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判例注解/司法院释字第99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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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释字第98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99号解释
司法院释字第100号解释 

解释日期[编辑]

1962年12月19日

解释背景[编辑]

伪造、变造新台币如何处断?

主要内容[编辑]

台湾银行发行之新台币,自中央银行委托代理发行之日起,如有伪造变造等行为者,亦应依妨害国币惩治条例论科。

影响[编辑]

本判例取代1956年8月29日司法院释字第63号解释