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命令注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8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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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8-1条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之二
第189条至第189-1条 

2017年6月14日增订发布[编辑]


第一百八十八条之二  自行车路线指示线,用以指示自行车编号路线之路线资讯、转运站、补给站等方向及其距离。
           本标线线型为长方型,线宽二十公分,二条为一组,间隔一点五米, 划设应紧靠路面边线、路面边缘或距离车辆停放线应有七十五公分宽之处。
           图例如下:
           (单位:公分)


           


           (单位: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