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仓颉输入法/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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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字台标化者[编辑]

五代已加入正简字形支援,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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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 goru gosu
  • 敖 gsok qs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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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杀 kchne kdh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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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圣 srhg sr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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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望 ybhg ybmg
  • 述 yijc yid
  • 虎 yphu yphn

但微软仓颉没有。

苹果仓颉的编码讹误[编辑]

我没用苹果,但也许也需要写一写。[1]Cangjie6 (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20:04 (UTC)[回复]

#五代字首分割争议编码〉的民间评论及分析[编辑]

  1. 钟灵:〈在哪里切〉
  2. 一郎:〈视“登春舂冬各帝”不能一次过横向切开于理不合〉
  3. 人民导师格瓦拉:〈关于五代的“人”“冖”形归边〉
  4. Jackchows:〈主要改码说明及争议取码〉
  5. 一郎:〈为何要理清字首定义〉

大致可归类成几种观点:

一、认为三代的字首分割有理,五代的变更并不合理,而且变更后反而令规则不统一,违反沈女士“尽量力求规则统一”的说法,反对五代的变更;有立论人甚至不满另一些网友去信询问沈女士的内容有引导性。

二、认为即使官方没增设复合字首,但只要把“冬”、“登”、“春”、“舂”等字形“视作”字首,即可接受和解决五代编码的变更;不过立论人无法解释“䆐”字这例外情况。

三、认为“癶”、“𡗗”、“夂”、“⿳亠丷冖”字形像“冂”字形般,是个具包围能力的外框;不过,拥有相同字形特征的“夭”、“龹”、“⿳丆⺝冖”等字形,为什么并不需要被视为外框,立论人无法解释;此外,对于“癶”、“𡗗”、“夂”、“⿳亠丷冖”若是外框,它们可以包到哪里,立论人的解释是包围到“有义字形”,这说法明显违反仓颉输入法取码时只问字形不顾字义的原则,不能成立;立论人也无法解释“䆐”、“𣔽”等例外情况。


先初步把之前整理的东西复制过来。但要怎么整理及摘要,可能还会有很多争议,慢慢做吧。--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3:21 (UTC)[回复]

“第一派”大概不是“有无法解释之处”,它的作用就不是“解释”五代变更,而是直接指出其变更是错误,全都应该改正,还原过来。在原则上是最统一、最贯彻的一个。我个人意见是:在道理上最有说服力的一个,只是若大家坚持不肯改正、还原,就必然会有最少两派分庭抗礼。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17 (UTC)[回复]
详述一下我本来没写进去的代表人物立场。
“第一派”有钟灵、一郎。钟灵在这两波争议中,都没出现,但他在争议发生前的言论已清楚显示他的立场。这派非常着重取码理论要合理、要尽量不自相矛盾,取码要符合合理的理论,拒绝差不多先生态度。至于在这两波争议中,钟灵没出现,但一郎充分表明对官方的立场是:官方也可以有错,谁确实有错就应改正。
“第二派”有Jackchows、人民导师格瓦拉。他们的立场就是尽可能不改编码,对违反理论的编码,只要加入尽量短小的说明、将它视为例外的话就好了。格瓦拉:“与其改编码,不如让他们认为那批字是特别字首更能让他们接受些。”Jackchows:“我认为祇要明确说清楚这些字是特例,就可以接受,毕竟已有其它复合字(首)的先例。”真正强力支持复合字首说的人是他们。而那个由Jackchows、格瓦拉、和mrhso(贴吧某刘/Ishisashi)联手的仓颉五代补完计划,若非“䆐/𡏑”这二字,本来就已敲定了采用增加复合字首方案。
“第三派”那个,不多言了。
以上是就目前情况的理解。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49 (UTC)[回复]
同时也说说“书信事件”引起的争议。
“书信事件”沿于格瓦拉在2017年7月27日开帖“#我有问题问红莲# 问题收集处[2]”,说“大家可以在此提出自己的疑问,我和qq群的朋友收集后发送给她,语气尽量温和点,这样回复的几率会大一些。”
于是一郎就这样写:“6.‘啻’取‘卜月口’,整个‘帝’字作字首,‘口’作字身。但‘忧’字并不是整个‘㥑’作字首取‘一心竹水’,而是取‘一月心竹水’,即是‘冖及以上地方’是字首,‘心’是次字首,‘夂’是次字身。我应怎样理解这种差异呢?”
但格瓦拉没有把一郎的问题寄出,他说:“很抱歉,因为我在几个小时前就发出了,再加上有字数限制,所以ejsoon的问题我只截取了三个,一郎的问题中的第5、第6我刚好有问到。”
一郎看到格瓦拉贴出“我有问题问红莲‧第二弹[3]”时,发现他的问题6连同答案变成这样:“十一、‘差’的台湾标准取码为‘廿竹.一’,这是因为‘差’是一个分体字。而‘䡨’取‘廿一.十田十’,将‘差’作为字首,这是因为仓颉划分字首时通常在能‘一刀过’的罅隙中割开,所以在‘䡨’中,‘差去掉工’不是字首。在五代中,‘蠢’改码‘手日中戈戈’,‘啻’改码‘卜月口’,但‘春帝’并不是特别字首,故我们猜想,这两个字在五代的取码理由和‘䡨’字是相同的,对吗?  回应:是,在我大脑能处理的范围内,尽量力求规则统一。”
一郎对这个提问及回答都不认同。根据他对我所吐的苦水,一郎认为问题中类比不恰当,还主动举出来,令问题带有诱导性。现在受争议的“蠢啻”等字,是下部“撇捺形”和“帽盖形”的字。若要举其他字例来比较,应当举出同为“撇捺形”和“帽盖形”的字,说明问题,例如他原本举出的“忧”字。结果没举出“忧”字,反而主动举出“䡨”字,“䡨”字没有“撇捺形”和“帽盖形”特征,是标准的归边字形,本身就不应拿来类比。但问题给人一种感觉:就好像“蠢啻”与“䡨”是同类,只是回答“对”字或“是”字,就已解决争议了,你不用再仔细回答。
一郎也不满回答者的答复。他认为,如果回答者有清楚理解情况,仔细思量过,那么,她既然有“在我大脑能处理的范围内,尽量力求规则统一”的思想,就更应洞悉到答了“对”字或“是”字的话,反而才会导致规则不统一,导致“蠢啻”等字与“乔忧”等字间出现矛盾。若回答人真的想着“尽量力求规则统一”,她应该回答“不对,在我大脑能处理的范围内,尽量力求规则统一,‘蠢啻’字首底部是‘撇捺形’和‘帽盖形’,应与‘乔忧’等字类比才统一。”这才真正符合她口中“尽量力求规则统一”这句话。现在,回答人既说“是”又说“尽量力求规则统一”,这答案本身就自相矛盾,不能作准。正如法庭上不会采纳一份对重点情况描述得自相矛盾的供词一样。
我个人的意见,也认为这问题问得不妥。一郎提出的原问题,是指出目前的矛盾处,没有夸张也没有隐瞒,平实地追问“应怎样理解”,看沈女士如何回答。这是条公正的问题。格瓦拉实际提问的,却是条装饰太平的问题,别人看完问题后,不会知道现况就是这二字有矛盾,还觉得很简单就可以解决。
不过,沈女士答得自相矛盾的地方不只这一条,可以说差不多全篇都是“hea答”,显得整份回答都没什么说服力,所以当时一郎虽然不满,但也算了。没想到不久后,沈女士有些回答遭无视,这题却被好些论者奉为圭臭,于是才引发第一波争议。看看一郎:〈视“登春舂冬各帝”不能一次过横向切开于理不合〉格瓦拉:〈关于五代的“人”“冖”形归边〉一郎:〈为何要理清字首定义〉顶楼和第一页回应的发出日期,这就是第一波争议的日子。
这是我之前修改时,强调不要改变回答原貌的原因。事隔一年,现在某人要自立其“trademark包围说”,又是拿这条甚有问题的“问与答”来说项。莫说一郎,我个人也觉得难以服人。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7:21 (UTC)[回复]
我认为那封信还是足以如实反应官方在定下“春”“冬”“帝”等字编码时的想法,毕竟沈女士若非那么想,便不会那样回答——回答只答一半,不代表答的那一半不是真的——所以并不需要把它贬作诱导,也不需要为此把那些细节带进页面里;但反过来说那样问也的确不该视为和一郎的原始版本等同。总之我们聚焦在把问题点指出来再问清楚就是,不用急着追究谁对谁错,那对解决问题并无益处。--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8:10 (UTC)[回复]
你说“没问到重点,结果问题问一半,回答也就只答一半”也并不失实,而且提问者明明之后还有数次追问,也完全没有再问下去,就以这“一半的问题,一半的答案”来宣告有了定案方法(从提问人的后续做法而言,也让“提问时已不公”的感觉更强烈)。其他立场的人当然觉得不公和被背叛。就算我比较中立,也感觉到问题确实有诱导作用,不是我“贬”它。不过我当然没有把个人评价写进去。你看我本来写的,都只是尽量持平如实交代,只是对于这有问题的问与答就更小心处理罢了。现在在讨论,我才把这事的来龙去脉报告清楚。
其实我也不肯定,现在有说明“䡨”是询问者主动提出而非沈女士自己举出的例子,以及直接引述沈女士原话不作偏向任何一方的解读,是否足够。若他觉得还未够,我会再说。但起码这是他和我倾谈时的要求。我也觉得相当有理的,他认为沈女士说话有自相矛盾处,大家未必认同,但他说得出其根据。怎样处理沈女士的话,会是十分关键的。在这种情况下,直述会是最安全的。要是用复述句,难免在复述时已预设一种解读,把其他解读排除了。
个人期望,日后我们提问了,可以取代上述那不堪的问与答,真正说过清楚,而不是像现在般,有些人拿着“圣旨”来要别人屈服,却是无论是问是答也让人感到有不妥之处。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8:39 (UTC)[回复]
我还是觉得沈女士说出来的部分没有第二种解读了,除非有人能举证那段话有其他解读,否则没必要为此把那些对读者无帮助的旁枝末节带入。再者原来的说法也不还不如原信引用精确,那要不要原信原文引用呢?真的有必要吗?
我一直觉得奇怪,明明不少问题只解决了一半,怎么没人再继续问。那位格兄好像很久没上论坛了,不晓得还有没有人主动联络过他?总之这经验告诉我们代表寄信前还是彼此确认过为宜。而我们目前这样写,也难保不会有人认为有重点没问到,所以还是希望尽量让更多人一起看过再寄。我再寄信给马仓站长了,你们有没有打算再联络格兄、Jackrow等人呢?--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8:48 (UTC)[回复]
总之以前跟一郎倾谈,他认为原话“是(“蠢啻”与“䡨”同),尽量力求规则统一。”前半与后半是自相矛盾,不成立的。如果要前半与后统一,就只会是:“不是(“蠢啻”与“䡨”不同),尽量力求规则统一(“人冖底”须统一处理,而“丆底”与“人冖底”并非同一概念)。”或者“是(“蠢啻”与“䡨”同),规则不必统一(“人冖底”不统一处理)。”所以沈女士回复本身证码她自己逻辑矛盾思维混乱,我们不能替一句逻辑矛盾思维混乱的句子,直接下出一个不矛盾不混乱的解读,还能保证没曲解。沈女士的回答,也许(很大可能)是在没清楚实际情况、实际问题下(这要“归功”于诱导性提问)随便作答、Hea答。用这回复解读成纯粹的决定要归边或包围,未能解决话中本身的矛盾,有“伪托”之嫌。说不好,如果原来寄信的人这样提问:“十一、‘乔’取‘竹大.口.月口’,不将‘呑’作为字首,这是因为仓颉划分字首时在‘首个’能‘一刀过’的罅隙中割开,所以在‘乔’中,‘夭’是字首,‘呑’不是字首。在五代中,‘蠢’改码‘手日中戈戈’,‘啻’改码‘卜月口’,但‘春帝’并不是特别字首,我们猜想,这两个字还是应该改为和‘乔’字体齐,对吗?”沈女士有可能还是答:“是,在我大脑能处理的范围内,尽量力求规则统一。”到时已不同世界。
你觉得奇怪的问题,我看到的是:某些提问者的想法已达成,足够让他们建立一个论述去应对这争议(虽然其他方未必认同),所以就不再问下去。格瓦拉其后还有问其他问题,没有再问字首分割的事。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6:21 (UTC)[回复]
抱歉我擅自把一郎一些私下吐嘈的情绪也随便写出来,一郎并不是想负评任何人的,只是在这问题和“蠢啻”等字争议上确有不满。我修改了一下字眼。Cangjie6 (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17:31 (UTC)[回复]

────────────────────────────────────────────────────────────────────────────────────────────────────我同意沈女士的回答有些矛盾、有些思维混乱、或许未搞清楚状况,也同意就整个议题的角度看不够完整到能解决整个议题,所以才希望再写信把没解决的矛盾厘清。然而,她的话有无矛盾、有无混乱和她的话有无多种诠释仍是两回事,我的立场是,如果她的话只有一种意思,且把该意思写出来比较精简易读,况且连完整原文的连结也附了,就别把对教科书读者无甚助益的细节掺进去。

同理,在沈女士的回复不足以完整解决议题下就认为议题已经解决、不须再问,也是个别人士的逻辑水平问题和立场问题,与沈女士的话有无多种诠释无关。

你说的那些人也不是把沈女士的话照单全收,毕竟他们支持的复合字首说根本就与沈女士说的抵触。因此我认为还没发生的事就先别预设立场,我们就公开找他们一起厘清矛盾,他们若不想问就别参加,对我们并无影响;他们若要乱搞,也不是没有应对方法,真的发生了再处理也不迟。反过来说,如果他们也打算处理这议题,我们没找他们,反而我们会被质疑搞小圈圈问诱导性问题。--ceku (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7:25 (UTC)[回复]

对的,一起厘清矛盾是最好的。Cangjie6 (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17:31 (UTC)[回复]

ceku承认“我同意沈女士的回答有些矛盾、有些思维混乱、或许未搞清楚状况,也同意就整个议题的角度看不够完整到能解决整个议题”,那为何在“卨”字上,又特别依赖骑劫沈红莲之后得到的观点呢? Buqiik (留言) 2022年12月30日 (五) 00:37 (UTC)[回复]

字形问题很多字例还没有图档[编辑]

目前的字例很多还是依赖系统字体,在不支援的平台上就看不到,最明显的例子是在手机上很多字会显示成错误的字形。

基本上除了Unicode已依源字集分离原则分出来的字以外的字都需要制图,才能确保显示字形正确。--ceku (留言) 2020年6月9日 (二) 06:09 (UTC)[回复]

明白。新增的字根之类会先做,因为它不用图的话根本没法子呈现。不过我目前有点忙,至少待数天后。也可看看你还有没有修改。--Cangjie6 (留言) 2020年6月9日 (二) 10: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