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數論/整數的基本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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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論是奠基於算術之上的,所以在學習數論之前,要先知道以下關於整數的性質:

整數集合[编辑]

整數集合,即所有的整數,像0,1,-1,2,-2,......這一些整數形成的集合,就叫整數集合,或以表示,自然數為其子集,但奇怪的是,整數集合和正整數集合內部的元素數量竟相等


整數集合的性質符合環的性質,意即其加減乘法皆自封(若對一種定義在X上的運算Y,當a和b皆為X的元素時,aYb亦為X的元素,則稱運算Y自封),以下將說明整數集合的性質

數學歸納法[编辑]

若有一個命題,若能證明或其他給定的起始正整數成立,且在假設對一個正整數(或前面給定的正整數),命題成立時,亦能證明時命題成立,則命題對所有皆成立,除了本法以外,尚有第二種數學歸納法,第二種數學歸納法將在稍後說明

加法篇[编辑]

加法使用符號+,,或稱相加可記為

整數集合的加法(和減法)是封閉的(若裡面的元素透過一個定義在上的運算,所得的結果的元素依然存在於,且對所有的元素都是如此,那麼這個二元運算就是在上封閉的),以下為加法(和減法)的性質:

  • 加法有結合律,即對於任意整數,,
  • 加法有交換律,即對於任意整數,
  • 加法有相消律,即對於任意整數,,,若,則可推出
  • 減法,若對整數,,c有,則亦可記做,但是減法無交換律
  • 在整數中有一個元素0,使得對任意整數

乘法篇[编辑]

乘法使用符號‧,,或稱相乘可記為,但是若至少有一個為未知數,則乘號‧可省略(但若皆為已知數,且皆以數字(非英文字母)表示,則乘號「‧」不可省略

整數集合的乘法也是封閉的,以下為它的性質:

  • 乘法有結合律,即對於任意整數,,
  • 乘法有交換律,即對於任意整數,
  • 乘法有相消律,即對於任意整數,,,若,則可推出 (a不能為零)
  • 在整數中有一元素1,使得對任意整數
  • 任意整數和0相乘為0

大小關係[编辑]

整數集合是一個有序集合,以下為整數中的序的關係(即一般所說的大小關係)

  • ,則必有正整數,使
  • ,且,則
  • ,且,為正整數,則必有正整數,使得
  • ,則
  • 對於任意整數,有
  • 對於兩個整數有且僅有一個成立

最大自然數原理與最小自然數原理[编辑]

  • 最小自然數原理:對於任意自然數的非空子集,存在一元素,使得任意的,都有

事實上,對於任意有下界的非空集合,若為整數集合Z的一個子集,則在中必存在一最小的數n,使得任意的,都有

  • 最大自然數原理:對於任意有上界的非空子集,存在一元素,使得任意的,都有


除法篇[编辑]

除法使用符號,若除以,或,記做

  • 可被整除,則記做,或
  • 若不能整除,即會剩餘某數,則記做
  • 不能整除,但是能找得到一數,使,則此,,可記做(),後者亦可稱除以同餘於

其他的一些名詞的定義[编辑]

  • 因數:若成立,則的因數
  • 倍數:若,則的倍數
  • 質數:若一個大於1的正數的正因數只有1,,則稱這個數為質數

第二種數學歸納法[编辑]

雖然比起前面所說的數學歸納法,第二種數學歸納法比較少用,但是第二種數學歸納法仍然為重要的證明方法,茲將之說明如下: 若對一個命題,在(或指定的正整數)時成立,在假設對所有符合的正整數都成立時,能證明亦成立,則對所有正整數(或正整數集合)都成立

第二種數學歸納法可以用最小自然數原理和反證法證明其為真

算術基本定理[编辑]

任意大於1的正整數都能唯一地表示成由指定數量的特定質數的乘積

標準分解式[编辑]

根據算術基本定理,任意正整數皆可表為唯一的若干个正质数的乘積,且因為這些質數沒有次序上的問題,因此,可將相同的質數寫成該質數的冪方也是沒問題的,意即上面的a可改寫為: a=

算術基本定理的證明[编辑]

先證明幾個引理:

  • 引理1:每個大於一的數都可以表示成質數的乘積,或本身為質數

引理1證明:用第二種數學歸納來證明,設正整數時,2為質數,故成立,再假設當時此引理成立,則當時,若為質數,則引理成立,若不為質數時,為合數,因此,其中,因而由假設知可表為質數的乘積,因而亦可表為質數的乘積,因此引理亦對成立,因此由數學歸納法得知,此引理對所有的正整數成立

  • 引理2:若,且是質數,則p|a或p|b至少有一個成立,另一方面,若是質數,且若成立,則、......至少有一成立

引理2證明:

  • 由引理2引出的引理3:若皆為質數,且則至少有一個使

引理3證明:

算術基本定理證明:存在性由引理1可得知,現在來證唯一性:設有一數n,它的分解式為,其中皆為質數,再設n存在另一個分解式,設,且亦皆為質數,而且,則很明顯地有,由引理3知,必有一些相等,且可推知這個關係是唯一的,因此現在將和相等的數設為,其他的也照做,意即、‧‧‧、,而剩下來的則記為,則由此及可推出意即此兩個分解式之中所有的質數相等,與原假設矛盾,故n的分解式為唯一的

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编辑]

最大公因數[编辑]

假若對兩個整數,有一整數,使,則稱公因數,若在的公因數所形成的集合中,是為其中最大的數字,則稱這個最大公因數,或記做,若,則稱互質

最小公倍數[编辑]

若有整數,使得,則稱公倍數,若在所有的正公倍數所形成的集合中,是其中最小的數字,則稱最小公倍數,或記做,且若,則


最大公因數和最小公倍數的性質[编辑]

  • 最大公因數:
    • ,且在此為任意整數,為任意正整數
    • ,且在此為任意整數,為任意正整數

輾轉相除法[编辑]

對於兩個數,有以下算法:

我们可以表示的公约数则并且
所以并且
也就是说当时,的最大公约数和相等。于是我们有:

......

其中(,)=(,)=......=(,)

習題[编辑]

第一部份─基礎題[编辑]

第二部份─進階題[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