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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中華民國刑法/第4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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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四十五條
第46條 

1934年10月31日制定1935年1月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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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7月1日施行

條文  刑期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裁判雖經確定,其尚未受拘禁之日數,不算入刑期內。

2015年12月17日刪除12月3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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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施行

條文  (刪除)
理由  照協商條文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