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判例註解/司法院釋字第17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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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
[編輯]1982年8月13日
解釋背景
[編輯]在我國領域外行使偽造文書之刑責?監察院在臺灣聲請解釋。
主要內容
[編輯]刑法第五條第五款所列第二百十六條之罪,不包括行使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但包括行使第二百十三條之文書。
影響
[編輯]本解釋指名刑法第二百十六條在境外的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