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倉頡輸入法/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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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台標化者[编辑]

五代已加入正簡字形支援,如

  • 关 cmk tk
  • 沿 ecr ehnr
  • 起 goru gosu
  • 敖 gsok qsok
  • 氐 hpm hpi
  • 房 hsyhs isyhs
  • 麻 ijcc idd
  • 犮 ikk ike
  • 窗 jchwk jchwe
  • 殺 kchne kdhne
  • 角 nbg nbq
  • 延 nkhym nkhyv
  • 拐 qrsh qrks
  • 呈 rhg rmg
  • 聖 srhg srmg
  • 炭 umf ukf
  • 望 ybhg ybmg
  • 述 yijc yid
  • 虎 yphu yphn

但微軟倉頡沒有。

蘋果倉頡的編碼訛誤[编辑]

我沒用蘋果,但也許也需要寫一寫。[1]Cangjie6 (留言) 2018年10月14日 (日) 20:04 (UTC)[回复]

#五代字首分割爭議編碼〉的民間評論及分析[编辑]

  1. 鍾靈:〈在哪裡切〉
  2. 一郎:〈視「登春舂冬各帝」不能一次過橫向切開於理不合〉
  3. 人民導師格瓦拉:〈關於五代的「人」「冖」形歸邊〉
  4. Jackchows:〈主要改碼說明及爭議取碼〉
  5. 一郎:〈爲何要理清字首定義〉

大致可歸類成幾種觀點:

一、認為三代的字首分割有理,五代的變更並不合理,而且變更後反而令規則不統一,違反沈女士「儘量力求規則統一」的說法,反對五代的變更;有立論人甚至不滿另一些網友去信詢問沈女士的內容有引導性。

二、認為即使官方沒增設複合字首,但只要把「冬」、「登」、「春」、「舂」等字形「視作」字首,即可接受和解決五代編碼的變更;不過立論人無法解釋「䆐」字這例外情況。

三、認為「癶」、「𡗗」、「夂」、「⿳亠丷冖」字形像「冂」字形般,是個具包圍能力的外框;不過,擁有相同字形特徵的「夭」、「龹」、「⿳丆⺝冖」等字形,為什麼並不需要被視為外框,立論人無法解釋;此外,對於「癶」、「𡗗」、「夂」、「⿳亠丷冖」若是外框,它們可以包到哪裏,立論人的解釋是包圍到「有義字形」,這說法明顯違反倉頡輸入法取碼時只問字形不顧字義的原則,不能成立;立論人也無法解釋「䆐」、「𣔽」等例外情況。


先初步把之前整理的東西複製過來。但要怎麼整理及摘要,可能還會有很多爭議,慢慢做吧。--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3:21 (UTC)[回复]

「第一派」大概不是「有無法解釋之處」,它的作用就不是「解釋」五代變更,而是直接指出其變更是錯誤,全都應該改正,還原過來。在原則上是最統一、最貫徹的一個。我個人意見是:在道理上最有說服力的一個,只是若大家堅持不肯改正、還原,就必然會有最少兩派分庭抗禮。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17 (UTC)[回复]
詳述一下我本來沒寫進去的代表人物立場。
「第一派」有鍾靈、一郎。鍾靈在這兩波爭議中,都沒出現,但他在爭議發生前的言論已清楚顯示他的立場。這派非常着重取碼理論要合理、要儘量不自相矛盾,取碼要符合合理的理論,拒絕差不多先生態度。至於在這兩波爭議中,鍾靈沒出現,但一郎充分表明對官方的立場是:官方也可以有錯,誰確實有錯就應改正。
「第二派」有Jackchows、人民導師格瓦拉。他們的立場就是儘可能不改編碼,對違反理論的編碼,只要加入儘量短小的說明、將它視為例外的話就好了。格瓦拉:「與其改編碼,不如讓他們認為那批字是特別字首更能讓他們接受些。」Jackchows:「我認爲祇要明確說清楚這些字是特例,就可以接受,畢竟已有其它複合字(首)的先例。」真正強力支持複合字首說的人是他們。而那個由Jackchows、格瓦拉、和mrhso(貼吧某劉/Ishisashi)聯手的倉頡五代補完計劃,若非「䆐/𡏑」這二字,本來就已敲定了採用增加複合字首方案。
「第三派」那個,不多言了。
以上是就目前情況的理解。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5:49 (UTC)[回复]
同時也說說「書信事件」引起的爭議。
「書信事件」沿於格瓦拉在2017年7月27日開帖「#我有問題問紅蓮# 問題收集處[2]」,說「大家可以在此提出自己的疑問,我和qq群的朋友收集後發送給她,語氣儘量溫和點,這樣回覆的幾率會大一些。」
於是一郎就這樣寫:「6.『啻』取『卜月口』,整個『帝』字作字首,『口』作字身。但『憂』字並不是整個『㥑』作字首取『一心竹水』,而是取『一月心竹水』,即是『冖及以上地方』是字首,『心』是次字首,『夂』是次字身。我應怎樣理解這種差異呢?」
但格瓦拉沒有把一郎的問題寄出,他說:「很抱歉,因為我在幾個小時前就發出了,再加上有字數限制,所以ejsoon的問題我只截取了三個,一郎的問題中的第5、第6我剛好有問到。」
一郎看到格瓦拉貼出「我有問題問紅蓮‧第二彈[3]」時,發現他的問題6連同答案變成這樣:「十一、『差』的台灣標準取碼為『廿竹.一』,這是因為『差』是一個分體字。而『䡨』取『廿一.十田十』,將『差』作為字首,這是因為倉頡劃分字首時通常在能『一刀過』的罅隙中割開,所以在『䡨』中,『差去掉工』不是字首。在五代中,『蠢』改碼『手日中戈戈』,『啻』改碼『卜月口』,但『春帝』並不是特別字首,故我們猜想,這兩個字在五代的取碼理由和『䡨』字是相同的,對嗎?  回應:是,在我大腦能處理的範圍內,儘量力求規則統一。」
一郎對這個提問及回答都不認同。根據他對我所吐的苦水,一郎認為問題中類比不恰當,還主動舉出來,令問題帶有誘導性。現在受爭議的「蠢啻」等字,是下部「撇捺形」和「帽蓋形」的字。若要舉其他字例來比較,應當舉出同為「撇捺形」和「帽蓋形」的字,說明問題,例如他原本舉出的「憂」字。結果沒舉出「憂」字,反而主動舉出「䡨」字,「䡨」字沒有「撇捺形」和「帽蓋形」特徵,是標準的歸邊字形,本身就不應拿來類比。但問題給人一種感覺:就好像「蠢啻」與「䡨」是同類,只是回答「對」字或「是」字,就已解決爭議了,你不用再仔細回答。
一郎也不滿回答者的答覆。他認為,如果回答者有清楚理解情況,仔細思量過,那麼,她既然有「在我大腦能處理的範圍內,儘量力求規則統一」的思想,就更應洞悉到答了「對」字或「是」字的話,反而才會導致規則不統一,導致「蠢啻」等字與「喬憂」等字間出現矛盾。若回答人真的想着「儘量力求規則統一」,她應該回答「不對,在我大腦能處理的範圍內,儘量力求規則統一,『蠢啻』字首底部是『撇捺形』和『帽蓋形』,應與『喬憂』等字類比才統一。」這才真正符合她口中「儘量力求規則統一」這句話。現在,回答人既說「是」又說「儘量力求規則統一」,這答案本身就自相矛盾,不能作準。正如法庭上不會採納一份對重點情況描述得自相矛盾的供詞一樣。
我個人的意見,也認為這問題問得不妥。一郎提出的原問題,是指出目前的矛盾處,沒有誇張也沒有隱瞞,平實地追問「應怎樣理解」,看沈女士如何回答。這是條公正的問題。格瓦拉實際提問的,卻是條裝飾太平的問題,別人看完問題後,不會知道現況就是這二字有矛盾,還覺得很簡單就可以解決。
不過,沈女士答得自相矛盾的地方不只這一條,可以說差不多全篇都是「hea答」,顯得整份回答都沒什麼說服力,所以當時一郎雖然不滿,但也算了。沒想到不久後,沈女士有些回答遭無視,這題卻被好些論者奉為圭臭,於是才引發第一波爭議。看看一郎:〈視「登春舂冬各帝」不能一次過橫向切開於理不合〉格瓦拉:〈關於五代的「人」「冖」形歸邊〉一郎:〈爲何要理清字首定義〉頂樓和第一頁回應的發出日期,這就是第一波爭議的日子。
這是我之前修改時,強調不要改變回答原貌的原因。事隔一年,現在某人要自立其「trademark包圍說」,又是拿這條甚有問題的「問與答」來說項。莫說一郎,我個人也覺得難以服人。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7:21 (UTC)[回复]
我認為那封信還是足以如實反應官方在定下「春」「冬」「帝」等字編碼時的想法,畢竟沈女士若非那麼想,便不會那樣回答——回答只答一半,不代表答的那一半不是真的——所以並不需要把它貶作誘導,也不需要為此把那些細節帶進頁面裡;但反過來說那樣問也的確不該視為和一郎的原始版本等同。總之我們聚焦在把問題點指出來再問清楚就是,不用急著追究誰對誰錯,那對解決問題並無益處。--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8:10 (UTC)[回复]
你說「沒問到重點,結果問題問一半,回答也就只答一半」也並不失實,而且提問者明明之後還有數次追問,也完全沒有再問下去,就以這「一半的問題,一半的答案」來宣告有了定案方法(從提問人的後續做法而言,也讓「提問時已不公」的感覺更強烈)。其他立場的人當然覺得不公和被背叛。就算我比較中立,也感覺到問題確實有誘導作用,不是我「貶」它。不過我當然沒有把個人評價寫進去。你看我本來寫的,都只是盡量持平如實交代,只是對於這有問題的問與答就更小心處理罷了。現在在討論,我才把這事的來龍去脈報告清楚。
其實我也不肯定,現在有說明「䡨」是詢問者主動提出而非沈女士自己舉出的例子,以及直接引述沈女士原話不作偏向任何一方的解讀,是否足夠。若他覺得還未夠,我會再說。但起碼這是他和我傾談時的要求。我也覺得相當有理的,他認為沈女士說話有自相矛盾處,大家未必認同,但他說得出其根據。怎樣處理沈女士的話,會是十分關鍵的。在這種情況下,直述會是最安全的。要是用複述句,難免在複述時已預設一種解讀,把其他解讀排除了。
個人期望,日後我們提問了,可以取代上述那不堪的問與答,真正說過清楚,而不是像現在般,有些人拿着「聖旨」來要別人屈服,卻是無論是問是答也讓人感到有不妥之處。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8:39 (UTC)[回复]
我還是覺得沈女士說出來的部分沒有第二種解讀了,除非有人能舉證那段話有其他解讀,否則沒必要為此把那些對讀者無幫助的旁枝末節帶入。再者原來的說法也不還不如原信引用精確,那要不要原信原文引用呢?真的有必要嗎?
我一直覺得奇怪,明明不少問題只解決了一半,怎麼沒人再繼續問。那位格兄好像很久沒上論壇了,不曉得還有沒有人主動聯絡過他?總之這經驗告訴我們代表寄信前還是彼此確認過為宜。而我們目前這樣寫,也難保不會有人認為有重點沒問到,所以還是希望盡量讓更多人一起看過再寄。我再寄信給馬倉站長了,你們有沒有打算再聯絡格兄、Jackrow等人呢?--ceku (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8:48 (UTC)[回复]
總之以前跟一郎傾談,他認為原話「是(「蠢啻」與「䡨」同),儘量力求規則統一。」前半與後半是自相矛盾,不成立的。如果要前半與後統一,就只會是:「不是(「蠢啻」與「䡨」不同),儘量力求規則統一(「人冖底」須統一處理,而「丆底」與「人冖底」並非同一概念)。」或者「是(「蠢啻」與「䡨」同),規則不必統一(「人冖底」不統一處理)。」所以沈女士回覆本身證碼她自己邏輯矛盾思維混亂,我們不能替一句邏輯矛盾思維混亂的句子,直接下出一個不矛盾不混亂的解讀,還能保證沒曲解。沈女士的回答,也許(很大可能)是在沒清楚實際情況、實際問題下(這要「歸功」於誘導性提問)隨便作答、Hea答。用這回覆解讀成純粹的決定要歸邊或包圍,未能解決話中本身的矛盾,有「偽托」之嫌。說不好,如果原來寄信的人這樣提問:「十一、『喬』取『竹大.口.月口』,不將『呑』作為字首,這是因為倉頡劃分字首時在『首個』能『一刀過』的罅隙中割開,所以在『喬』中,『夭』是字首,『呑』不是字首。在五代中,『蠢』改碼『手日中戈戈』,『啻』改碼『卜月口』,但『春帝』並不是特別字首,我們猜想,這兩個字還是應該改為和『喬』字體齊,對嗎?」沈女士有可能還是答:「是,在我大腦能處理的範圍內,儘量力求規則統一。」到時已不同世界。
你覺得奇怪的問題,我看到的是:某些提問者的想法已達成,足夠讓他們建立一個論述去應對這爭議(雖然其他方未必認同),所以就不再問下去。格瓦拉其後還有問其他問題,沒有再問字首分割的事。Cangjie6 (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6:21 (UTC)[回复]
抱歉我擅自把一郎一些私下吐嘈的情緒也隨便寫出來,一郎並不是想負評任何人的,只是在這問題和「蠢啻」等字爭議上確有不滿。我修改了一下字眼。Cangjie6 (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17:31 (UTC)[回复]

────────────────────────────────────────────────────────────────────────────────────────────────────我同意沈女士的回答有些矛盾、有些思維混亂、或許未搞清楚狀況,也同意就整個議題的角度看不夠完整到能解決整個議題,所以才希望再寫信把沒解決的矛盾釐清。然而,她的話有無矛盾、有無混亂和她的話有無多種詮釋仍是兩回事,我的立場是,如果她的話只有一種意思,且把該意思寫出來比較精簡易讀,況且連完整原文的連結也附了,就別把對教科書讀者無甚助益的細節摻進去。

同理,在沈女士的回覆不足以完整解決議題下就認為議題已經解決、不須再問,也是個別人士的邏輯水平問題和立場問題,與沈女士的話有無多種詮釋無關。

你說的那些人也不是把沈女士的話照單全收,畢竟他們支持的複合字首說根本就與沈女士說的牴觸。因此我認為還沒發生的事就先別預設立場,我們就公開找他們一起釐清矛盾,他們若不想問就別參加,對我們並無影響;他們若要亂搞,也不是沒有應對方法,真的發生了再處理也不遲。反過來說,如果他們也打算處理這議題,我們沒找他們,反而我們會被質疑搞小圈圈問誘導性問題。--ceku (留言) 2018年9月22日 (六) 07:25 (UTC)[回复]

對的,一起釐清矛盾是最好的。Cangjie6 (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17:31 (UTC)[回复]

ceku承認「我同意沈女士的回答有些矛盾、有些思維混亂、或許未搞清楚狀況,也同意就整個議題的角度看不夠完整到能解決整個議題」,那為何在「卨」字上,又特別依賴騎劫沈紅蓮之後得到的觀點呢? Buqiik (留言) 2022年12月30日 (五) 00:37 (UTC)[回复]

字形問題很多字例還沒有圖檔[编辑]

目前的字例很多還是依賴系統字體,在不支援的平台上就看不到,最明顯的例子是在手機上很多字會顯示成錯誤的字形。

基本上除了Unicode已依源字集分離原則分出來的字以外的字都需要製圖,才能確保顯示字形正確。--ceku (留言) 2020年6月9日 (二) 06:09 (UTC)[回复]

明白。新增的字根之類會先做,因爲它不用圖的話根本沒法子呈現。不過我目前有點忙,至少待數天後。也可看看你還有沒有修改。--Cangjie6 (留言) 2020年6月9日 (二) 10: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