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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数学/实数及其运算/集合的基本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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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本课主要学习集合。

集合与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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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整体叫做集合,简称集。通常,我们用大写字母A,B,C⋯表示集合,用小写字母a,b,c⋯表示集合中的元素。如果a 是集合A 的元素,我们就称a 属于集合A,记作a∈A;反之,则称a 不属于集合A,记作a∉A[1]。

一般地,如果一个集合含有我们所研究问题中涉及的所有元素,那么就称这个集合为全集(通常情况下,也把给定的集合称为全集),通常记作U或I。

集合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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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一般有两种表示法:列举法和描述法。

列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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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列举法就是一个一个将集合中的元素列举出来,再用“{}”将元素括起来表示集合,元素与元数之间应用“,”隔开。当元素个数过多时,可在将元素规律表示出来后用“⋯”省略后续元素。

例1.6.1

用列举法表示集合A=“不大于20的正奇数”,B=“大于或等于10的偶数”。
解 这里集合A是一个有限集合,元素较少,可以完全列举;但集合B是一个无穷集合,只能用省略号省去部分元素。
故

A={1,3,5,7,9,11,13,15,17,19},B={10,12,14,16,⋯}。 

描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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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法是表示一个集合最常用的方法。设P(x)为某个与x有关的条件或法则,X为满足P(x)的全体x构成的集合,则记X为

X={x|P(x)}。[2]

相应地,设P(x,y)为某个与x,y有关的条件或法则,A为满足P(x,y)的全体有序数对(x,y)构成的集合,则记A为

A={(x,y)|P(x,y)}。
例1.6.2

用描述法表示例1.1.2中的集合。
解 依题意,用描述法表示集合,则

A={x|x=2n+1,0≤n≤9,n∈ℤ},B={x|x=2n,n≥5,n∈ℤ}。 

答案不唯一。

集合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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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有许多种,在数学上可以将集合按元素的个数分为无限集、有限集和空集,还可以按元素的类别分为数集和点集等。

数集和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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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数集就是数构成的集合,点集就是点构成的集合。我们见的最多的集合就是数集。数学中有一些特殊数集[3]:

由有理数和无理数构成的集合叫作实数集,记作ℝ;
由整数和分数构成的集合叫作有理数集,记作ℚ;
由自然数和负整数构成的集合叫作整数集,记作ℤ;
由零和正整数构成的集合叫作自然数集,记作ℕ。有时为了明确自然数集中包括0,我们会将它记作ℕ0;反之,不包含0的自然数集(正整数集)我们记作ℕ∗;
由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的整数构成的集合叫作质数集(有时称作素数集),记作ℙ;
由形如a+bi的数构成的集合叫作复数集,其中a,b∈ℝ,i为虚数单位且i2=−1,记作ℂ;

还有一些特殊数集如四元数集(ℍ)、八元数集(𝕆)和十六元数集(𝕊)等现阶段不要求掌握,虚数集、无理数集(均用𝕀表示)等有消歧义的一般不使用。

无限集、有限集和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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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ℕ∗是正整数的全体,且Nn={1,2,3,⋯,n},如果存在一个正整数n,使得集合A与Nn一一对应,那么我们称集合A为有限集。同时定义,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作空集,记作∅。空集是特殊的有限集[4],且空集是否是点集或数集是任意的。相反地,有限集之外的集合我们叫作无限集。

例1.6.3

判断下列集合是什么集合

(1)A={x|0⩽x≤10};
(2)B={x|x∈ℤ,x2⩽0};
(3)C={x|x∈ℕ,x<−3};
(4)D={(x,y)|x⩾y};

解 (1)依题意,集合A=“大于等于0、小于等于10的(实)数”,明显,集合A是无限数集;
(2)由于实数范围内满足x2≤0的数只有0,且0∈ℤ,故集合B={0}为有限数集;
(3)明显,自然数集内没有小于-3的数,则C=∅,为空集;
(4)由于集合满足x⩾y的点有无数个,故集合D为一无限点集。

集合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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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有确定性、互异性和无序性三个性质。

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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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定一个集合,则哪些元素在这个集合中,哪些元素不在都应是确定的。例如“我们班个子高的学生”就不是一个集合,因为多高才叫“高个子”是不确定的,不满足集合的确定性;而“我们班身高大于170 cm的学生”是一个集合。或说,任意给定一个元素a,则它是否属于集合A是确定的。

互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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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如{1,1,2}不是一个集合,而{1,2}才是一个集合[5]。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即使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也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

无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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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中的元素排列是没有顺序的。例如,集合{1,3,2}={1,2,3}。

以上就是集合的三个性质。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和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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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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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对于两个集合A,B,如果集合A中的任何一种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我们则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记作

A⊆B(或B⊇A)

读作“A包含于B”(或“B包含A”)。同时,如果有两个集合A,B满足A⊆B且B⊆A,我们则称这两个集合相等,记作

A=B。

若对于两个集合A,B,有

A⊆B但A≠B

我们则称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记作[6]

A⊂B(或B⊃A)

读作“A真包含于B”(或“B真包含A”)。 由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得到(子集的性质):

1.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
2. 任何集合都是它本身的子集,即
A⊆A;
3. (集合的传递性)如果集合
A⊆B,B⊆C,
则
A⊆C;
更一般地,我们有:
若
A1⊆A2,A2⊆A3,⋯,An−1⊆An,
则
A1⊆An;
4.  若集合A中有n个元素,则A的子集共有2n,真子集有2n−1个。

集合的相等和真子集均满足上述性质。证明略。

例1.6.4

列举出集合

A={1,2,3}

的全部子集。
解 集合A的全部子集有:

∅,{1},{2},{3},{1,2},{2,3},{1,2,3}

集合的相关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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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由集合A与集合B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B的并集,记为

A∪B,

可表示为

A∪B={x|x∈A∨x∈B}。

又有,由集合A与集合B的所有公共元素构成的集合,称为A,B的交集,记为

A∩B,

可表示为

A∩B={x|x∈A∧x∈B}。
例1.6.5

若集合

A={1,2,3},B={2,3,4},

求A∩(A∪B)
解 由题,有

A∩(A∪B)={1,2,3}∩({1,2,3}∪{2,3,4})={1,2,3}∩{1,2,3,4}={1,2,3}。 

对于由所有属于集合B但不属于集合A的元素,我们称为集合A相对于B的相对补集,记作

B−A[7],

可表示为

B−A={x|x∈B∧x∉A}。

特殊地,集合A相对于全集U的补集叫作绝对补集,记作

A‾[8],

可表示为

A‾={x|x∉A}。

由所有属于A∪B但不属于A∩B的元素所构成的集合叫作集合A,B的对称差,记作

AΔB,

可表示为

AΔB={x|x∈A∪B∧x∉A∩B}。

关于集合运算有以下常用结论:

(1)等幂律:
A∩A=A,A∪A=A;
(2)同一律:
A∩I=A,A∪I=I,A∩∅=∅,A∪∅=A;
(3)互补律:
A∩A‾=∅,A∪A‾=I,A‾‾=A,I‾=∅,∅‾=I;
(4)交换律:
A∩B=B∩A,A∪B=B∪A;
(5)结合律:
A∩(B∩C)=(A∩B)∩C,A∪(B∪C)=(A∪B)∪C;
(6)分配率:
A∩(⋃iAi)=⋃i(A∩Ai),A∪(⋂iAi)=⋂i(A∩Ai);
(7)吸收率:
A∪(A∩B)=A,A∩(A∪B)=A;
(8)反演律:
⋂iAi‾=⋂iAi‾,⋃iAi‾=⋃iAi‾。

利用相关定义即可证明,略。上述运算定律在以后会有很大帮助。

容斥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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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记有限集合A中的元素个数为|A|[9],则由Venn图(下图)可知:

1.|A∪B|=|A|+|B|−|A∩B|;
2.|A∪B∪C|=|A|+|B|+|C|−|A∩B|−|A∩C|−|B∩C|+|A∩B∩C|。

一般地,对于n个有限集合A1,A2⋯,An,则有

|⋃i=1n|=∑k=1n((−1)k−1(∑1⩽i1<i2<⋯<ik⩽n|⋂j=1kAij|))。

我们称上述公式为容斥定理。
证 该原理可以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当n=2时,结论显然成立。
假设命题对n−1成立,需证明命题对n也成立。
注意到⋃i=1nAi=(⋃i=1n−1Ai)∪An,由n=2的情形可知:

|⋃i=1nAi|=|⋃i=1n−1Ai|+|An|−|(⋃i=1n−1Ai)∩An|=|⋃i=1n−1Ai|+|An|−|⋃i=1n−1(Ai∩An)|, 

由归纳假设,对于n−1个集合A1,A2,⋯,An−1,有

|⋂i=1n(Ai∩An)|=∑k=1n−1((−1)k−1(∑1⩽i1<i2<⋯<ik⩽n|⋂j=1k(Aij∩An)|))=∑k=1n−1((−1)k−1(∑1⩽i1<i2<⋯<ik⩽n|(⋂j=1kAij)∩An|)), 

又由归纳假设,对于n−1个集合A1,A2,⋯,An−1,有

|⋃i=1n−1Ai|=∑k=1n−1((−1)k−1(∑1⩽i1<i2<⋯<ik⩽n|⋂j=1kAij|)),

把上两式代入一式,即得容斥原理。◼

Venn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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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3中提到的Venn图是用于显示元素集合重叠区域的图示,也称维恩图、文氏图。在集合论中,常常用Venn图来表示集合间的关系或运算。
同样的,我们之前学过的集合的关系和运算也可以用Venn图表示如下:

区间与邻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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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论中常用的实数集合为区间与邻域。
设a,b∈ℝ且a<b,我们定义:

(1)闭区间:[a,b]={x|a⩽x⩽b};
(2)开区间:(a,b)={x|a<x<b};
(3)半开区间:
(3.1)左开区间:(a,b]={x|a<x⩽b};
(3.2)右开区间:[a,b)={x|a⩽x<b};
(4)无穷区间:
(4.1) (−∞,b]={x|x⩽b};
(4.2) (−∞,b)={x|x<b};
(4.3) [a,+∞)={x|x⩾a};
(4.4) (a,+∞)={x|x>a};
(4.5)  (+∞,−∞)=ℝ。

通常,我们将上述四类区间统称为区间。其中(1)-(3)我们称为有限区间,a,b分别称为区间的左端点、右端点。
设ε为某个正数,则称开区间(x0−ε,x0+ε)为点x0的ε邻域;称x0为邻域的中心,ε为邻域的半径。
点x0的邻域去掉中心x0后的集合

(x0−ε,x0)∪(x0,x0+ε)

称为点x0的空心邻域或去心邻域;称开区间(x0−ε,x0)为点x0的左邻域,(x0,x0+ε)为点x0的右邻域。
点x0的邻域可表示为不等式

|x−x0|<ε;

点x0的空心邻域可表示为不等式

0<|x−x0|<ε。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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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有时也将∉记作∈‾。
  2. ↑ 当描述法式子中未指明数的性质时,默认为实数。
  3. ↑ 有时可以用粗体字母表示特殊数集的符号。
  4. ↑ 由于空集不符合有限集定义,故有时不将它看作有限集。
  5. ↑ 有时也将含有几个相同的元素的集合视为集合,并将几个相同元素视为一个元素。
  6. ↑ 有时也将“⊂,⊃”写作“⫋,⫌”,多见于我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学教材。
  7. ↑ 或∁BA。
  8. ↑ 或AC、∁UA。
  9. ↑ 有时也记为car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