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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判例注解/司法院释字第6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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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6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7号解释 

解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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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9月29日

解释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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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得兼新闻纸类及杂志之发行人、编辑?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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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除法令别有规定外。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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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公务员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