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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佈
2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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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著作權法/第7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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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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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7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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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七十八條
►
第79條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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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基文庫
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著作權法 (民國81年5月立法6月公佈)#第四節 登記
條文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登記:
一、登記後發現有
前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
二、原申請人申請撤銷者。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佈
[
編輯
]
維基文庫
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著作權法 (民國86年立法87年公佈)#第四節 登記
條文
(刪除)
分類
:
中華民國法律註解/著作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