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對於兩個確定的實數
與
之間,總存在,並且只存在下列數量關係的一種:
大於
,記作
;
小於
,記作
;
等於
,記作
。
我們還知道,要比較兩個實數
與
的大小,只要考察它們的差就可以了,即:
如果
是正數,那麼
,如果
是負數,那麼
,如果
差為零,那麼
;
反過來,如果
,那麼
是正數,如果
那麼
是負數,如果
,那麼
差為零。
用式子來表示,就是:
設
、
為兩實數,
如果
那麼
反過來,如果
那麼
在上面所講的式子裡,
和
這兩個式子是用不等號「
」和「
」把兩個實數
和
聯結起來構成的,它們都叫做不等式;
是用等號「
」把兩個實數聯結起來構成的,叫做等式。
此外,還有關係符號「
」(讀作大於或等於)和「
」(讀作小於或等於)。顧名思義。對於實數
和
,
表示
或
,
表示
或
。這也是不等式。為了區別,我們把用關係符「
」和「
」聯結而成的不等式叫做嚴格不等式,而用「
」和「
」聯結而成的不等式叫做非嚴格不等式。
有時候,我們也要比較兩個代數式值的大小。這時,可以根據一個代數式的值大 於、小於、或者等於另一個代數式的值,而分別用符號「
」、「
」、「
」、「
」、「
」把它們聯結起來。在前四種情況下,就組成了不等式,在最後一種情況下,就構成了等式。例如
,
,
等等都是不等式;
,
等等都是等式。
因為單獨用一個字母或數字所表示的數,也可以看做是代數式,所以我們說:
用不等號「
」、「
」、「
」、「
」、「
」 把兩個代數式聯結起來所成的式子叫做不等式;用等號「
」把兩個代數式聯結起來所成的式子叫做等式。
像比較兩個實數的大小一樣,比較兩個代數式值的大小,也只要考察它們的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