • 可立即处置的小火灾
  1. 使用社区内的消防设备自行灭火,并用社区广播告知住户原因。确认灭火后,将火灾警报器的受信总机复归。
  • 无法立即处置的火灾
  1. 设法隔离火场,立即通报消防队救援,并用社区广播告知住户立即疏散逃生。

噪音[编辑]

  • 人为因素
  1. 加强宣导,避免深夜有住户高唱卡拉OK,或是将电视音量开大的行为。或是避免在深夜使用洗衣机。
  • 冷气机滴水
  1. 加强宣导,如不改善可看情况告发(有些地区可由政府的环保单位开罚单)。
  • 宠物
  1. 加强宣导。与提供饲主相关的知识,来减少宠物日夜狂叫的机会。

停车场[编辑]

  • 停车格被外来车辆占用
  1. 如有连络电话号码,通知车主移车。如无,轮胎锁大锁,车上张贴公告,请车主来连络。(需于停车场入口处预先公告,避免争议。)
  • 停车格堆积杂物
  1. 加强宣导。要求限期清理。基于公共安全,停车格不可当成私人仓库使用。
  • 停车格被住户租给外人使用
  1. 加强宣导。基于社区安全,请尽量避免让外人自由进入社区。

安全[编辑]

  • 预防措施
  1. 社区出入口改用磁卡锁作进出时管制。开门的时候,同时记录是谁开的门。
  2. 访客进出一律换证登记。非付费的邮件或包裹由保全人员代收。挂号与付费的包裹或外送的食物,则请住户自己出来拿。
  3. 社区之所有出入口与每一楼层的电梯间,加装监视录影设备。录影内容须保留三个月以上。
  • 住户遭窃
  1. 依时间范围,调阅监视器的录影资料,移交警方侦办。
  • 消防
  1. 社区之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测维护与汰换过期品(例如干粉灭火器)。
  2. 社区之出入口、骑楼、楼梯间与其他公设之空间,一律禁止堆放杂物。
在台湾可向各地政府的工务局报案,依照“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2项,住户不得于私设通路、防火间隔、防火巷弄、开放空间、退缩空地、楼梯间、共同走廊、防空避难设施等处所堆置杂物、设置栅栏、门扇或营业使用,违者可依照第49条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令其限期改善,届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连续处罚。

公设[编辑]

  • 公设用途变更
  1. 公设用途变更,应经过住户大会表决同意。否则以台湾为例,可以向各地方政府的建管机关检举。如果是建商所为,可以控告建商违反购屋时的契约。

应公告事项[编辑]

  • 每月收支明细(含社区名下的存款馀额)。
  • 逾期未缴交社区管理费之住户名单(例如超过1个月)。
  • 往来厂商之报价或异动原因。
  • 住户大会之相关内容(含决议事项)。
  • 以下之预期事件,应提前公告。避免住户发生不便。
  1. 停水(洗水塔)
  2. 停电
  3. 电梯维修
  4. 社区消毒(法定传染病、病媒蚊、蟑螂)
  5. 住户大会招开时间与讨论议题
  • 其他经管委会同意之公告内容。

其他[编辑]

  • 私人纠纷
  1. 录影存证,再到政府设立的调解委员会声请调解服务。

外部链接[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