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西周與春秋戰國
西周
[编辑]周人翦商
[编辑]周实力的上升与商实力的下降
[编辑]周王季历死后,其子昌继位。纵观各种传世文献对姬昌在位的叙述,包括《尚书》、《史记·周本纪》、《诗经》等,可以发现尽管记述的事件发生顺序不尽相同,但大致都记述了以下几件事。
其一是处理商周之间的关系。《史记》记载崇侯虎挑拨纣王与姬昌之间的关系,使纣王囚西伯于羑里。其后闳夭向纣王行贿,于是纣王将姬昌放回,并赐给他“西伯”的称号。[1]其故事虽不可考,但姬昌受封西伯则确有其事。周原出土甲骨中有两片讲到册命周方伯的事。甲骨还记载姬昌去祭祀商王祖先,这些现象表明当时周人还十分恭敬地服事纣王,周还是商的属国。[2]
其二是团结诸侯。《史记》记载有虞、芮两国请周调解纠纷,进入周后发现“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于是羞愧而去,引得诸侯称赞““西伯盖受命之君”的故事。[3]这件事实际上反映了虞、芮两国向周的归顺和周在当时强大的影响力。此外,许倬云认为当时陕晋之间有不少姬姓部族,这些可能是先周在公刘时期的同族。他们在姬昌势力强大后遂又与之联系。[4]总之,姬昌团结诸侯大大增强了灭商事业中己方的实力。
其三是对外征战。姬昌在位时,周首先征讨了西边的犬戎、密须。犬戎大致位于泾水上游,并且在古公亶父迁居岐阳时,已经为患。[5] 密须则位于今甘肃灵台西五十里的百里镇,其侵入到阮、共两国,并进一步入侵了周的高冈。[6] 如果以面向中原为前,那么这两国无疑都位于周人的背后,可谓是周人的心腹大患。征讨犬戎和打退密须的入侵无疑为周人解除了后顾之忧。在此之后,周人又进攻了中原的耆(黎)[7]、邘、崇。 其中伐崇是一次十分艰难的战役。崇可能位于今天的河南嵩县[8],屏障商都,由商朝贵族崇侯虎[9]把守。《诗经‧大雅‧文王之什‧皇矣》载:“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表明这次战役中动用了诸如钩援、临冲之类的攻城武器。《左传》载:“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脩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10]”则表明姬昌攻了两次才将崇城攻下。此战后第二年姬昌去世,但是周人的势力已经发展到“在北面已循晋南拊朝歌之背,由山西高地高屋建瓴,俯视商人王畿。中路一线,已克崇而入中原。南路一线,江汉已为周人疆土”[11]的地步。
与此同时,商朝遇上了危机。“商纣为黎之蒐.东夷叛之”[12]对东夷的战争严重消耗了商的国力。在与周的力量对比中,商渐渐处于劣势,周人灭商的条件成熟了。
武王克商
[编辑]武王姬发即位后,追谥姬昌为周文王。不久便观兵于孟津(盟津),诸侯不期而至者有八百国。但武王认为时机未到,便下令退兵。其后,发生了纣王杀比干、囚箕子,商纣王众叛亲离。于是武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先会于孟津(盟津)发表《泰誓》,到达牧野后与诸侯所率车四千乘会合,并发表了《牧誓》。商王也发兵七十万人抗拒,双方交战于牧野。在战斗中,商王的军队纷纷倒戈,周军攻入商地。纣王自焚而死。[13][14]至此,商朝灭亡,周朝建立。
灭商后,进行分封是武王实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他在班师时,便封纣王子武庚于殷商故地,统率殷遗民。并以弟管叔、蔡叔和霍叔领兵驻扎在殷地,号称“三监”[15]。 班师以后,他继续封姜尚于齐。封弟周公旦于鲁。[16]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鲜于管,弟叔度于蔡。[17]
灭商后另一项重要措施是宣扬天命。武王在克殷后于殷都举行社祭,用仪式告诫殷贵族纣王之所以亡国是因为他“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昊天上帝”,宣布自己是“膺受大命革殷,受天明命”[18]。反复强调“上帝弗显,乃命朕文考”,“天命朕考”,“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19]。这一方面强调了“小邦周”取代“大邑商”的政治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导致由于在周人的眼光中商是因为无德和压榨民众灭亡的,所以周人相信“天命靡常”,必须努力明德保民。在这种天命观中,由于“天”起源于自然天,“天”不再狭隘地作为某一部族的祖先神,而成为所有部族共同崇拜的至上神,同时由于要保民,它也是人道主义的萌芽。
三监之乱与周公东征
[编辑]武王在克商的第二年死去,此时周朝对各地的统治尚不稳固。由于成王年幼,周公遂摄政。此时,三监中的管叔和蔡叔带头煽动叛乱,并同武庚勾结共同发动叛乱,史称“三监之乱”。[20][21]东夷中的奄国和薄姑氏认为这是“百世之时”[22],也参与了这场叛乱。[23]而诸侯内部也人心动摇,[24]周王朝因三监之乱出现危机。因此周公努力团结宗族内外,并发动东征,历三年而取胜。战后,武庚可能向北逃跑或被杀,管叔被杀,蔡叔可能被流放或可能被囚,霍叔则仅有《商君书》载其被流放。东夷中的许多小国和奄国、薄姑、丰伯三个大国被讨平。[25]此外,周公还营造成周,即东都洛邑,将殷遗民迁到成周加以监视,又与召公分陕而治。周公东征解决了周王朝初期的诸多不稳定因素,巩固了周王朝的统治,最终完成了对东方的征服。
西周政制
[编辑]分封制
[编辑]分封是周朝用以巩固统治的重要手段,分封制也是周代重要的政治制度,古人多以“封建”即“封邦建国”称之。分封制的正式诞生今人多归之于在周公二次东征后进行的大分封。[26]周初分封制的核心是授土授民,其中授民更加重要。[27]这套制度一方面将周的封君封到外地,另一方面更将殷的贵族和殷的方国的贵族以及这些贵族所属的奴隶分给他们,由他们带到封国加以控制和利用。例如,封鲁公以“殷民六族”,封康叔以“殷民七族”,封唐叔以“懷姓九宗”[28]。待封君到封地后,周人、殷人和当地土著遂形成了许倬云称之为“三结合”的政治权力[29],进而出现人口的再编组与糅合、经济的发展[30]、文化的交流、社群的重叠,以及确立起周朝对各地的控制,扩大统治区域。分封制度与周王朝相始终,长期延续,成康之世分封最为鼎盛[31],直至春秋时周王仍有分封的权力,如春秋时周王曾分封过刘国。[32]
与分封制相适应,周朝建立了国野制度,又称乡遂制度。在社会结构上,这套制度体现为国人和野人的区分。分封过程中各封国所分得的殷和旧方国的贵族成为了“国人”这一阶层,这些贵族下属的从事农业的平民成为“野人”这一阶层。[33]其中,各论者多将上层贵族同下层贵族分开,将上层贵族归属贵族阶层,将以士为主体的下层贵族归属进“国人”。[34]国人在战时组成军队出征打仗,他们成为封国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支柱,同时也拥有相当的政治权利。野人作为被统治者,则从事劳动生产以供养统治者。在地域划分上,这套制度体现为国与野的对立。所谓“国”就是诸侯国的都城及其近郊,其中主要由“士”居住的近郊多被划分为“乡”;所谓“野”就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又称“鄙”或“遂”。[35]赵世超认为国是一个个带有社会政治意义的点,野则是广大的面,点和面相互对立。周王朝就是这样一个众点拱卫的松散的政治联合体。[36]
与分封制相适应的还有命卿制度。命卿制度就是周王任命诸侯国的官员的制度。《礼记》载:“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这种制度的确实行于西周。周天子借此以控制诸侯国,进而控制四周的夷狄部落。[37][38]此外西周还有监国制度以控制封国。
宗法制
[编辑]宗法制是支撑周朝的又一重要政治制度,与分封制互为表里。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度。在宗法制下,嫡长子继承父亲的爵位和官职,成为大宗,又称为宗主或宗子,庶子则降低级别分封并成为小宗,最终分封产生"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和各级贵族间的大小宗关系。大宗与小宗是相对的,低级别的大宗相对于高一级别的大宗是小宗。宗主(大宗)握有政权、财权、兵权和神权,成为政权的首长,可统率、管理或处分小宗,为小宗所共尊,小宗也会从大宗那里得到庇护。在非同姓贵族之间,贵族们一方面实行“同姓不婚”的族外婚制,另一方面又实行等级内婚制,或防止“不殖”“生疾”等祸患或攀结外援。此外宗法制还包括宗庙制度、族墓制度、家臣制度等制度。这套制度将血缘纽带与政治隶属关系结合起来,协调了各级贵族的关系,稳固了贵族的内部秩序。周天子在其中也作为绝对的大宗从而强化了自身的权威。[39]
礼乐制度
[编辑]服事制度
[编辑]中央官制
[编辑]在古典文献中《周礼》是对西周中央官制的最全面叙述,但今人多指出其不可信,并尊崇“二重证据法”,将金文与《诗经》、《尚书》等成书年代更早的文献结合起来或借助策命金文,以研究西周中央官制。以下依今人成果对西周中央行政制度,也就是内服的行政制度做一简要叙述。[40] 西周的中央政权主要由内廷和外廷组成,其中内廷为周王的日常生活服务,常在周王左右,是周王的近臣。主要包括宰(太宰是宰官之首)、善夫、小臣、仆等。其中宰、善夫等内廷官可以代王出纳王命,具有重要的地位。
外廷则负责处理日常政务,由卿事寮和太史寮两大官署组成[41]。其中卿事寮主掌施政议政,其长官在西周初期是辅政并且执政的太师和太保。西周中期以后太保地位下降,但仍以太师为卿事寮长官。其下属的最重要的官员是“三有事”,或称为“三有司”,即司土、司马、司空(工)[42]。司土负责管理土地,司空负责工程建造,司马掌管军事。此外,卿事寮还有司寇、司士等卿士。太史寮则掌管册命、图籍、祭祀、占卜、礼制、历法等事,以大(太)史为长官,下有各种史官,如内史、作册、祝等。[43]
西周中期
[编辑]昭王南征
[编辑]穆王巡游
[编辑]两周之际的史事变迁
[编辑]春秋
[编辑]战国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史记·周世家》
- ↑ 杨宽. 西周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
- ↑ 参见《史记·周世家》,《诗经·大雅·緜》亦有“虞芮質厥成”一语。
- ↑ 许倬云. 西周史(增补二版).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8.第105页
- ↑ 杨宽. 西周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 除此之外,杨宽还认为犬戎即《诗经·大雅·緜》中的混夷。但是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认为畎夷或畎夷氏,或昆夷(混夷),是从东方迁移到西北方去的少数族部落。薰育、检犹、(俨犹)、犬戎、山戎,则是发源于北方蒙古高原南部的游牧民族部落。参见姚治中. 畎夷非犬戎论. 皖西学院学报, 1999(3):26-31.
- ↑ 杨宽. 西周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
- ↑ 由于清华简的出土,有学者根据新史料认为伐黎共有两次,文王的确伐黎但传世文献记载的西伯戡黎不是文王伐黎,而是武王伐黎。参见刘成群. 清华简《乐诗》与"西伯戡黎"再探讨. 史林, 2009(4);陈民镇, 江林昌. “西伯戡黎”新证——从清华简《耆夜》看周人伐黎的史事. 东岳论丛, 2011,32(10):44-51.
- ↑ 俞樾认为嵩崇同字,所以崇位于河南嵩县。丁山、徐中舒、杨宽均从此说。许倬云则较谨慎地称崇可能即是商人在渭水流域的重要据点。参见杨宽. 西周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许倬云. 西周史(增补二版).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8.105页-106页
- ↑ 《史记·周世家》
- ↑ 杨宽认为《左传》中记载的文王使崇投降的故事都不是事实。参见杨宽. 西周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
- ↑ 许倬云. 西周史(增补二版).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8.108页
- ↑ 《左传·昭公四年》
- ↑ 《史记·周世家》
- ↑ 许倬云认为孟津之会八百国之说甚为可疑。诸侯会师有车四千乘,纣王也发兵七十万人抵抗,两个数字也非常可疑。参见许倬云. 西周史(增补二版).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8.108-109页
- ↑ 杨宽指出关于三监共有四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殷”和“东”两部,在继续分封王子禄父(即武庚)“俾守商祀”的同时,封管叔于东,封蔡叔、霍叔于殷,“俾监殷臣”,见于《逸周书·作雒解》。
第二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邶、鄘、卫三部,封武庚于邶,管叔于鄘,蔡叔于卫,“以监殷民,谓之三监”。见于《汉书·地理志》。
第三种说法,在继续分封武庚于殷的京师的同时,分商代王畿为邶、鄘、卫三部,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自纣城以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见郑玄《诗谱》。
第四种说法,认为“自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鄘,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是谓三监”。见皇甫谧《帝王世纪》(《史记·周本纪》正义引)。
参见杨宽. 西周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 - ↑ 晁福林认为齐鲁皆是周公成王当政时期所分封,史记所记此事错误,参见晁福林.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996:350.
- ↑ 《史记·周世家》
- ↑ 《逸周书·克殷解》
- ↑ 《逸周书·商誓解》
- ↑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尚书·金縢》
- ↑ “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史记·周本纪》
- ↑ “奄君薄姑谓禄父曰:武王既死矣,今王尚幼矣,周公见疑矣,此世之将乱也《毛诗》《左传》正义引此句作“百世之时也”,请举事。”《尚书大传》
- ↑ 关于参与叛乱的东夷诸国,清代的林春溥作有《武王克殷日记》,但杨宽认为其不可信,指出可考者有奄、薄姑、丰、徐
- ↑ 尔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艰大,民不静,亦惟在王宫、邦君室。越予小子,考翼,不可征;王害不违卜?’《尚书·大诰》
- ↑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2003:149-156
- ↑ 晁福林认为:“分封制度的真正实施是在周公平叛并营建成周以后”,原因是他认为商代实行方国联盟制(商王邦与各方国是平等的方国联盟),武王分封只是延续了这一格局,周公才真正实行周代特有的分封制,参见晁福林.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996:349-360;邵蓓认为商周分封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意识地分封同姓诸侯王;杨宽在《先秦史十讲》中叙述《周代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时仅用少量篇幅叙述“周文王重视分封制”,而以大量篇幅叙述“周公推行的分封制和乡遂制度”
- ↑ “至少在周初,分封制度甫开始发展时,诸侯封建“封人”的性格强于“封土”的性格,诸侯的地著性还不强固。周初各国每多迁移,也正反映了分封性似不必地著某一地点,而是以人群为本体的性格。”参见许倬云.西周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2001
- ↑ “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周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左传·定公四年》
- ↑ 许倬云.西周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2001
- ↑ 杨宽以为将腐朽暴虐的殷旧贵族分封出去,能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生产关系,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见杨宽.先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6:86
- ↑ 晁福林.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996:354
- ↑ 郭洪涛. 春秋刘国故城考,载于 中国古都研究(第十二辑)——中国古都学会第十二届年会论文集. 1994.
- ↑ “分鲁公以……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左传·定公四年》杨宽据此认为:鲁国就是这样通过两个“分”,构成了乡遂制度,确立了“国”和“野”对立的社会结构。通过分给“殷民六族”构成了“国人”这个阶层,成为“国”内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支柱;又通过分给“土田陪敦”构成了“野人”或“庶人”这个阶级,成为在“野”的居民。所谓“土田陪敦”就是“土田附庸”。……所谓“土田附庸”是说大块土田而有城郭的居民。参见周代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载于杨宽.先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6:86-87.
- ↑ 如杨宽在《反映国野对立的乡遂制度》一文中将西周的社会阶层总结为贵族、国人、遂人、奴隶,参见杨宽.先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6:188-189.也可参看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西安,1999:55-64.
- ↑ 杨宽.先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6:81.
- ↑ 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西安,1999:55-64.
- ↑ 杨宽.先秦史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6:100-101.
- ↑ 杨宽后来曾对这种说法做过修正:按礼,“大国三脚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礼记·王制》)。这种制度是用来帮助天子控制诸侯的,看来管实行过。到春秋时,周天子号令不行,但是有时在形式上,诸伤的上卿还由天子任命。这种由天子任命的卿,就叫做“命卿”利“王之守臣”。参见杨宽.西周史.北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52
- ↑ 以上可参考晁福林.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996:360-365;杨宽.西周史.北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26-452
- ↑ 关于对西周中央官职的研究现状的综述可参见黄明磊.策命礼与西周官制研究,陕西师范大学,2018:3-11
- ↑ “已曰彶(及)兹卿事寮、大(太)史寮,于父即尹。命女(汝)摄司工族,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与朕亵事,以乃族干吾王身。”此为毛公鼎铭文,见白川静,金文通释(第30辑),1970,转引自许倬云.西周史.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 ↑ 郑玄认为三有事是三公,即司徒、司马、司空;《尚书•立政》认为三事是任人、准夫、牧三者,今人马瑞辰、胡承珙、郭沫若、伊藤道治皆从此说;本处则采用了许倬云、杨宽、晁福林等人的观点,即三有事就是三有司
- ↑ 本节内容可参见许倬云.西周史.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杨宽.西周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315-335;晁福林,夏商西周的社会变迁.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377-380;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册),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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