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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判例註解/司法院釋字第17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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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釋字第175號解釋 司法院釋字第176號解釋
司法院釋字第177號解釋 

解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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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8月13日

解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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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領域外行使偽造文書之刑責?監察院在臺灣聲請解釋。

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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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五條第五款所列第二百十六條之罪,不包括行使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但包括行使第二百十三條之文書。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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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解釋指名刑法第二百十六條在境外的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